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管理考核制度
预测预报及效果检验管理考核制度
为了保证能及时进行预测及效果检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通防部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预测人员预测,若安排失误,对通防部值班人员罚款50元。
2、预测(效验)人员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效果检验,因施工区队不提前通知造成影响的,一次罚值班区长50元。该预测时,施工区队不配合者一次对跟班区长罚款100元。
3、预测结果出来后预测人员要及时汇报通防部值班人员,不得影响当班施工,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
4、通防部值班人员接到汇报结果要及时通知施工工区进行补孔或掘进,否则罚款50元。
5、预测人员升井后要及时填写“煤巷掘进工作面瓦斯危险性预测记录表”,否则对预测人员罚款50元。不经效果检验,盲目掘进的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党、政、技各罚款100元。
6、若出现效果检验指标严重超标的,施工工区跟班区长必须重新检查施工地点工程质量情况,立即进行补钻,立即汇报部长及矿领导,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7、预测(效验)人员发现掘进工作面的预测孔施工不符合要求时,有权不进行预测,并及时向通防部值班人员、通防部,调度室汇报,对跟班区长、跟班班长各罚款50元。
8、在预测(效验)过程中,不论预测指标有多高,每一预测循环必须把预测孔全部施工、预测完毕,否则少一个孔对责任人罚款50元。
9、在打完一循环设计的钻孔后,如果效验指标仍然超限,则要分析钻孔设计及现场打钻施工情况,如钻孔设计存在问题,要求通防部技术员根据分析情况修改设计,如钻孔施工有问题,则对班区长、跟班班长、安检员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