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冲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尹家冲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一、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决定、条例、文件;组织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定、制度、措施。
二、 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设备等,必须列入财务、供应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
三、每季主持研究一次“一通三防”工作,并在人、财、物方面优先保证。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设施每季进行一次检查。
四、负责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贯彻实施,落实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五、负责组织实施矿井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
六、每旬组织一次井下、地面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每月召开一次矿长安全办公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七、凡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赶赴现场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并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吸取教训,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再发生的防范措施。
八、组织制定和督促(检查)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九、负责落实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质量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工作。
十、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十一、按人事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组织落实奖励与惩罚的方案。
十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制定和落实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十三、每月入井次数不得少于15次,每次不得低于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