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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矿2012年度防突管理岗位责任制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9-14 21:05 来源:煤矿安全网

  某矿2012年度防突管理岗位责任制汇编

  编制单位:

  编 制 人:

  时 间:

  目 录

  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5

  总工程师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6

  生产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开掘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7

  机电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安全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8

  通防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9

  生产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0

  机电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

  调度室主任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1

  安监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2

  企管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3

  财务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3

  供应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4

  采煤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4

  掘进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5

  开拓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5

  机电车间主任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

  运输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

  综采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

  通防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7

  防突技术员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8

  抽放技术员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9

  采煤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9

  掘进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

  机电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

  瓦斯抽放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

  打钻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1

  预测预报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1

  放炮员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1

  安监员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2

  防突技术管理制度······································22

  打钻管理制度··········································24

  抽放管理制度··········································26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28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29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30

  防突设施检查维修制度··································31

  防治突出计划管理制度··································32

  防治突出财务管理制度··································33

  防治突出器材供应管理制度······························33

  防突培训制度··········································34

  通防科技攻关制度······································35

  防治突出监督检查管理制度······························35

  防突办公会议制度······································36

  供水施救管理制度······································36

  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是本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防突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防突安全生产计划

  三、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突所需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突工作的实施。

  四、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定期组织防突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分析总结,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平衡。

  六、重视防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本单位职工进行防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突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七、积极组织防突科研攻关,设立防突研究奖励金,奖励在防突研究和实践中取得成绩的有关人员。

  八、按规定为职工配备保障防突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负责抢救指挥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调查分析

  总工程师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审查防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制定各工种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协助矿长具体负责防治突出工作,全面平衡防突工作。

  3、加强防治突出工作技术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措施

  4、加强区域预测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填绘瓦斯地质图,对井下区域突出危险性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区、分级管理。

  5、每月至少一次组织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6、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防突办公会议,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的防突工作。

  7、负责组织科技攻关,推广使用防突新技术。

  8、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防突情况,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9、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10、加大科技投入,进行矿井防突和瓦斯抽放研究,提高矿井防突水平。

  11、组织编制矿井防突灾害处理计划和预防措施,矿井发生突出事故时,负责制定抢险技术措施,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生产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系统的防突工作负责。

  2、生产矿长负责生产系统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3、参与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

  4、参与防突措施的会审工作,督促、落实职工对防突措施的学习、贯彻、考核。

  5、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对检查出属于本系统问题的整改工作。

  6、加强对本系统科队领导工作,督促本系统科队干部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

  7、负责在本系统内推广应用防突新技术、新工艺。

  开掘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格落实党的防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在矿长的领导下,对本系统的防突工作负责。

  2、开掘矿长负责开拓掘进系统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监督实施。

  3、参与掘进工作面瓦斯治理评价

  4、参加防治突出专门机构编制的防突措施的会审工作,落实防突措施的学习、贯彻、考核。

  5、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对检查出属于本系统问题的整改工作。

  6、加强对本系统科队领导工作,督促本系统科队干部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

  7、负责在本系统内推广应用防突新技术、新工艺。

  机电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机电安全管理工作,并对矿长 负责。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突出矿井要求选好、管好全矿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消灭不合要求设备。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3、组织并落实机电系统职工防突知识学习培训和考核。加强安全思想教育。

  4、按防突要求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完成矿长交办的其它防突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副矿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落实党的防突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协助矿长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

  三、督促、检查矿属各系统落实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情况。

  四、督促有关科、队完善防突规章制度,组织安监人员、评估人员,对各施工现场的防突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坚持“四不生产”原则,严防突出事故的发生。

  五、监督防突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检查防突工作,掌握矿井突出隐患,并提出针对性防突措施。

  七、监督全矿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防突意识和技术素质。

  八、矿井发生突出事故后,协助矿长立即组织抢救并进行调查、勘查,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主持追查分析事故的会议,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通防科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搞好矿井防突工作,对防突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落实。

  2、负责编制矿井年度、季度、月的防突计划,并落实防突计划工作。

  3、对防突危险区域进行划分,对瓦斯实行分级管理。

  4、负责编制矿井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工作。

  5、做好本系统防突培训工作,并对全矿防突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6、经常深入一线,做好突出原始资料的收集、分析、处理和保存工作。

  7、做好瓦斯地质图编制工作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工作。

  8、每月定期组织各个系统进行综合防突工作的全面检查,监督综合防突措施的执行和现场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

  9、协助矿长或总工程师召开好防突办公会议,认真落实、解决防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0、做好防突材料管理工作。

  11、加强科技攻关,积极推广防突新技术,摸索出适合我矿防突新路子。

  生产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协助生产矿长和开掘矿长搞好生产科业务范围内综合防突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

  2、负责掘进、回采工作面瓦斯防治评价工作的督办、认定、上报、建档。

  3、参与防治突出措施的会审工作,落实措施学习、贯彻、考核工作。

  4、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治突出措施实施情况检查,负责落实对检查出属于业务范围内问题的整改工作。

  5、配合培训科搞好本系统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防突意识。

  6、负责本系统内防突新技术、新工艺的现场推广工作。

  机电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突细则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机电职工学习、掌握防突知识。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选好、用好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淘汰不合要求设备。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4、按防突要求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参加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系列装备大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

  6、认真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防突有关工作任务。

  调度室主任防突安全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副矿长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指挥。

  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种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策负责督促检查。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安全生产。

  4、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持矿井正常接替。

  5、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的关系。

  6、负责接受和传达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8、负责组织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防突知识培训及考核工作,牢固掌握突出预兆和防突出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9、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调度室汇报工作,提供情况。

  安监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在安全矿长的指导下,搞好防突检查工作。

  二、对本部门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保证《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本部门内贯彻执行。

  三、参加防突计划及措施的审查,监督防突设计和措施实施;监督防突费用的使用;在安全大检查中督促检查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督促检查各单位严格执行“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各项防突规章制度情况。

  五、要经常深入现场,严查突出隐患,监督整改;了解和掌握全矿防突动态,为矿领导制订防突决策提供依据;帮助基层连队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对全矿防突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企管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突出预兆和防突基本知识,增强防突意识。

  二、制定矿井的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必须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培训计划、防突工程计划、防突措施计划、设备、资金等计划。

  三、防突设备到货后,参加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否则,不得入库。

  四、制定矿井的年度科技计划、必须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科研攻关计划。攻关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实施部门、负责人和完成时间等内容。

  五、积极组织科研攻关,定期、不定期召开防治突出研讨会。设立防治突出研究奖励基金,奖励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研究和实践中的有功人员。

  财务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建立防突资金专用账户,在资金安排上首先保证防突资金的投入,并设有专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二、根据防突计划要求组织防突工作所需资金。

  三、负责制订防突资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报主管防突的矿领导及矿长审阅。

  四、督促检查防突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挪用,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供应科科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防突设计要求,制订防治突出所需设备、材料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二、按时完成防突设备、材料的采购计划,确保防突工作需要。

  三、严格控制防突所需设备、器材,实行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防突设备及器材的供应问题,发现产品质量伪劣或使用不合理者,应及时纠正或退货。

  采煤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由本队回采工作面的综合防突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2、协助业务科室组织好本队干部、工人的学习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并进行考核。

  3、负责教育本队职工对防突安全设施爱护工作,并对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组织本队职工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知识培训。

  5、负责在本队推广应用防突新工艺、新技术。

  6、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的安装和维护。

  掘进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队所掘进巷道综合防突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干部、工人学习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并履行学习签字、考试制度的落实。

  3、负责教育本队职工对防突安全设施爱护工作,并对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组织本队职工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知识培训。

  5、负责在本队推广应用防突新工艺、新技术。

  6、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的安装和维护。

  开拓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队所掘进巷道综合防突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干部、工人学习已批准的防治突出措施,并进行考核。

  3、负责教育本队职工对防突安全设施爱护工作,并对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4、组织本队职工参与集团公司、矿组织的防突知识培训。

  5、负责在本队推广应用防突新工艺、新技术。

  6、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的安装和维护。

  机电车间主任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队职工学习、掌握防突知识。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本队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4、经常深入现场,加强对分管防突用设备、设施的管理力度,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完成领导交给的防突有关工作任务。

  运输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全面负责运输队煤与瓦斯突出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煤与瓦斯突出知识。

  3、负责对本队职工就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安全培训工作。

  4、负责制订本队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并监督落实措施执行情况。

  综采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贯彻防突细则要求。

  2、组织并落实本队职工学习、掌握防突知识。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管好、用好本队分管的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抓好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4、加强本辖区内抽放管路和抽放钻场的维护工作,维护好分管的防突设施。

  5、完成领导交给的有关防突工作任务。

  6、负责组织综采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的安装和维护。

  通防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矿井关于“一通三防”有关规定。

  2、按照集团公司、矿要求,抓好本队的安全生产。

  3、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计划实施情况,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4、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现状,强化现场管理,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5、加强防突设施的检查维修,保证防突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

  6、积极参加防突办公会议,认真落实、整改本系统的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定期组织全队职工进行防突培训,提高全队职工业务素质。

  8、坚持每旬对各班组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和考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抽探队队长防突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组织全队职工学习《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规定》,提高防突意识。

  2、按照设计要求,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探孔的钻孔施工。

  3、组织好瓦斯抽放封孔、联网、参数测试、系统巡检、开泵、抽放管路的改造回收等工作。

  4、规范现场操作,各施工地点挂牌管理、及时填写牌板、现场资料收集并填写报表上报防突科。

  5、提高打钻速度。并在施工过程中完善各种钻机打钻过程中使用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6、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的安装和维护。

  防突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科长的领导下,搞好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做好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环节的管理工作,保证高瓦斯区域的安全生产。

  3、及时修改完善高瓦斯区域的方案设计、防突措施和管理制度。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落实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完善防突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防突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5、按时编制年度、季度、月份的防治突出措施和计划,总结分析突出情况,建立突出卡片。总结年度防突工作。

  6、协助培训科做好全矿井下工作人员的防突知识培训,使职工了解并熟悉掌握井下生产过程中防突措施和突出避灾的执行内容。

  7、及时填绘“防治突出”方面的报表及图纸

  8、收集整理所有防突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包括进尺、瓦斯涌出、防突测试、地质构造等情况;所有防突采掘工作面每30米发一次瓦斯地质预报,有异常时及时预报;按时填绘瓦斯地质图。

  抽放技术员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科长领导下,搞好“瓦斯抽放”技术管理工作。

  2、及时编制瓦斯抽放设计及相应的措施,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3、经常深入井下,强化现场管理,解决抽放工作中存在问题,保证抽放的正常进行,瓦斯抽放率不低于25%。

  4、按矿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标准化创建能力。

  5、及时填绘各种瓦斯抽放报表及图纸,按时上报。

  采煤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积极学习防治突出措施,并参加考试,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施工中搞好安全防护工作。

  3、积极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防突基本知识,并参加考试。

  4、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及防治突出措施作业。

  5、搞好自保、互保、熟知突出预兆和避灾路线。

  6、爱护井下防突设施,熟悉各种设施的使用方法。

  掘进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积极学习防治突出措施,并参加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施工中搞好安全防护工作,并爱护防突设施。

  3、积极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防突基本知识,并参加考试。

  4、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施工,严格按照防治突出措施作业。

  5、搞好自保、互保、熟知突出预兆。

  机电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积极参加矿、队组织的防突知识培训和考核。掌握防突安全知识

  2、爱护防突设施。会使用防突安全设施。对破坏防突设施人员进行检举。

  3、遵守矿有关防突规章制度。

  4、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分管设备安全运转,消灭电气失爆。

  瓦斯抽放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交接班制度。

  2、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停瓦斯抽放泵。

  3、加强设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确保抽放泵安全运行。

  4、负责抽放泵站各种抽放参数测试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每小时汇报一次。

  5、负责抽放泵站的文明生产。

  打钻工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打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完成各项钻探任务,保证施工质量。自觉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

  3、打钻过程中认真操作,发现异常及时停车处理,保证钻机正常运转。

  4、训练掌握所用钻机基本结构、性能及操作方法,爱护设备,定期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5、负责打钻施工地点的文明生产。

  6、负责打钻原始数据记录,数据准确,及时汇报。

  预测预报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防突细则》,熟悉有关规定。

  2、负责高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和效果检验工作。

  3、熟练掌握各种预测手段的操作技术,严格操作程序,保证数据准确可靠,用于指导安全生产。

  4、认真填写预测表格,送交有关领导审阅并送交有关单位。

  5、及时下达掘进通知书,监督掘进进尺,确保打钻超前距离。

  6、定期对各掘进工作面预测工作进行总结,并归档。

  放炮员防突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悉放炮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装配引药,屯炮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4、严格执行“十不装药”、“十不放炮”制度。

  5、按照防突要求,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措施 。

  6、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处理瞎炮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安监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熟练掌握突出预兆、一般规律和防治措施。

  二、对井下防突措施进行监督落实,对不按防突措施进行施工的,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认真检查现场突出隐患,对现场突出隐患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四、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突出事故苗头,把突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威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场所或作业场所有突出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生突出事故后,要及时地向上级报告,并按突出事故抢险救援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防突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防突技术管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科必须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并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通防科在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提前三天报施工部门。

  3、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防治突出措施后生产。

  4、 具有突出危险性的采掘工作面,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技术措施,否则不得施工。

  5、 参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 在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中,必须编制防治突出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开采顺序、采煤方法、通风方式、支护形式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预抽煤层瓦斯、局部防治突出措施等内容。

  7、 突出巷道的布置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6条规定,否则不准施工。

  8、通防科负责风量调节和通风设施的建造,保证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要求,保证安全监测系统可靠。

  9、生产科要密切关注采掘工作面情况,做好煤岩状况描述工作,及时修改图纸,并对前方的地质构造做出准确预测,及时书面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10、机电科加强设备管理,保证完好,杜绝失爆,并有记录可查。

  11、通防科负责编制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地质资料、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防治突出具体措施及其效果检验的方法、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贯彻执行防治突出措施的责任制,并附有图表,无防治突出设计的采掘工作面不准施工。

  12、 防治突出措施必须及时修改、补充。

  13、所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均采用会审制,没有采用会审制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准使用,否则按无措施施工进行处罚。

  14、所有入井人员均需培训上岗。

  15、施工单位负责向本单位所有人员贯彻、考核已批准的防突措施,并有记录可查。

  16、矿长和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

  17、防突科每月检查一次防突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8、防突科负责对采掘工作面安全评价内容逐项进行测定、鉴定,拿出准确的评价意见,指导采掘面的安全生产。

  打钻管理制度

  1、打钻必须按通防科设计的钻孔参数进行施工。

  2、打钻人员将每班打钻情况(包括钻孔孔号、位置、深度及异常情况等内容)填写在打钻现场记录表上并向调度室汇报。现场必须有钻孔施工记录以便随时查看,记录要求字迹工整、叙事完整,用完后归档(通防科保存)。

  3、当班瓦检员、安监员要现场监督打钻进尺及参数,每打完一个孔拔出钻杆前,由队干(跟班队长或班组长或现场负责人)、瓦检员或安监员共同在现场验收钻孔,符合要求时在打钻记录上签名并向调度室汇报。每天打钻人员负责把打钻记录报通防科,若钻孔记录没有签名、记录不实,或钻孔不按要求施工,要对当班跟班队长、打钻人员、瓦检员、安监员按事故处理。

  4、调度室要对打钻情况作专门记录。

  5、 工作人员衣帽穿戴必须整齐,袖口扎好,防止钻机伤人,钻进时动力头及钻杆下方严禁站人。

  6、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传清信号,并准确送电。

  7、每班开工前,施工队电工必须对电器设备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机电科按规定派专职防爆检查员对该地区电器设备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完好,严禁失爆,发现失爆,立即处理。

  8、打钻时如发现顶钻、喷钻、卡钻现象或发现夹矸、断层、水、瓦斯异常等情况,要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做好原始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汇报。

  9、若打钻时突然出现喷孔,瓦斯涌出量特别大时,要立即停止打钻、停电、撤出人员(人员要迅速撤到风门以外新鲜风流中)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10、打钻时要严格匀速钻进,在打钻过程中若钻进困难,不准强硬加力,应慢慢推进。

  11、巷道内卫生要经常保持清洁,所有钻具站内的设备及材料都必须码放整齐,保证巷道退路畅通。

  12、打钻期间,要加强粉尘防治工作,要经常洒水除尘,工作人员要配带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

  13、在距钻孔1m左右的下风侧悬挂便携式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定器报警,停止打钻。打钻时钻场内CH4≥0.75%时,停电并停止工作,待处理后瓦斯降到0.75%以下时,方可送电进行打钻工作。

  14、通防科派瓦检员检查瓦斯,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作业。

  抽放管理制度

  1、对于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按要求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2、施工单位负责维护本辖区内的抽放管路,损坏抽放管路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

  3、因运输而撞坏抽放管路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造成瓦斯泄漏或事故的,另行研究处理。

  4、打钻人员要按钻孔设计参数施工钻孔,不按抽放设计施工抽放钻孔,每孔次对打钻人员、跟班队长各罚款50元。

  5、打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钻机推进压力均匀。因操作不当造成钻机或零部件损坏、丢失钻杆钻头,要分析处理,按责任进行处罚、赔偿。

  6、打钻参数、抽放情况要及时汇报,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对抽探队罚款100元,对当班负责人罚款50元。

  7、假报或虚报打钻进度,每班对跟班队长、班组长各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并按照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处理。

  8、停止打钻期间,施工单位要加强钻机的维修保养,保证钻机的完好可靠。如果检修质量不好,钻机带病工作,影响打钻,除按进尺考核外,一次加罚500元。

  9、施工单位根据钻机使用情况提前造出配件计划,经机电科审批后,送达供应科,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20元/件;配件采购不及时影响打钻的对影响单位罚款50元/件。

  10、对抽放管路或钻孔封堵不严的,每处对探放队罚款50元;检测装置安装不及时、安装不正确、未按时检测计量、管路积水,对负责人罚款50-200元,对抽探队罚款200-1000元。

  11、泵站司机违章操作,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

  12、抽放泵司机不在现场交接班,每次对司机罚款5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30元。

  13、抽放参数测定不全或记录不完整的,每次对检测人员罚款50元。

  14、抽放管路出现问题,管路维护人员没有及时处理的,每次对维护人员罚款50-200元,对抽探队值班队长罚款100元,造成瓦斯泄露按事故分析处理。

  地质预报管理制度

  1、在采掘活动中,主管部门、生产科和区队技术员要经常深入井下工作面,对煤岩层变化、煤岩情况、构造情况作详细观察、记录,情况有变化时立即与生产科和通防科联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生产科和通防科要对反馈上来的情况必须及时分析或下井详查,并有记录。

  2、生产科要经常有人到岩巷掘进面观察岩层及岩性情况,准确预测出煤岩关系,以指导岩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

  3、生产科要经常有人到煤巷掘进面了解煤层、煤性、地质构造情况,并根据已有钻孔资料和岩巷掘进收集的资料,对前方地质情况做出正确预测,如有变化和需要采取的特殊措施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指导煤巷掘进,并有记录可查。

  4、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地质部门必须对采面地地质情况做出全面预测。

  5、生产科必须及时修改地质图并将地质变化情况、地质预测情况及时送到主管矿长、通防科、安监科或其他有关单位和领导处,用以及时修改瓦斯地质图,指导安全生产。

  6、生产科根据钻孔资料、瓦斯梯度和已揭露的煤岩地质情况,对前方瓦斯做出科学判断,以便实现瓦斯分级管理。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制度

  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科接到施工单位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

  2、钻孔施工结束后方可通知预测(效验)人员,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因施工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队长100元。预测(效验)人员到达现场时,施工单位未准备好钻具或钻孔未施工结束,对联系人罚款50-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00-500元。预测时,施工队必须按预测人员要求施工钻孔,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队长罚款100元。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防科,并把预测结论填写在防突牌板上,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元,队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

  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队跟班队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及打钻情况,立即按措施进行补钻,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措施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效果检验,并及时向通防科,调度室汇报,对跟班队长、跟班组长各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并重新施工措施孔。

  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有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效果检验)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在打完一茬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防突科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组长、跟班队长、瓦检员、安监员各罚款50元。

  10、预测指标超标,施工队不补孔进行施工的,对施工队罚款1000元,队长、值班队长各罚款10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

  11、预测(效验)人员在预测与效果检验过程中,不按规定操作将给于调离工作岗位,对于弄虚作假,将按照事故追查,给于开除。

  压风自救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压风自救的及时安装及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科是压风自救的主管部门,按矿统一安排,组织协调压风自救的安装工作,对压风管路及设施的管理有监督检查责任并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制度进行处罚。

  2、压风自救系统所包括的管道、自救装置等材料由通防科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专账。压风自救设施的调拨,必须凭通防科调拨通知单,否则,不予销账。

  3、每月30号各使用单位到通防科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否则,按材料差额进行处罚。对不按时进行对账的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天,对主管人员罚款20元/天。

  4、压风管路及压风自救装置的回收率为100%,阀门回收率90%(每月可按自救装置总量的10%补充),螺丝螺母为50%,若有丢失或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按材料价值对责任单位处罚,对主管人员罚20元/次。

  5、到规定距离不安装压风自救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并停产进行安装。

  6、造成压风管无风,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50元。压风自救装置漏风,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7、跟班队长每班施工前必须检查压风自救并汇报产调度室,安监员督查,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

  8、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压风自救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及清洁卫,因管理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每个按100元对队主管人员进行罚款。

  9、压风自救未按规定数量安装,缺一个对队主管人员罚款100元。

  10、在通防科的统一安排、指导下,施工单位对压风管路和压风自救进行安装和管理。

  防突设施检查维修制度

  1、通防科对防突设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检查,参加部门有通防科、生产科、安监科、调度室,不参加者对主管科长罚款50元/次。

  2、防突设施包括:通风设施(风门、挡风墙、密闭、调节风窗等),压风设施、避灾硐室等。

  3、通风设施前后5米私自堆放设备、材料杂物的,对堆放单位罚款500元/次,通防队监管不力的,对通防队罚款100元/次。

  4、通风设施不符合标准的,对通防队罚款20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5、风门单道或缺反向风门的,风门没有连锁的,流水巷道风门无反水槽的,风门过风筒,溜子皮带无逆风装置的,每项对通防队罚款100元,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6、风门前后5米有积水、淤泥,每处对分管区队罚款10元。

  7、风门没有说明牌,密闭前缺栅栏、警标、说明牌,检查牌,每项对通防队罚款50元。

  8、压风设施检查严格按压风自救检查制度进行。

  9、瓦斯抽放钻场内、避灾峒室左右5米,有材料、工具、杂物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次。

  10、避灾峒室内必须安装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保证压风自救的数量,严禁有杂物堆积,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项,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11、避灾峒室的挡风墙,风门必须符合标准规定,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防治突出计划管理制度

  1、矿长对防治突出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劳动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实施。

  2、防治突出主管部门必须及时拿出防治突出工程、项目所需设备、资金等计划,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后报经营计划科、物资管理科及集团公司。

  3、所需防治突出设备、配件,防治突出主管部门必须提供厂家、型号、功率等技术参数,否则,除不予列入计划外。

  4、企管科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列入年度、季度、月的生产建设计划。

  5、财务科、物资管理科、劳资科都必须把年度、季度、月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设备、劳动力相应地纳入财务、供应、劳动力计划,并及时交经营计划科随生产计划一同下发。

  防治突出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科根据防治突出措施计划要求组织防治突出措施所需资金。

  2、防治突出措施资金要建立专账,设有专人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3、所有防治突出措施资金的使用,必须有主管防治突出的矿领导和矿长签字。

  4、每月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防治突出措施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防治突出措施资金筹集及准备使用情况。

  5、财务科要有防治突出措施资金年度、季度、月的计划情况和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报主管防治突出的矿领导及矿长审阅。

  防治突出器材供应管理制度

  1、防治突出主管部门年度、季度所需材料计划必须及时送到集团公司和矿企管科。

  2、防治突出主管部门每月25日前必须将下一月材料使用计划送往供应管科。

  3、供应科必须根据防治突出材料计划催要设备,对完不成采购计划的,对物资管理科罚款100元/件,以后,每推迟一天,加罚100元。

  4、防治突出设备到货后,供应科必须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字入库,否则,不得入库。

  5、防治突出材料严禁挪作他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别罚款1000元和100元。

  防突培训制度

  为了使XXX煤业快速健康发展,提高干部预防及处理突出事故的水平,使井下工人熟悉突出预兆和防突的基本知识,增强职工安全防突意识,结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特对职工培训做出具体规定:

  1、培训中心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培训计划时,必须制定防治突出培训计划,并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随生产经营计划一同下发。

  2、培训计划上分别对矿长、科队长、班组长、岗位工人、防突专业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方式、内容、时间等做出具体规定。

  3、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编制防突教材,组织培训师资。

  4、培训中心对防突培训要建立档案,档案必须正规、规范,否则对培训科每项罚款50元。

  5、培训中心对培训结果负责,工人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6、培训中心对防突培训经费要设立专账,保证防突费用的合理正常使用。

  通防科技攻关制度

  为控制煤与瓦斯突出的发生,探索出一条符合“三软”煤层瓦斯防治和管理的新路子,特制订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科技攻关制度。

  1、科技攻关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矿对防突科研人员予以保证。

  2、通防科技攻关由企管科拿出具体科研攻关方案,并负责项目的上报、技术咨询、鉴定等工作。

  3、以通防科为主成立科技攻关小组,相关部门拿出自己的防治突出攻关计划。否则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4、积极与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结合,大力开展防突技术攻关。鼓励防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摸索出一条适合我矿防突新路子。

  5、科技攻关应定期、不定期交流、研究、总结,实现项目互补,成果共享,不进行总结交流的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6、科研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实对我矿发展有利的给予有关人员以重奖,并有计经科负责上报该科研成果。

  7、矿井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突科研经费,促进科技攻关的开展。

  防治突出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及时将下井检查出的防治突出问题及时填写在隐患整改记录上。

  2、安监员负责对井下防治突出措施进行监督落实,没有落实措施而施工的,对安监员罚款100元,并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8、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对防治突出措施进行检查,否则,对领队人员罚款100元。

  9、 各有关部门没有按时参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专项检查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10、 防治突出专门机构没按规定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每次罚款500元。

  11、 各部门没有建立防治突出管理责任制的,对部门罚款5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防突办公会议制度

  1、防突办公会是传达贯彻上级防突指示精神,研究、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高度重视这个会议。

  2、防突办公会议由矿长或总工程师主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3、参加防突办公会的人员必须是有关部门行政正职、通防科研人员,正职有事请假的,可有副职代替。

  4、对于无故不参加防突办公会议的,罚款50元/次。

  5、防突会议上安排的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即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又没有及时向领导说明的,罚款100元/条、次。

  供水施救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安全防护水平,确保供水施救设施的及时安装及正常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机电科是供水施救的主管部门,按矿统一安排,组织协调供水施救设施的安装工作,对供水施救管路及设施的管理有监督检查责任并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制度进行处罚。

  2、供水施救系统所包括的管道、自救装置等材料由机电科指定专人管理,并建立专账。供水施救设施的调拨,必须凭机电科调拨通知单,否则,不予销账。

  3、每月30号各使用单位到机电科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否则,按材料差额进行处罚。对不按时进行对账的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天,对主管人员罚款20元/天。

  4、供水施救管路及供水施救装置的回收率为100%,阀门回收率90%(每月可按自救装置总量的10%补充),若有丢失或回收率达不到规定的,按材料价值对责任单位处罚,对主管人员罚20元/次。

  5、到规定距离不安装供水施救的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100元,并停产进行安装。

  6、造成供水施救设施无水,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50元。压风自救装置漏风,每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7、跟班队长每班施工前必须检查供水施救装置并汇报产调度室,安监员督查,否则对跟班队长罚款50元。

  8、使用单位必须保证供水施救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因管理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的,每个按100元对队主管人员进行罚款。

  9、供水施救装置未按规定数量安装,缺一个对队主管人员罚款100元。

  10、在机电科的统一安排、指导下,施工单位对供水施救管路和供水施救装置进行安装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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