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煤矿井下消防器材检查使用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22 17:00
来源:煤矿安全网
马口煤矿井下消防器材检查使用管理制度
1.必须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
1)胶带输送机道机头、机尾各2只灭火器,机头0.2m3干砂,机道必须有消防水管每50米出一个阀门、三通并且机头有一根25m长以上软管。
2)充电硐室必须4只灭火器,0.2m3干砂,和一根10m以上长软管。
2.必须根据各岗位的情况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必须让岗位人员了解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灭火器材的存放情况。
3.各点灭火器、灭火砂,软管,不准擅自移动、揶用。
4.各岗位人员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消防器材的个数、铅封、喷管、是否完好并擦拭干净。
5.在没有发生火灾前,如人为损坏灭火器的铅封、销子、喷管、外壳和灭火砂等,必须追究当班责司机责任。
6.如果发生火灾时,使用灭火器完后,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区根据情况立即补充。
下一篇:马口煤矿井下局部通风机停送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