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0-13 10:35
来源:煤矿安全网
地测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本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部业务范围内负全面安全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全矿地质、水文、测量管理规划和年度测量、防治水工作措施计划,编制审核矿井堵水、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负责组织指导有关人员收集、调查地面水害、相邻矿井的开采、积水情况,组织落实排查措施,同时深入井下检查指导地测工作,检查防水设施,研究分析和排查水害隐患,提出防范措施,预防水害事故。
4、督促检查地测专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经验,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地测安全技术问题。
5、检查监督矿井防水煤柱的留设,制止危及防水煤柱的采掘作业。
6、参加安全办公会和安全大检查。
7、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8、有责任制止任何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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