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队事故汇报及追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9-04 16:34
来源:煤矿安全网
1、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到干部不违章指挥,工人不违章作业。
2、设备发生事故而造成停止运转 30 分钟以上或经济损失在 2000 元以上者,均为机电事故。工作面生产中断 24 小时以上或者设备损坏在 5 万元以上者为重大机电事故。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时,要立即向队值班人员和矿值班人员汇报。
3、坚持一事故一分析的制度,做到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重大事故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
4、事故发生后,由队值班干部负责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有无采取措施等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查明原因,查出事故责任者,并拟定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5、重大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向上级汇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共同分析处理,任何人不准隐瞒事故,对隐瞒事故不汇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6、建立事故记录薄,对事故的发生情况、原因、后果、采取措施、处理意见及参加人员等要作详细记录。
7、所有责任者,均要按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检查、经济及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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