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煤业糯东煤矿11332安全管理法
为彻底扭转现场隐患多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我们利用管理人员宁愿接受罚款但不愿丢丑的心理,对现场安全隐患实行“一确认、一提醒、三挂牌、三亮相、二联责”制度,简称“11332”现场安全管理法。具体做法如下:
一确认:我矿初步实行的是“5.15”安全确认法。就是在采、掘工作面现场开工前20分钟内,跟班矿领导、跟班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必须首先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环境,有针对性地落实安全措施、部署安全工作,确认无安全问题后,跟班矿领导、跟班队长、班组长、安监员、瓦检员共同签字,方准开工。必须由五个人分三个步骤按三个流程确认各自的十五项安全质量内容,即:五个人为跟班矿领导、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和安检员、瓦检员;三个步骤为现场开工确认、高危工序和重点隐患管理确认、工程质量确认;三个流程为排查(认定)、整改(明确)、确认。
采煤工作面确认的15项内容是:1、两行超前支护;2、上下安全出口;3、放炮管理;4、防突措施效果检验;5、工作面瓦斯抽放及上隅角瓦斯抽放;6、特殊支护;7、空顶距;8、采面及巷帮支护;9、机电设备;10、运输安全;11、通风、防尘、隔爆设施;12、瓦斯监控;1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14、落实重点隐患和高危工序管理;15、工程质量评估。
掘进工作面确认的15项内容是:1、局部通风;2、一般支护;3、空顶距;4、临时支护;5、前探钻孔掘进、安全距离;6、通风、防尘、隔爆设施;7、瓦斯监控及挂耳抽放;8、“三专两闭锁”;9、防突措施、效果检验;10、运输安全;11、机电设备;12、放炮管理;1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14、落实重点隐患和高危工序管理;15、工程质量评估。 我们对全井下各地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确认。必须确保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和管理质量达到要求,保证现场安全生产。
一提醒:对矿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及上级公司或部门检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由安检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在限改期限前一天至少通知一次,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紧整改。对超过通知单限定期限的责任单位,纳入“双基”考核,并严格落实兑现处罚。
三挂牌:
①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的,由安监员通知跟班队长或班组长安排整改,超过10分钟不安排的,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
采掘工作面或设备、设施,由矿安检部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
1、采煤
⑴ 炮采工作面出口20m范围内高度小于1.6m,巷道最小断面小于原设计断面的60%;
⑵端头支护低于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的,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
⑶工作面支柱(架)初撑力合格率低于90%的;
⑷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值(炮采、普采18MPa)或压力指示器失效的;
⑸老塘悬顶面积超过10m2不跨落,不处理继续生产。
2、掘进、巷修
⑴工作面使用未经检测或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⑵支护方式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
⑶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
⑷掘进工作面(巷修)不使用超前支护造成空顶作业的,或架棚巷道掘进不使用防崩倒棚造成蹦翻支架的。
3、机电、运输
⑴提升、运输和供电等系统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的;
⑵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电气设备等未取得煤矿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⑶井下电气设备失爆的;
⑷没有措施进行井下电、气焊作业的。
4、一通三防
⑴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瓦斯超限后不能立即断电并进行声光报警的;
⑵矿井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或存在漏检、假检的;
⑶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仍然进行生产的;
⑷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无风、微风或风量不足的;
⑸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未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的;
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三专两闭锁”、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的;
⑺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未编制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设计或未按设计施工的;
⑻有自然发火迹象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5、地测、防治水
⑴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而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⑵接近断层或可疑采空区的采掘工作面没有实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
⑶有明显透水征兆而未撤出井下现场作业人员的。
6、地面单位工程或设备、设施
⑴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或防爆设施失效的;
⑵供用电保护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不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的;
⑶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使用不当的;
⑷容易碰到的、裸露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
⑸机械设备、生产装置未按规定加装连锁装置或连锁装置失效的;
⑹在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并取得使用许可证的;
⑺在用特种设备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附件、连锁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等保护装置不全、失效的;
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或使用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的;
⑼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失效的;
⑽有毒有害气体区域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
⑾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⑿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的;
⒀高处作业无安全防护设施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⒁施工队伍无安全资质或无安全措施施工的;
⒂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职责不清,危及安全生产的。
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处罚标准:
因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而影响生产的,其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损失程度由经营部、调度室、工程部、机电部、通防部、安检部等职能部门现场核算;若责任属于本单位,其损失由本单位承担。
②作业现场本月内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责任单位,或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其以上非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或被包保单位作业现场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包保单位,或被包保单位发生轻伤及其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其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包保单位,悬挂“安全黄牌警告单位”牌匾;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由矿安检部悬挂“安全黄牌警告单位”牌匾:
1、所管辖的采掘工作面或设备、设施当月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施工单位;
2、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及其以上非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
3、被包保单位管辖的采掘工作面、设备、设施三次以上(含三次)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包保单位;
4、被包保单位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人身事故或二级及其以上非伤亡事故的包保单位。
被悬挂“安全黄牌警告单位”牌匾处罚标准:
1、在一个季度内,凡悬挂一次“安全黄牌警告单位”牌匾的单位,是责任单位的,除取消副队长以上领导当月安全奖金外,责任单位副队长以上领导季度安全风险金减半兑现;是包保单位的,取消包保单位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励,包保单位副部长以上领导季度安全风险金减半兑现。
2、在一个季度内,凡悬挂两次“安全黄牌警告单位”牌匾的单位,是责任单位的,除取消副队长以上领导当月安全奖金外,责任单位副队长以上领导季度安全风险金不予兑现;是包保单位的,取消包保单位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励,包保单位副部长以上领导季度安全风险金减不予兑现。
③作业现场连续三个月未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施工单位,或被包保单位作业现场连续六个月未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包保单位,由矿发放“安全信得过单位”牌匾。
凡悬挂“安全信得过单位”牌匾的单位,在挂牌期间,是施工单位的,副队长以上领导除享受各种奖金外,另外每月再奖励3000元/人次,单位安全结构工资增加20%;是包保单位的,副部长以上领导除享受各种奖金外,另外每月再奖励3000元/人次,部室其他人员1000元/人次。
三亮相:
①存在重大隐患被悬挂“停产整顿(停止使用)红牌”的曝光“亮相”;
②存在的隐患直接影响现场安全生产及人身安全的曝光“亮相”;
③存在的一般隐患不能按期整改的责任单位曝光“亮相”。
公司所查隐患及本矿管理人员所查隐患均由安检部负责在矿专门设置的“安全隐患整改亮相栏”中进行公布,并在每日早调会上通报,直到隐患彻底整改为止。
二联责:针对安检部所下发到各责任单位的安全隐患通知单,到整改期限未能及时整改者,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在次日早调会上或专门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上“亮相台”作检查,并陈述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没能在限改期间内整改的理由;若第二天该问题还没有解决,由联责部室部长在“亮相台”上解释原因;若第三天该问题还没有解决,由分管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在上“亮相台”解释原因。同时规定:一个月内第一次、第二次被亮相的不予处罚,第三次(包括第三次)以后被亮相的单位和联责单位,逾期一天,将按隐患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和联责单位主要领导给予50~200元/条的罚款。同一条(或同一类)隐患长期不能彻底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重罚,直至诫勉谈话。
实施效果
1、该办法的实施使管理人员在管理态度上发生了重大转变,更加注重现场管理,狠抓现场操作。
2、管理人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由“被动重视安全向主动重视安全转变”,积极承担安全责任,管理层做到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务实态度,并以此教育广大职工要重视安全、关注安全,工作中要保证安全。
3、安全责任得到层层落实,责任与奖励层层挂钩,做到了“一级保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形成了逐级保证的安全目标管理体系。
4、减少了事故发生率,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心较大提高,体现在对现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现场帮教,使安全理念深入贯彻到基层职工中去,从根本上杜绝安全隐患,从实际工作中去想办法解决安全问题,切实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5、办法实施一月以来,井下职工在基层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下,规范了职工的现场操作,减少了井下的安全隐患,为我矿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采掘工作面“5.15”安全管理确认法
为进一步落实现场“三长二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及时消除现场的安全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实施井下采掘工作面实行“5.15”安全确认法。
一、“5.15”安全确认的基本内容
“5.15”安全确认的基本内容是:五个人分三个步骤按三个流程确认十五项安全质量内容,确保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和管理质量达到要求,保证现场安全生产。五个人为:跟班矿领导、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和安检员、瓦检员;三个步骤为现场开工确认、高危工序和重点隐患管理确认、工程质量确认;三个流程为排查(认定)、整改(明确)、确认。采、掘工作面需要确认的十五项内容见附表。
二、“5.15”安全确认法操作程序
㈠现场开工确认制
第一步:隐患排查。采掘施工当班职工到达作业点后,采煤队由当班现场跟班矿领导、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和现场安检员、瓦检员按照“5.15”安全确认牌上的15个方面的内容,对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掘进队(开拓队)多头作业的排查可由现场当班班组长与安检员、瓦检员进行隐患排查,跟班矿领导、跟班区队长巡回认定。
第二步:隐患整改。对现场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当班跟班区队长或班组长及时安排人员对查处的隐患进行整改达到开工要求。现场安检员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同时,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把关。对排查的安全隐患现场不能及时处理整改的,跟班区队长要分别向跟班矿领导、矿调度室和本单位汇报,安检员同时向安检部汇报。
第三步:开工确认。通过对隐患的排查、处理,确认无危险后,职工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㈡重点隐患和高危工序盯防确认制
第一步:重点隐患和高危工序认定。根据当班现场的作业情况,明确当班高危工序和重点隐患,即采煤工作面移溜、放顶、放炮、割煤,掘进工作面移动耙矸机、放炮、提升运输、打锚杆以及其它高危工序作业点。
第二步:明确措施。由跟班区队长依据《作业规程》和措施,分别对重点隐患和高危工序明确具体措施,安检员负责监督,搞好过程安全管理。
第三步:确认盯防负责人。对确认出的重点隐患和当班所要从事的高危工序,由跟班区队长明确落实专人进行整改或盯防。
㈢工程质量确认制
第一步:工程质量检查。采掘工作面当班工作结束后,跟班区队长、班组长、安检员分别对照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第二步:工程质量确认。对工程质量检查后,确认等级分为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三个,同时对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
第三步:回执单确认。当班采掘工作结束后,现场跟班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对照“5.15安全确认回执单”上规定的内容,由安检员执笔如实填写,回执单一式两份,并签上姓名和时间、班次,安检部、施工单位各执一份。
㈠跟班矿领导、区队长、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对现场安全环境进行确认后,由安检员分项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填写在“5.15安全确认牌”上,达到规定要求的在相应栏内用“√”表示,需要整改的在相应栏内用“×”表示。同时,跟班矿领导、区队长、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分别在确认牌上签字。
㈡“5.15”安全确认回执单由安检员负责填写,跟班矿领导、区队长、班组长、瓦检员签字后,跟班区队长、安检员分别交一份到施工单位和安检部,作为安全结构工资考核的重要依据。
㈢跟班区队长、安检员不严格执行安全确认、未按照规定签字的,一经发现按照“三违”处罚。
㈣安全确认不仔细、确认的安全隐患处理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追究现场跟班区队长、安检员和班组长的直接责任。
㈤安检员要保证确认牌板的整洁,做到书写工整,不得涂改乱画。
㈥爱护牌板,不得任意取下和损坏。牌板管理按区域负责制进行管理,牌板被损坏,赔偿100-150元/块。
㈦不严格执行“5.15”安全确认回执单,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分别对当班跟班区队长、安检员各罚款100元,并纳入当月“双基”考核,同时,安检部月底对照回执单上所填隐患进行考核。
附:1.采煤工作面5.15安全确认牌
2.掘进工作面5.15安全确认牌
3.采煤、掘进工作面5.15安全确认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