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班组工作汇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30 17:06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队班组工作汇报制度
1、跟班班队长(组长)每班必须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接班、班中、班末生产、安全、进度、质量、隐患等情况,严格执行矿生产汇报制度即:“一班三汇报”制度。
2、跟班班队长(组长)升井后应及时本队汇报当班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职工工作情况(对本班职工考核),填写当班工作记录(即班后会记录)。
3、青年岗员及安全网员应及时在班后到队办公室和矿调度室(或安健环部、党群工作部)填报安全情况信息报表。
4、发现现场安全隐患或处置事故隐患,班组职工有权立即处置现场危害人身安全、影响生产的一切行为,避免或减少(减轻)人身伤害或事故发生。并同时汇报生产指挥中心和区队。
5、当班生产任务无法正常完成时,必须立即汇报区队,由区队决定任务变更。
6、处理现场重大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或隐患时,必须汇报区队和生产指挥中心,听取事故处理方案后执行。
7、班队长工作汇报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严禁弄虚作假,谎报任务、隐瞒事故。
违反以上规定,由区队视影响程度、造成的损失程度予以100~500元处罚,或调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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