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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公司“1.23”井下液压支架卸压伤人死亡事故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9-11 20: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装公司“1.23”井下液压支架卸压伤人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7年1月23日,安装公司拆装五工区杨传玉等三人在新庄孜矿-412m组装硐室处理123#液压支架平衡千斤顶的上腔胶管漏液时,王某某在不了解该型号液压支架性能的情况下,进入支架内将平衡千斤顶上腔漏液的胶管带压拆出,造成液压支架的平衡千斤顶卸压,导致液压支架的掩护梁和顶梁整体下落,身体被挤在液压支架的掩护底座和后侧护板之间,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直接触犯了84条较严重“三违”界定第52条规定:带压处理风、水、液压管路故障和20条红线中第14条规定: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人(包括自己)死亡的。
(一)直接原因:王某某(无证上岗,不了解该型号液压支架的性能),检修时违章操作将平衡千斤顶的上腔胶管带压拆出,导致液压支架掩护梁和顶梁整体下落,造成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安装公司事前没有对该型号支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致使操作人员对该型号支架性能不了解,同时支架组装检修措施不细,没有针对性。
三、防范措施
1、操作检修人员要熟悉支架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检修时需有懂操作性能的人员监护,检修、更换液压件时严禁带压操作。
2、进行组装液压支架前应仔细检查支架各部件状况,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定支架各部件齐全完好后,方可进行组装工作。
3、狠反“三违”,规范职工的安全操作行为,特别是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4、严格落实互联保责任,及时提醒工友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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