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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旧领新与奖罚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20 09:23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交旧领新与奖罚管理制度
   4.1除首次安装投人以外,生产、维修用的工具、材 料、配件全部交旧领新。
   4.2各单位领取生产性消耗材科时,同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一式三份,领用单位材料员、企管科、供应科保管员各一联,并交旧领新,三方共同核对“回收单”及领料单无误后,交旧领新的全过程结束,定期由统计员统计出报表,报矿有关领导及有关科室。
   4.3领新不能交旧的单位。必须说明理由,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处理。
   4.4废旧物资回收按矿规定的回收和回收结算单价进行奖罚和结算。其结果在当月区队工资中兑现。
   4.5“坑木,支护,建工材料,火工品,由生产技术科考核;大型材料、钢管,轻轨,圆钢,刮板机,输送带,电器配件,专用工具及其配套附件由机电科负责考核;其他材料由企管科负责考核。
   4.6运输队对各单位回收升井的物资应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交接,造成的材料丢失、被盗的视情节对运输队给予50-500/车元的罚款。
   4.7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经过机电科,企管科鉴定后,确实没有修复价值的,企管科要及时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向龙门煤业公司申请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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