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建立建全通讯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2、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3、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5、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6、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离矿。
7、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矿领导批准后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