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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队木工房防火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30 17:05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队木工房防火制度
   1、禁止在木工房及木工房附近搭建其他筑物、堆场易燃易爆物品,违反制度者处以1000元罚款。
2、对于木工房的木料场、加工场木料堆放不整齐、杂乱,不符合卫生要求者,处以木工房100元罚款,对于堆放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立即整理整齐,并处以500元罚款,并在全队通报。
   3、木工房值班人员要每天检查木工房及其附近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对危险源采取措施,汇报区队值班人员。如若发现危险源不采取措施处以200元罚款。
   4、发现危险源无法立即消灭,及时汇报区队值班室,采取措施控制灾害继续扩大,对于当班值班人员没有及时汇报处以500元罚款。
 5、木工房内和场地的灭火器、沙箱、水桶防灭火配套设施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损坏要及时跟换。
 6、木工房附近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进入木工房人员不得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所以人员在木工房内吸烟,若发现吸烟者处以200元罚款/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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