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通风队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 对瓦斯超限作业不制止的,罚工作面瓦检员200-500元。
2、 瓦检员出现漏检、假检或委托他人填写牌板,对责任人罚款100分/次,情节严重者,正式工停工待岗,劳务用工予以辞退。
3、 瓦检员不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进行处理。
4、 瓦检员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交接不清楚的,罚款50分/次。
5、 未发现瓦斯异常,对矿井瓦斯存在的隐患汇报不及时或不及时处理的,对责任人罚款200-5000元,汇报后没有及时安排处理的对当日值班队长罚款500元。
6、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不对口,对瓦检员扣20分/处、次,瓦斯原始记录手册及瓦斯班报表有涂改的,扣10分/处, ,累计达三次以上加倍处罚;瓦检员巡回检查时,对于同一地点、同一班内检查时间间隔小于4小时、不同班检查时间间隔超过3小时10分钟,无特殊情况,每次扣50分;月底手册丢失扣200分;。
7、 因睡岗或脱岗造成瓦斯事故者,按事故情节,由矿上组织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8、 综采面和有可能与小窑贯通的掘进面瓦检员携带便携式瓦检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系统瓦检员便携式瓦检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未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检仪、氧气检测仪、一氧化碳检测仪或使用不正常的,发现一次罚款50分/次;不按时交回仪器者扣50分/次。
9、 瓦斯探头吊挂位置不符合要求,不用光瓦对探头进行校准, 数值不准确,不履行现场管理、不汇报或者汇报不及时,扣50分/次、处。
10、 掘进面新面开工、风机开启、巷道出现盲巷的(超出6米未通风)不及时汇报的,对责任区域瓦检员罚款100分/次;综采顺槽封闭形成盲巷未设置栅栏,不及时汇报的,对跟面采瓦检员罚100分/次。
11、 对瓦斯浓度超限不汇报,私自进入瓦斯超过3.0%的区域进行检查,不按照规定排放瓦斯等冒险行为,罚200-1000元/次,并停工学习培训。
12、 兼职安检员没有履行职责,按照矿制定的兼职安检员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3、 瓦检员没有完成领导交办的事宜,每次扣30分,重复出现,加倍处罚;上级领导检查,没有按照值班队长要求在工作地点等候或者检查人员没有找到现场瓦检员的,按照脱岗处理。
14,双巷掘进的工作面未封闭的联巷不得超过三个,否则必须及时汇报, 未按时汇报的吗,每次罚款100分。
15, 对排放瓦斯区域或栅栏内有电器设备,有人工作,没有及时汇报的罚款200-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