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区劳动纪律及考核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0-12 11:23
来源:煤矿安全网
采掘区劳动纪律及考核制度
1、区部以每月22天为保勤,少于22天的人员不给于保勤奖。(注明;保勤奖祘在计件单价内,掘进为每米10元、采煤为每车0.1元。)
2、井下工作以停压风为主,井下工作不少于8小时,若无故出早班的人员减发工资20元。
3、 迟到、早退第一次减扣工资5元,第二次扣10元,以此类推。4、必须做到有事请假,请假不能口头请假,要以书面形式请假要有工区区长批准方可算数, 无故旷工者给于20元的处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班次,使工作受到影响减扣工资50元。
6、不服从区队及班组工作安排的人员减发工资50元。
7、工作效率非常高,执行力十分强,能迅速将区队班组安排的工作任务出色地完成,上级主管非常满意。对每天的生产任务工作能出色地完成。(每月可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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