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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村煤矿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20 09:24 来源:煤矿安全网

  常村煤矿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编制物资需求计划,配合公司采购计划的推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本矿物资需求计划的制定,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采购计划的编制

  第3条 编制需求计划的作用

  1、预估用料数量、到货期,以防止断料。

  2、避免库存过多、资金积压、库房空间浪费。

  3、确保生产物资的有效供应。

  4、指导采购工作。

  第4条 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的依据:制订物资需求计划时,应考虑年度计划、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物资需求部门的采购申请、月度采购预算、库存储备等相关因素。对生产经营活动的急需物资,应优先考虑。

  第5条 需求计划的种类

  1、月度需求计划:在对物资需求部门月度物资申请计划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库存情况、上月实际采购情况、下月度需求预测、市场行情制订的当月物资需求计划。

  2、临时需求计划: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由矿临时安排的单项工程所需的物资计划。

  3、急需物资需求计划: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紧急发生的、日常工作中不预测或预测不到的、其它物资不可替代的限时采购的物资计划。

  第6条 采购申请的提出及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应注明物资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需求日期、用途、技术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参考)等,特殊物资必须提前2个月申报计划,如提升钢丝绳、大型工字钢、运输胶带等以免因加工周期长、到货不及时而影响生产。

  2、单位负责人在审核本单位的《物资计划申请表》时,应检查《物资计划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若不完整或不完善应及时纠正。

  3、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的《月度物资计划申请表》,交分管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报供应科。

  4、经审批后的《月度物资计划申请表》由供应科审核汇总。审核内容包括《物资计划申请表》的各栏填写是否清楚、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是否有相关负责人的审批签字等。

  5、供应科依据月度物资申请计划汇总并落实库存后,编制常村煤矿《月度统购物资需求计划》《月度内部产品物资需求计划》和《月度自购物资需求计划》,报分管矿长和主管矿长审批。

  6、经主管矿长审批后的《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报公司供销部、龙宇国贸审批执行。

  第7条 编制需求计划的步骤

  1、每月16日前基层单位及分管科室将《物资需求申请计划表》上报供应科。

  2、18日至20日供应科收集、汇总《物资需求计划》,落实库存。

  3、23日前编制《物资需求计划》并报矿领导审核批准。

  4、经矿领导审批后的《物资需求计划》,于25日前上报龙门煤业公司、龙宇国贸审批执行。

  第三章 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

  第8条 物资需求计划由供应科计划员根据审批后的需求申请表制订,急需物资需求计划报请分管业务矿长批准执行,月度计划报请分管矿长审核、主管矿长批准,龙门煤业公司审批执行或继续上报。

  第9条 采购计划员应审查各单位申请采购的物品,应先审查现有库存中是否有能够满足或有无可替代的物品,只有现有库存不能满足的申请采购物品才能列入物资需求计划。

  第10条《物资需求计划表》所列的物资,公司内部单位也有生产的,在质量、性能、交货期、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必须采用内部单位的产品。

  第11条 对于已申请的物资需求物品,请购单位若需要变更规格、数量或撤销请购申请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科,以便及时根据实际情况更改采购计划。

  第12条 未列入需求计划的物品不能进行采购。如确急需物品,应填写《急需物资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按采购程序报公司供销部、核准后才能列入采购范围。

  第四章 计划编制要求

  第13条 科学性实用性:既不要多而滥,又要满足安全生产。

  第14条 严肃性:一是计划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二是计划一旦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一般情况不准改动,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15条 等级性:根据计划的轻重缓急,将计划分为:急、正常、缓三种。急就是十日之内,或立即;正常就是三十日之内;缓就是二月之内或更长。计划必须注明等级性,或到货日期。各部门按矿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把关,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计划,否则每次罚责任人50—200元,情节严重者,严肃处理。

  第五章 计划的考核

  第16条 为使我矿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对我矿月度需求计划提报准确度纳入“双基”考核。

  1、因不按时报送而影响计划的编制、汇总的,每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各单位要对所报计划的准确性、严肃性负责,并且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要切合实际,内容准确、全面,否则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因计划的准确性差而导致生产影响或造成其他损失(积压、浪费)的,对计划上报单位从重罚款1000元。

  2、供应科应加大和上级部门的协调工作,因协调得力造成矿材料大量节约的(如U型钢、风水管路等)按照节约物资资金的10%奖励。

  3、计划兑现率:对批准实施的计划,不能按计划要求落实的,计划兑现率低于85%,且不能说明原因的,罚单位责任人100元,给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附表1: 月物资需求计划表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序号存货编码存货名称规格

  型号单位数量计划价计划金额厂家及主机型号使用单位备注

  区队(科室)负责人: 分管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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