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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运输落道处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10 16:41 来源:煤矿安全网

轨道运输落道处理规定
一、车辆发生落道后,必须立即停止运行,以防事故扩大,待车辆停稳后,应采取如下措施
   立即发出落道停车信号,并对落道车辆采取防跑车措施,而后向运输调度汇报。
二、车辆落道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确定上道方案及防范措施,备齐上道所需工具、材料后,方可作业。
2.在落道地段,实行区间封闭,严禁其它人员通行。
三、在斜坡上处理掉道时,不准摘下老钩,不准松绳,处理顺序应由上向下;暂时不处理的车要用钢丝绳固定在道上,或打上保险杠;抬掉道车时,人员只准站两侧,不准站在车的下方。
四、在串车提升发生落道时,应采取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将下方防跑车装置进行关闭。
2.若最下方车辆发生落道,应先对该车辆实施可靠的支掩,而后处理落道,该车上方车辆影响上道作业时,可摘钩牵引至合适的安全地点,再将钢丝绳与下方车辆连接可靠,而后处理落道。
3.若最上方车辆发生落道,应先对下方各车辆固定牢靠,而后处理落道。
4.若中间车辆发生落道,应先对上、下方各车辆固定牢靠,而后处理落道。若上方车辆影响作业时,可按下方车辆落道处理方式进行。
五、处理重型车辆、大型货载车辆和煤矸车辆落道时,应先卸载,采用空车上道方式处理落道。
六、上道作业时,要有防止车辆倾倒措施。
七、采用导链或手动千斤顶上道作业时,其吨位应与实物相符,严禁使用不完好的工具作业。
八、用千斤顶作业时,每次抬起高度不得大于150mm,并及时用枕木垫好、垫稳,千斤顶上端有防滑物支垫。
九、用导链作业时,悬挂点应安全可靠,检查周围支架、顶板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十、在有架线地点处理落道时,应先停电,挂好接地线,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十一、严禁长距离(10m以上)拉落道车辆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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