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家冲煤矿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9-15 09:2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尹家冲煤矿地质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矿长、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地质安全工作负责矿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工作,进行预测预报,落实灾害治理方案并抓出成效。
二、负责全矿地质资料的收集、分析、管理和保管工作,负责编制地质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提供采区设计、作业规程、计划和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积极参加上述工作的编审工作。
四、负责全矿水文地质,并熟悉水文地质方面的技术政策和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负责矿井资源管理,做到收集的地质资料,准确可靠,为采,掘工作提供可行依据。
六、深入现场,了解地质变化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矿领导汇报,并参加研究处理。
七、负责组织整理全矿的地质资料,图件以及上报、归档工作。
八、每月下井次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5次。对地质灾害的观测,按矿上制定的《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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