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防治红黄旗考核评比办法
瓦斯防治红黄旗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矿井的瓦斯防治工作,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郑煤集团办〔2010〕1号)关于“每季度开展一次瓦斯防治红、黄旗评比活动”的文件精神,研究制定集团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红黄旗评比考核办法,开展瓦斯防治红黄旗考核评比。
一、考评组织
1.成立集团公司矿井瓦斯防治红黄旗考核评比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明剑
副组长:宋建成 杨松君 李保方 成 员:张长海 桑志彪 孙怀领 翟 华
路 广 张遵海 安基胜 张 毅 殷秋朝
艾胜利 李中州 李敬东
2.直管矿井考评由集团公司通风管理部牵头,通风副总组织有关安全生产部门参加,每季度考评一次;区域公司每季度对非直管矿井瓦斯防治红、黄旗考核评比一次。考评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评出红、黄旗单位。
二、考核内容
包括矿井通风安全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一通三防”系统审查、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与监控、区域防突措施与瓦斯抽采、管理创新与新技术推广应用五个方面的内容。
三、考核评比办法
以矿井为单位,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分数高低排序,若考核分数相同,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优先。
凡矿井季度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定为黄旗单位:
1.发生“一通三防”死亡事故;
2.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或瓦斯异常涌出浓度超过5%;
3.发生一次3%及以上瓦斯超限;
4.瓦斯超限次数季度内发生2次;
5.采掘作业地点瓦斯数据未联机监测、瓦斯监控数据筛选传输、故意切断远程瓦斯监控传输;
6.未通过瓦斯评价私自开工生产;
7.打钻进尺造假、报假资料、搞假评价;
8.采取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出现打钻顶钻、喷孔、前方煤体应力集中、钻进困难等异常情况,不及时汇报、瞒报、谎报;
9.连续两季度评比分数最低。
四、奖 惩
被评为红旗单位的直管矿井、非直管矿井,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被评为黄旗单位的直管矿井、非直管矿井,分别罚款5万元、3万元,评比结果在集团公司通报。
附件:集团公司瓦斯防治红黄旗单位考核标准
修订说明:该办法曾以郑煤集团通(2010)第13号文件印发,根据国办发(2011)第26号文件的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瓦斯治理实际情况对《关于开展瓦斯防治红黄旗单位考核评比的通知》(郑煤集团通〔2010〕13号)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