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绳运输管理规定
无极绳运输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无极绳运输系统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必须符合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2、无极绳运输系统的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对口的专业培训,考核发证做到持证上岗。
3、无极绳运输系统要实行计划检修,定期维修,使系统经常保证良好的状态。
4、无极绳运输道兼作人行道时,原则上应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如同时行车行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使用无极绳绞车时,在确定底座中心线前必须预先留出人行道的位置。人行道宽度不够时,必须设躲避峒,其设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6、使用无极运输巷的平均坡度不得大于18度,局部坡度(坡长不得超过30米)不得超过20度。
7、无极绳绞车的钢丝绳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8、在安装无极绳回绳轮及张紧装置时,出绳端和进绳端必须与摘挂钩的车场水平保持一致。
9、无极绳运输轨道长度每500米必须设立专职紧钩工。
(二)设备、设施规定
1、无级绳运输系统每100米必须安设一组声光齐备的信号装置。
2、无极运输系统主要作业均必须有醒目的标志牌及操作峒室(信号峒室)。
3、上下运输系统<斜巷>在下部车场人行道一侧必须有躲避峒室。
4、系统的防跑车装置、地滚、变向轮等要齐全、可靠、动作灵活。
5、地面及井下主要无极绳运输系统应有足够的照明装置。
6、无极绳绞车应有绞车标志牌,标明绞车特征、使用地点、坡度。允许牵引空、重车数、绳速及坡长等。
7、无极绳运输车场信号,必须使用有拉绳电铃压扣,保证在操作地段的任何地点都可以打点或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三) 运行规定
1、无极绳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
2、无极绳运输设备要专人负责,非岗位人员不得操作。
3、工作中加强巡回检查,密切注意设备,设施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处理汇报。
4、在无极绳道心作业,要制定防跑车的安全措施,严禁蹬钩、蹬绳及骑、跨钢丝绳。
5、无极绳车场严禁用钩调车或顶车,严禁用不完好的钩挂车。
6、无极绳运输跟车作业时,跟车人员必须在人行道侧非易跑车方向,距车辆一定距离的位置行走。
7、无极绳运输,一个系统内有两个的上车场(作业点)时,必须有代表各自车场(作业点)的信号,如果作业互有牵连,有碍安全运输时,只允许单点作业。
8、车辆落道要停止运行,应严格按照处理落道事故的规定处理,严禁用无极绳强行牵引上道。
9、无极绳道处理故障时,要向有关巷道区段发出事故信号,事故区段要设置安全设施,并派专人监视。
一条绳心同时发生两起以上故障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相互取得联系,严禁擅自或借点处理。如故障有牵连时,不得同时处理,应在倾斜巷道自上而下进行处理。
10、非停车岗位严禁停点开车,如需开车时,必须先打问点,待查明原因,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打开车点。
11、单道无极绳必须停车摘、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