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新疆公司除铁器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神华新疆公司除铁器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除铁器的使用管理,结合神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除铁器管理制度。
第二条 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负责除铁器的管理工作,协助各使用单位做好除铁器的使用、维护,并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 各使用单位负责除铁器的现场使用、维护、检查、设备建档等工作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
第四条 除铁器由各使用单位的机电矿长负责管理,要纳入设备管理的日常工作中,保证运煤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 现场管理
第五条 各采区顺槽皮带机头,进入集中煤仓皮带机头及主运皮带机头必须按要求安装除铁器。
第六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除铁器各种管理制度并张挂,建立除铁器档案和除铁器运行维护档案,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保证除铁器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七条 各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知除铁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作用,熟悉其操作方法、安全要求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熟悉除铁的工艺过程,了解煤中各种杂物的含量情况。
第八条 除铁器的安装位置、安装形式、安装场地等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执行。
第九条 除铁器在工作状态时,严禁人工手动除铁操作。
第十条 除铁器运行时,严禁在除铁器及铁器下料口四周走动、停留,以防铁器伤人。
第十一条 除铁器必须待胶带运输机开车前启动;停机时,必须待胶带运输机物料拉空停车后,方可停机。
第十二条 吸出的铁器要及时进行回收清理,发现雷管必须立即上交严禁私藏,并向本安办和设备科汇报,并作为事故进行追查。
第十三条 除铁器吸铁较多确需进行清理时,必须按照要求停机清理。
第十四条 除铁器卸完料后,应将除铁器处于停电状态。
第十五条 除铁器操作人员必须现场进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本班除铁器的运转状况、出现的故障及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认真填写除铁记录。
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每天检查除铁记录,并对除铁情况进行分析,书写分析报告,发现不应出现的铁器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处理,并进行追查。
第十七条 机电矿长每周要检查除铁记录和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发现问题,据此来指导工作面的工作。
第十八条 除铁器的管理要明确管理部门,明确包机人,明确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包机制度。
第十九条 除铁器使用和维护人员必须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第二十条 要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制度,确保除铁器整洁、安全、经济运行。
第二十一条 因除铁器没有起到作用或其他原因造成运煤系统事故的要及时进行追查分析,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及时恢复除铁器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 设备管理中心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除铁器的运行状态进行监督、检查,有违反管理制度的按规定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除铁器档案,除铁器安装位置变动时应随时进行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每周必须将除铁器分析报告上报设备管理中心。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五条 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安装一处罚款2000元。
第二十六条 安装规定与说明书或要求不符的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十七条 除铁器不按规定正常使用的一处罚款1000元。
第二十八条 没有按照规定建立除铁器档案或运行记录一处罚款5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