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田煤矿“4.10”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月亮田煤矿“4.10”运输事故案例分析
2、事故经过
1991年4月10日11时25分,运输区井口把钩工李友福将运料车挂好,并叫另一个挂钩工温培宽将保车绳挂上,温说:“挂不上”。井口信号工胡荣凯就打点放车,车行至距井口108米左右处,发生跑车,料车中25#U型钢棚腿飞出,击中距井底120米处的搬道工罗贤通头部左侧,当场死亡。
现场勘查:钩头车在斜道上方,距死者46.6米处,料车在斜道下方,距死者20.7米处的底弯道处,死者周围横七竖八地倒有20棵25#型钢棚腿,其中一棵棚腿头部有血迹,并有几根头发。死者头朝下,脚朝上倒在1#道岔旁,距轨道600毫米处。经分析,搬道工罗贤通搬好23#道岔后,走到1#道岔旁正准备搬道时,发现跑车,躲避不及,被飞出的棚腿击中头部,当场死亡。
3、发生事故的时间
1991年4月10日11时25分。
4、发生事故的地点
月亮田矿副斜井。
5、事故类别
运输事故。
6、事故伤亡人员情况
死亡1人。
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略)
8、事故性质
责任事故。
9、事故直接原因
①、绳套的卡子没有卡好,不牢固,没认真检查落实。
②、放棚腿的架子车未挂保险绳。
③、运料工粗心大意,没有详细认真检查绳套。
④、把钩工没有按操作规程执行、尽职尽责、严格把关。
10、事故的间接原因是
①、分工不细,不明确,管理混乱,没有把责任制落实到人。
11、防范措施
①、鉴于目前我矿在停产进行安全治理整改期间(90年10月~91年6月),不但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巷修的各个分散施工点,而且也要对固定部位的安全生产加以重视,对安全生产做到全方位常抓不懈。
②、全矿各区科在三班班前会作详细的事故分析教育,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③、严禁用绳卡卡绳,所有绞车的绳头、绳套一律采用插接法,并经安监处检查验收合格后,由运输区统一管理方准采用。
④、对不适应该工种的工作人员,一律调换。
⑤、副斜井提放车,严格执行“五拉、五不拉”的管理制度,并要严格检查矿车联接件(链环、锁圈、插销等)、碰头、拉板、钩头及30米内大绳、保险绳及矿车完好情况。
⑥、副井提放车,必须使用保险绳,在提放棚子时,架子车前方再挂一个保车,防止棚子窜出伤人。
⑦、加强管理,对所有副井工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再教育,并责成运输区领导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⑧、对全矿运输系统作一次全面整改。改善副斜井双轨对称道岔操作机构,实行自动操作或远距离操作,安装错码信号,并增设躲避峒室。
12、事故责任划分及处理意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