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班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通风队班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工作安全,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安全检查规定:安全检查分班中检查、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2、班中检查:班中检查由班组长、安全员、跟班队长在生产过程中按照安全管理和三大规程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必须本着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三违人员必须制止并做出相应处罚。对发现较大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值班矿领导和相关领导。安全员升井后,必须填写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安全隐患,交下班处理。
3、日常检查:班组人员必须经常深入到井下一线,对本队、本班组工作中的安全进行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复查落实情况。
4、队长对本队各班组生产中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各副队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5、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其种类分别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害、水害和其它十类。
6、事故隐患的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队长全面负责、组织各责任人进行事故隐患的整改,做到项目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资金材料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7、班组要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按“四定”原则积极落实整改。
8、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要严厉处罚,并追究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