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巷运输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钢丝绳及连接装置使用管理规定
一、斜巷运输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提升技术要求。
二、对钢丝绳的使用要求:
(1)新绳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验收合格证等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否则不准使用。
(2) 保存期超过一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 直径在18mm以下,出厂证书齐全而外观检查又无锈蚀和损伤的,可以不经试验。
(4) 升降人员或兼作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5)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试验一次,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三、钢丝绳的安全检查标准:
(1)专为升降物料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绳总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
(2)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缩细时,必须更换。
(3)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有打结、扭曲、弯折、严重锈蚀(点蚀油麻坑、形成沟纹)和磨损、断丝超限的现象,发现有以上现象,禁止使用。
(4)钢丝绳受到猛烈拉力(突然停车)应立即停车检查,发现有死弯、破股、挤伤等均不得使用。
四、钢丝绳必须有专职维修工每天检查一次全绳,并使用游标卡尺每隔50米左右测量一个点的绳径,认真做好记录。
五、钢丝绳检查记录必须放在井下指定地点以备检查,不准锁放在箱子里或放在地面办公室。钢丝绳检查记录各单位统一格式,由钢丝绳检查人员认真填写。
六、所有钢丝绳必须用鸡心环,并根据钢丝绳直径和载荷,依《黑玉煤矿斜巷运输钢丝绳夹使用标准》(GB5976-86)布置绳卡数目。
七、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用铁料、钎子、锚杆、锚链、皮带机连杆等易导致钢丝绳磨损的物件排绳。
八、在绞车滚筒上绳根端固定要牢固符合要求,不准剁股穿绳。
九、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上并连接牢固,保险绳的放置位置要正确,不得拖在车外或地上,以免钩绊住造成事故。
十、每次提升或下放矿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钩头15米范围内的钢丝绳、保险绳和连接装置的完好情况,发现裂纹变形超限,严重外伤和锈蚀等现象,必须及时更换,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十一、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可以使用带丝扣的马镫,马镫强度应根据提升载荷选择,并符合要求。
十二、矿车的连接装置严禁使用其它非专用物品代替。
十三、矿车的连接装置,必须使用经试验合格具有生产合格证的厂家的产品,安全系数符合《规程》规定,并每隔一年进行一次两倍于最大静荷载的拉力试验。连接装置检验后,检验单位应出据正式检验报告,存入档案,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