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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李公司孔井“4.6”井下高压触电死亡事故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9-11 20:2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孔李公司孔井“4.6”井下高压触电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6年4月6日,孔李公司孔井-530m中央变电所非防爆电器设备在改造过程中,维修队支部书记牛某在处理好3#水泵电抗器高压开关的延时继电器后,未停电,就接着校核3#水泵电抗器负荷侧的电机电缆接头长度,由于空间很小,左手臂触到电抗器一相6kV带电端子上,右前胸对电抗器铁栅栏放电,左手臂和右前胸多处灼伤,当时喊了一声“有电”,后退几步便倒在地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直接触犯了20条红线中第12条规定:带电作业和84条较严重“三违”界定第46条规定:井下机电设备检修前,未切断上一级电源、电气开关未闭锁的;打开电气设备后未验电、放电。

  (一)直接原因:牛某在没有履行正常停电手续,且未对6kV电抗器端子进行验电、放电的情况下,就伸出左手进行校核3#水泵电机电源电缆的接头长度,带电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1、施工措施(元月2日编制),未经复审,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没有针对性,不易操作。且施工安全负责人已调出本单位。

  2、没有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致使施工人员随意停送电,供电管理混乱。

  三、防范措施

  1、严格停送电作业制度。特别是要掌握停电、验电、放电和挂地线等关键环节,检修和操作6kV及以上高压要编制专项措施,同时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2、加强施工措施编制的针对性,“一工程一措施”,对施工现场及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分阶段补充专门措施,及时贯彻到所有施工人员。

  3、进一步加强供电安全管理,特别是现场的停送电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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