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级领导下井轮流带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18 13: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矿级领导下井轮流带班制度
1、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应现场跟班指挥。
2、带班领导必须严格遵守各自各工种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
3、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负责。
4、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工作思想状况特点,具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在井下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作业
6、经常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采取临时措施控制,并及时上报。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内容明确,手续清楚。遇有不安全因素,在未排出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8、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