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管网异常上报制度
为保证我矿供水施救系统的正常、准确的运行,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按以下进行上报。
一、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异常种类有:
1、缺水;
2、供水管网堵塞、泄漏;
3、三通、阀门、过滤装置;
4、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
5、其它安全系统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
当出现以上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应按异常情况上报程序进行上报。
二、煤矿供水施救系统值班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无压力,必须立即通知煤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管网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措施。同时要在处理过程及发生故障时间、现象、原因、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煤矿供水施救系统维修值班人员现场发现三通、阀门、过滤装置等损坏,必须立即维修并上报调度室。
四、煤矿地面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收到系统维修值班人员供水施救系统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五、供水施救系统值班人员接到故障信号后,应立即通知井下代班矿长查明原因,报告跟班安全员或工程师。
六、接到故障报警后,要立即报告值班矿长和总工程师并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七、井下维修人员,发现供水施救系统不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查明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八、矿长、总工程师应经常通过监控了解井下安全情况,调用计算机贮存的资料更好地指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