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煤矿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马口煤矿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一、定期检修时间
1、保证班检、日检、定检的要求,每月应不少于 24h 的全矿停产检修时间。
2、三班运转的设备,除月底定期检修外,每天应安排不少于 3h 的预防性检修。
3、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使用的移动设备实行定期轮流升井检修。
二、定期检修内容
1、按照《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规程》规定的相关设备部件定期检修的项目和内容对设备进行小修、中修或大修。
2、对影响生产时间较长,平时不易检修的项目应集中安排月底进行检修。对日常发生不易处理的隐患安排月底检修时间进行处理。
对不影响生产的大型固定设备,使用单位每季度根据定期检修检查内容要求编制检修计划,报机电科,由机电科监督执行。
定期检修包括规程规定的电气试验、远方漏电试验及其它测试试验。三、相关规定
1、各单位每月16日前应把当月设备检修项目、部件名称和数量、检修所需时间、人员、影响地点和范围、检修项目负责人等内容报机电部,每月20日前机电部根据各队所报检修项目,结合生产情况,统一编制矿井月停产检修计划。
各队根据所报检修项目,向供应科报送配件、材料计划。并积极 督促落实材料、配件到货情况。
停产检修前一天,由机电副矿长组织召开检修计划会,落实检修 项目准备情况,材料、配件、工具到货情况,安排布置检修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检修项目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由检修单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后,组织参加检修人员贯彻学习,安检科负责 检查措施执行情况。
设备检修结束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并对检修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检修记录。检修结束三天之内检修单位把检修验收总结报告报机电科,机电科安排专人整理后,存入设备技术档案。检修验收总结内容包括检修期间所测主要技术数据、检修期间存在问题、检修结果等。
采煤、开拓、掘进移动设备定期轮流升井检修。使用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使用期限及时向机电科报送升井检修或更新计划,进行检修或更新。工作面结束后,设备应升井入库,严禁移装其它工作面 使用。
机电部根据矿井设备使用情况,按中修、大修内容安排检修。每月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报送集团公司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