小绞车不带电松车伤人事故案例分析
一、事件梗概:
1994年8月22日早班,某矿掘进三区8队在三四采区349联络上山迎头拉棚砌墙,当班班长安排小绞车司机刘某开绞车,绞车装在下部的平巷处,钢丝绳通过上口回头滑子将砌墙的材料拉到上山,其后第五车砌墙的灰料拉上去未用。12时35分,班长安排收工,当迎头人员大部分走到下部平巷处时,刘某在无班长通知情况下,就擅自不带点电把迎头未用的灰料松下,因车速过快,刘某急刹车时造成霸王桩和压车柱滑动,碰到两根工字钢。刘某惊慌向外跑,被下滑的矿车正巧挤在落地的工字钢梁上致死。
二、原因分析:
1、违章作业:施工措施规定松车要带电,严禁不带电超速松车,但刘某在未接到向下松车指令时,擅自不带电松车造成车速过快,加上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自主保安意识不强:刘某对违章操作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里,当发现车速过快时,采取紧急刹车造成棚梁掉落,又弃车离岗,被矿车挤压在落地的工字钢梁上致死,是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安排工作不细:班长对当班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从开始到收工整个操作过程缺乏周密细致的安排。
4、安全管理疏忽:该区、队管理干部对8队冒顶区施工安全工作比较重视,讲得多,布置的细,但对其他安全设施使用疏忽。
三、对策措施:
1、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和思想业务素质,消除潜在的违章侥幸心里。
2、认真贯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正确使用好各种安全设施,狠反“三违”。
3、严格执行对以上“三小”司机证件实行定期审核。
4、领导干部下井跟班要和工人同上同下,重点检查各种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班前会安排工作要具体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