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铺轨工程技术标准
井下铺轨工程技术标准
一 基底工程
1、道床基底和无碴道床轨枕槽应密实、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道床基底和无碴道床槽底局部下凹在1m2范围内应不大于100mm,不得上凸。无碴道床轨枕槽的深度应不小于轨枕厚度的1/2。
2、道床基底标高的允许偏差为±50mm。道床基底轨枕槽间距的允许偏差为±100mm。
二 道床工程
3、道床材料的品种、材质、粒度、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混凝土固定道床的表面应整洁,无明显脱皮、麻面和干缩缝。道碴道床的上宽及厚度均不小于设计50mm。
4、道床铺设的中心线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值:主要运输线路应不大于50mm;一般运输线路应不大于100mm。道碴道床的表面标高的允许偏差±50mm。混凝土固定道床的允许偏差:厚度±20 mm、宽度±50 mm、表面标高±20和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10 mm。在固定道床上需预留的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 轨枕、岔枕工程
5、轨枕、岔枕及其所用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木轨枕、钢轨枕的防腐应符合设计规定。600mm轨距道轨使用的轨枕规格为长×宽×高=1200×150×150mm,木料必须坚韧而有弹性。
6、轨枕、岔枕埋入道碴的深度应为枕厚的1/2~2/3;枕底道碴的厚度应不小于100mm。木轨枕应加垫板和预钻孔;混凝土轨枕和钢轨枕应加胶垫。
7、不同类型、不同材质的轨枕不应混用,有钢轨接头的不同轨枕的分界处应在其接头前后铺设不少于5根的同类轨枕。
8、轨枕、岔枕的间距允许偏差:主要运输线路为±50mm;一般运输线路为±100mm;岔枕为±50mm。轨枕、岔枕的中心位置允许偏差:均为±50mm。
四 轨道工程
9、钢轨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用30kg/m及其以上轨型的钢轨在使用前,应逐根调直整平;严禁在主要运输线路使用磨损超过限度的钢轨,严禁在同一条运输线路上铺设不同型号的钢轨。主要运输线路钢轨垂直磨耗限度在钢轨类型为22~30 kg/m时不大于9mm。
10、轨道所用的连接件及扣件的规格、型号与轨型相符、数量齐全、质量完好;两种不同轨型的轨道相接时,应采用过渡轨,接轨平顺。
11、轨道的轨距允许偏差:主要运输线路为不大于设计5mm、不小于设计3mm;一般运输线路为不大于设计6mm、不小于设计4mm。曲线部分的轨距设计加宽值见表1。
12、各类运输巷道的铺轨质量标准规定如下:
开拓巷道(包括井底车场、轨道大巷、采区轨道上下山、辅助水平)的轨道必须达到永久轨道质量标准。
准备巷道(包括区段上下山、为两个及以上水平服务的提升联络斜巷等)的轨道必须达到一般轨道质量标准。
回采巷道(包括采掘工作面顺槽)及临时施工地点的轨道必须达到临时轨道质量标准。
注:本表引自(83)煤生字第892号文颁发的《矿井轨道质量标准及架线维护规程》。
14、轨道的接头高低差和内错距均应不大于2mm。轨道接头的轨缝宽度应不大于5mm;焊接应无裂纹。两轨接头应采用悬接: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应不大于60mm;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错接,相对错距应为轨长的1/3~1/4。
15、扣件钉连应符合以下规定:
主要运输线路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均不大于2mm;
一般运输线路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均不大于3mm;
固轨器连接的轨枕及底座、卡簧与轨型配套,钢轨底平面与底座平面应密合,其间隙不大于1mm的不超过10%,卡簧的外股应全部插入止退槽内。
每对道钉不得正对对方,要有50mm的错距,一根道木上的两对道钉沿重车前进方向呈“八”字形向外展开。
16、道碴道床的捣固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主要运输线路:轨枕两端轨底道碴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无空吊板;其他部位不连续的空吊板不大于10%。
一般运输线路:轨枕两端轨底道碴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无空吊板;其他部位的空吊板不大于15%。
17、甩车场的铺设位置偏差不超过300mm;直线与曲线衔接圆顺通畅,高低道高差在设计值的±50mm之间。吊桥式甩车场的吊桥梁、尖轨铺设质量应达到:吊桥梁的结构及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吊桥尖轨的尖端与上(下)山的轨面密贴,其间隙不大于1mm。
18、无缝轨道的焊接质量达到:两股钢轨始终端相错量均不大于40mm,其焊接边与轨枕边的距离应大于70mm;焊缝无裂纹、外形平直,其矢度不大于1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