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石店煤业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汇编
二0一二年
目 录
一、工作例会制度 2
三、应急培训制度 5
五、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8
六、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9
七、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11
八、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14
九、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 16
十、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1
十一、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29
十二、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31
十三、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34
十四、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 35
十五、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38
十六、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39
十八、治安维护应急保障方案 44
工作例会制度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煤矿每月月底组织召开一次应急救援工作例会。
二、组织单位:安监部
三、主持人: 崔计民
四、参加人员:张彦斌、贾瑞军、郭建平、赵元只、付文生、
张 锐、赵建铭、李存海、梁星斗、刘建新、
张 宇、李爱珍、杨培富、赵燕飞、檀会龙、
代瑞峰、高会军、王 明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安监部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主持人请假。
2、参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安监部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5、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
6、各项罚款交公司财务部,安监部出具票据。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确保物资装备状态良好,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应急救援物资包括井下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药品。
三、职责:
1、供应部负责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日常管理。
2、办公室负责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四、检查与维护管理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2、由供应部会同其他职能部室定期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在定期检查中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应急培训制度
一、为促进我公司干部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山西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订如下培训制度:
二、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三、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五、培训工作分级分类进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全矿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任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需要时的岗位培训。
六、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七、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八、培训的主要内容。围绕贯彻落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我公司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通过培训,强化培训对象对应急管理的宏观认识和依法实施管理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
九、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十、安全培训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十一、加大师资力量,建立相应的培训师资档案。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教师,还可采取从集团公司应急管理工作专业人才库和专家组内聘请专家等办法,解决好培训的师资问题。
十二、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十三、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十四、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十五、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我公司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全矿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我公司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我公司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公司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一、主要内容
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我公司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我公司财产安全。
1、以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我公司面临的安全形势,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应急预案进行深入宣传。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全国煤矿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职工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进一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3、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3)结合我公司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
二、工作要求
1、主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要落实责任。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在我公司树立起比较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2)多形式宣传教育。利用班前、报刊等多种形式,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4)动员全矿职工积极参与。
2、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每季度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对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现就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2.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促进各类风险隐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所在区域主要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点,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二、组织和实施
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由安监站会同其他业务科室共同完成。各部门要针对矿区内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状况,制定并下达年度预防性检查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应组织2次预防性安全检查活动。
安监站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性开展预防性检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考核、考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在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由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应根据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制定本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实施方案。要按照实施方案,做好与日常值班工作的统筹安排,适时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
三、检查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1.检查范围。
预防性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我公司井上下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矿山周边区域可能面临的问题。
2.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及矿井反风演习情况;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瓦斯煤尘的预防治理情况:顶板管理情况;水害防治措施;六大系统的完好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
2.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主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图纸资料和规章制度,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查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3.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通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熟悉我公司生产和救援环境,了解企业的主要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方案,配齐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救援能力。
4.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和完善检查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效果。
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组 长:张彦斌
副组长:贾瑞军、郭建平、崔计明、赵元只、赵建铭、李聿茂、李效志、杨培富、李爱珍
成 员:刘建新、李存海、付文生、赵燕飞、梁星斗、檀会龙、张 宇
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推进本质安全型矿进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坚持“全面排查、分轻重缓急治理,解决与监管并重,程序化管理”的原则,突出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全力解决当前“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顶板、提升、运输、周围小煤窑管理等方面威胁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三、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
1、矿井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的责任主体,总经理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矿井各分管领导是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安全生产口各业务部室的部长是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者,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方案论证、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并按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部室其他管理人员按照矿井安排和部室业务分工,负责本岗位范围内隐患认定和排查治理。
4、安全副总、安监部长对全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负全面监督把关责任,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统计、汇总、建档、上报,并按照计划安排对各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过程监管和结果验收考核。
5、矿井财务部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费用的到位。
6、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的重大安全费用工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按照“三定”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四、考核兑现办法:
由安监部牵头,对列入集团公司和矿井安全费用计划的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实行责任考核,对全年安全费用项目以业务分管为主,合理分工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并实行“三定”,按期按质按量完成的给予奖励。
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1、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二、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三. 应急管理机构领导机构
总 指 挥:张彦斌
副总指挥:贾瑞军、郭建平、崔计明、赵元只、赵建铭、李聿茂、李效志、杨培富、李爱珍、刘闰青
成 员:刘建新、李存海、付文生、赵燕飞、梁星斗、檀会龙、张 宇、王建明、赵建明、王 明、韩计堂、代瑞峰
四.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安全培训中心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部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供应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监督管理
1、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培训教育
由培训中心牵头,安监部负责协助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
3、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4、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全培训部进行监督管理。
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归档的档案应字迹清晰、完整有效。
二、应急档案管理
1、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成员的职责范围。
2、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3、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4、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根据《石店煤业档案借阅利用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5、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公司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设计、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
3、我公司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建设完善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并符合“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序”的要求。
二、紧急避险系统
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紧急避险设施是指在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时,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避险人员提供的一个安全避险密闭空间,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对内提供氧气、食物、水,去除有毒有害气体,创造生存基本条件,并为应急救援创造条件、赢得时间。紧急避险设施主要包括永久避难硐室、临时避难硐室、可移动式救生舱。
永久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服务年限一般不低于5年的避难硐室。
临时避难硐室是指设置在采掘区域或采区避灾路线上,主要服务于采掘工作面及其附近区域,服务年限一般不大于5年的避难硐室。
3、所有煤矿应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入井人员应随身携带自救器。
4、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5、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空气净化与温湿度调节、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紧急避险设施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检查监察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
6、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由煤炭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整体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经过评审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7、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有机联系,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压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8、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示。矿井避灾路线图中应明确标注紧急避险设施的位置和规格、种类,井巷中应有紧急避险设施方位的明显标示,以方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迅速到达紧急避险设施。
9、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10、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永久避难硐室
1、永久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确保在服务期间不受采动影响。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特殊情况下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出和防止瓦斯集聚、煤层自燃的措施。
2、永久避难硐室应由过渡室和生存室等构成,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隔离门结构。两道隔离门之间为过渡室,第二道隔离门以内为生存室。
过渡室净面积应不小于3.0米2,内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第一道隔离门上设观察窗,靠近底板附近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生存室净高不低于2.0米,长度、宽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75米2的使用面积,设计额定避险人数不少于50人,不宜多于100人。靠近底板附近设置不少于两趟的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3、隔离门、墙应按不低于井下水泵房密闭门的标准建造,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隔离门墙周边掏槽,深度不小于0.2米,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4、采用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顶板和墙壁的颜色宜为浅色。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0.2米。
5、有条件的矿井宜布置直达地表的大直径钻孔,钻孔直径不小于150 毫米;通过钻孔设置水管和电缆时,水管应有减压装置;钻孔地表出口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并储备自带动力压风机,数量不少于2台。
6、永久避难硐室接入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供电等管线在接入硐室前应采取保护措施。
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过滤装置具备油水分离功能。
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水量和水压满足额定避险人员避险时的需要。
硐室内部和外部应分别设置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传感器,对硐室内外的O2、CH4、CO2、CO、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
硐室入、出口处应设人员定位基站,实时监测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情况。
硐室入口处和内部应分别安设直通矿调度室的固定电话,硐室内宜加配无线电话或应急通讯设施。
7、永久避难硐室应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实现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对硐室内的O2、CH4、CO2、CO、温度、湿度和硐室外的O2、CH4、CO2、CO、的检测或监测。
8、永久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低于20%的。
自备氧供气系统供氧量不低于0.3米3/分·人。布置有直达地表大直径钻孔的永久避难硐室应保证24小时连续供氧;其他永久避难硐室应保证额定防护时间内的供氧量。采用高压气瓶供气系统时应有减压措施,以保证安全使用。
有害气体去除设施处理CO2的能力应不低于每人0.5升/分,处理CO的能力应能保证20分钟内将CO浓度由0.04%降到0.0024%。配备的食品不少于2000千焦/人·天,饮用水不少于0.5升/人·天。配备的自救器应为隔离式,连续使用时间不低于45分钟。
9、永久避难硐室施工时,应有专门的施工设计,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中应加强工程管理和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成后应组织工程验收。
10、永久避难硐室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严格按设计要求组织验收,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临时避难硐室
1、临时避难硐室应布置在稳定的岩(煤)层中,避开地质构造带、高温带、应力异常区,确保服务期间受采动影响小。前后20米范围内巷道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符合安全出口的要求。布置在煤层中时应有控制瓦斯涌入和防止瓦斯集聚、煤层自燃等措施。
2、临时避难硐室应由过渡室和生存室等构成,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隔离门结构。
过渡室净面积应不小于2.0米2,内设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第一道隔离门上设观察窗,靠近底板附近设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生存室净高应不低于1.8米,长度、宽度根据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以及内配装备情况确定。每人应有不小于0.6米2的使用面积,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应不少于10人,不宜多于50人。靠近底板附近设置不少于两趟的单向排水管和单向排气管。
3、隔离门应不低于井下密闭门的标准,密封可靠,开闭灵活。隔离门墙周边掏槽,或见硬顶、硬帮,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25的混凝土浇筑,并与岩(煤)体接实,保证足够的气密性。
利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的过渡舱作为过渡室时,过渡舱外侧门框宽度应不小于300毫米,安装时在门框上整体灌注混凝土墙体。硐室四周掏槽深度、墙体强度及密封性能要求不低于隔离门安装要求。
4、临时避难硐室应采用锚网、锚喷、砌碹等方式支护,支护材料应阻燃,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米。
5、临时避难硐室应接入矿井压风、供水、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和供电系统。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过滤装置具备油水分离功能。接入的矿井供水管路,应有接口和供水阀。接入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硐室内的O2、CH4、CO2、CO、温度等进行实时监测。硐室入、出口处应设人员定位基站,实时监测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情况。硐室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固定电话。
6、临时避难硐室应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实现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对硐室内的O2、CH4、CO2、CO、温度和湿度和硐室外的O2、CH4、CO2、CO、检测或监测。
7、临时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小于10%。
8、硐室建设应有设计和作业规程。临时避难硐室硐室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各种功能测试和联合试运行,并按要求组织验收,满足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维护与管理
1、建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紧急避险设施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3、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5、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6、每年应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
六、培训与应急演练
1、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3、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七、附则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范围:矿区、施工作业区
职责:各部室、生产及辅助队组
一、安监部及安全培训中心职责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我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安监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
二、生产单位
1、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
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
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
三、各部室、(区)队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
四、队组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
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队组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八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
五、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六、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七、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八、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九、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我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提高灾害事故预防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3、本制度适用于与我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二、奖励
1、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公司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积极的职工。
(2)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2、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物质奖励或奖金,奖励标准50元—500元。
3、对员工的奖励,发给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由工会部门向安全部门提出建议,或者由单位及部门报送材料,安全部审核并提出奖励意见,由矿领导决定,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处罚
1、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我公司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对员工的经济处罚分为:一次性罚款、赔偿经济损失。
3、对员工的一般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和记分,罚款额为50元—100元。对员工的严重违章行为或屡教不改的给予一次性罚款处理,罚款额为100元—300元。同时可令其下岗学习1至3个月,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严重违章导致事故发生,不能正确认识其错误行为,态度恶劣,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
4、对因违章而造成的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包括水、火灾、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放炮中毒等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按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直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有关责任人员或“三违”人员如果迅速认识错误并改正,态度诚恳,表现良好的,行政处分可酌情减轻,赔偿金额酌情减少,反之,不能正确认识错误且态度恶劣,表现极差的,加重行政处分,赔偿金额加重。
6、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分析违章的程度和性质,区别对待故意的或明显的违章与不易把握的过失行为,并经过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辨,慎重决定。
7、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人员,应当按照情节轻重,除追回奖励金额,取消荣誉奖励外,还可给予必要的处分。
8、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处分员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职责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听从命令,服从指挥,尽心尽力,密切配合;
3、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4、自觉参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的维护、保养,保证性能良好;
6、完成各项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包括:
1、值班制度;
2、岗位工作制度;
3、教育学习制度;
4、培训演练制度;
5、装备维护保养制度;
6、安全保密制度;
7、奖优罚劣制度。
三、应急救援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增加、更新应急救援的各种装备、器材、物资,以及安排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四、应急救援队伍应针对参与救援的具体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五、安监部对应急救援管理队伍进行监督。
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公司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根据《石店煤业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
二、细则
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140322M-201103)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3、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满足要求,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最终达到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确保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4、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各单位应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如救护人员、特殊环境、关键岗位人员等)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应急响应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对公司周边公众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意识。
5、培训结束应编制应急培训总结,内容应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培训考核记录等。
6、各单位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
7、应急演习可采用包括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模拟演习在内的多种演习类型。
8、各单位应成立应急演习指挥策划小组,根据选定的演习类型制定应急预案演习方案,演习方案包括下列事项: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9、应急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演习评价总结,并编制演习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的演习检验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10、应急演习结束后,演习指挥策划小组应对演习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习发现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11、演习结束后,各单位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持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三、附则
1、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执行上级规定。
2、本制度由安监站负责解释。
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矿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副总为副组长,安监部长、各生产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检查领导小组。应急检查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5、应急检查。根据年度计划,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面检查,对各项设施、通讯设备,救援物质储备,救护队人员配备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管理措施
为加强我公司运输应急运力组织和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故的能力,维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以及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运力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我公司运输小组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做好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救援和保障工作,完成伤员、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任务,把突发事故的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预防为主。
把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高度重视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有效应对矿井突发事故的各项保障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动协调。
本措施确定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运输应急保障机构的作用。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的矿井运输应急保障机制。
三、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彦斌(总经理)
副组长:崔计明(安全副总) 贾瑞军(生产副总)
郭建平(技术副总) 赵元只(机电副总)
成 员:刘建新(调度主任) 付文生(通风助理)
檀会龙(机电部长) 赵燕飞(技术部长)
李存海(安监部长) 王爱明(综采队长)
梁双印(掘进队长) 赵秀红(掘进队长)
史中华(皮带队长) 刘登峰(通风副部长)
罗铁柱(运料队长) 王成鑫(机电副部长)
韩计堂(财务部长) 王保青(企管部长)
王 明(保卫部长) 段林旺(车队队长)
代瑞峰(职工医院院长) 王树忠(救护队长)
李聿茂(工会主度)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应急联络员:刘建新,联系电话:8020、8021、18735335595
1.统一领导本公司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公司领导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2.负责启动救援行动,指挥和调配运输小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和保障工作。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时,负责报请公司调派应急运力对口支援;
3.根据公司主管部门的指令,调动公司应急运力对口支援,完成矿井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保障任务。
四、应急运力
(一)应急运力储备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矿建立应急运力储备,做到领导责任、车属单位、车牌号码、驾驶人员、带队人员、集结地点“六落实”。
(二)应急车辆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三)应急保障人员
应急保障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装卸员和维修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至55岁之间,且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协作意识强等。
组建运输应急突击队,编成三个专项工作小组,在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车辆调度组:
组长:段林旺(车队队长)
成员:全体车队司机
2、现场抢险组:
组长:王树忠
成员:各部室、队组成员
五、纪律要求
(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与应急小组保持联系或电话畅通,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车辆调度及时到位。
(二)执行应急任务的车辆,必须是经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状况达二级以上,按规定投保各项保险,且配持有效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员,方可执行应急任务。
(三)指令性储备运力,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人员资格除符合第二条要求外,在应急状况下,应在指定地点集结待令,驾驶人员不得外出,随时准备接受应急任务。
山西阳泉盂县石店煤业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本年度的煤矿宣传教育工作,使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的深入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一下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1、在全公司范围内宣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知识。
2、通过公司内广播、板报、通讯等有效开展大力宣传事故应急预防。
3、结合安全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应急教育宣传工作力度,争取每月有一篇应急教育的宣传报道。
4、灵活运用,形式多样,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员工。
5、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经常性的开展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6、要利用突发事件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的进行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效果。
7、每月要根据不同的生产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教育,特别要注重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宣传工作。
8、对于各类宣传内容要建立完善的基础资料。
石店煤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方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防止各类突发事件事态失控和恶化,维护正常的矿区生活秩序,最大程度低保护公共安全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矿区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法案适用于石店煤业有限公司矿区内发生的、需由保卫科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治安维护行动。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把维护公共安全和生命财产作为首要任务,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预防人员伤亡和危害发生;在公共事件发生后,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为抢救人员、运输物资等处置行动开辟顺畅通道,最大程度低避免人员伤亡、减轻事件危害。
(2)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 迅速调动人员和装备开展治安维护行动,最大程度低减少危害和负面影响。
(3)联动处置。在矿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与其参与实践处置行动的单位、部门和抢险救援队伍邮寄衔接、沟通协调、整体联动、高效运转,确保治安维护行动顺利实施。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按盂县石店煤业有限公司综合预案指挥机构执行
三、行动响应
1、监测与信息处理
要整合矿区内监控资源电话报警服务,对各类公共事件的初始信息进行收集和预测,及时报告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
2、先期处置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保卫部要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疏散、抢救人员,设立现场警戒等紧急处置措施,尽可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危害发生。
3、方案启动
《盂县石店煤业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启动时,根据相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要求,本方案随之启动。
4、指挥与协调
指挥部根据事件性质和发展态势,及时指导现场指挥部采取处置措施。当现场警力、装备部足以控制事态发展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请求当地公安机关力量参与治安维护。
5、现场处置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类型和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统一指挥现场保卫力量参与现场封锁、交通秩序疏导、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目标守卫和抢救伤员等行动。
6、行动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行动结束后,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下达治安维护行动结束命令,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执行。,
四、后期处置
1、指挥部牵头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中保卫部治安维护行动进行调查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评估结论。
2、责任与奖惩
对在治安维护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造成应急处置行动失误和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