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0-08 16:44
来源:煤矿安全网
资料及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地测资料是煤矿生产、建设发展的基础依据和基础资料,为了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地测资料的可靠性,并及时提供各生产部门,特建立审批制度如下:
1、地测部门所有的图纸及资料,都要按规程规定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没有经过审批的图纸及资料,不得提供街道部门使用。
2、矿井回采、掘进地质说明书,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报矿务局批准。
3、矿井各种原图及各种交换图纸,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4、采区地质说明书及技术报告等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务局批准。
5、修改矿井地质报告及矿井防治水规划,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矿务局批准和省局批准。
6、地质测量部门向稳步提供的一切资料、报表等均须经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交或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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