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三队安全培训制度
综采三队安全培训制度
一、为提高全队职工的专业素质,大力开展区队的现场培训,由技术队长制定月、季度、年度培训计划,并在月末、季末、年末写出培训总结。
二、成立职工安全法规、岗位技术知识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王登科
副组长:潘红臣
成 员:黎矿生 张全如 冯文明 张 洋 赵六山 赵国军 吕朝阳 杨兰宁 杨富海 陈自愿 李海明 卢世利 周文北 常春雷 刘道光
三、区队技术副队长、副队长为兼职教师,队长、书记为培训主管负责人。
四、开展区队内部培训,事先要填写《培训申请表》经矿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培训办存档,培训点名册要用培训专用点名册,开班前要填写《培训登记表》、《学员情况登记表》。培训结束后,要求职工填写《培训有效性评估表》,做为职工对此次培训的效果反馈;对培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给予奖励。
五、区队要认真组织实施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班的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任务;完不成矿培训计划,所有罚款由负责培训人员承担。
六、职工培训必须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台帐,掌握培训情况,并及时准确地报送职工教育培训报表,否则,罚技术队长100元/次。
七、区队培训主要以业余培训为主,但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班前会也进行短时间的安全知识、企业文化知识、上级文件及要求的讲解),培训结束后,在月底进行闭卷考试,对效果不明显和及格率达不到90%的将对培训教师给予处罚。
八、培训期间,职工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
2、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随便走动、说话,有不明白的内容请示后方可提问。
3、学习期间要保持教室卫生,不准有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不文明现象。
4、尊敬教师,团结同事,课堂上不交头接耳,要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九、学习培训期间职工实行考勤制度,需请假的必须写出请假条,报培训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十、凡脱产培训学习人员,由劳资科统一核算工资,由培训办提供出勤情况,并为脱产培训向劳资科填报工资。
十一、脱产学习,迟到、早退、旷课按培训办规定处罚,培训结束后,被评为优秀学员的除矿奖励外,区队给予对等奖励,同时,对于出现培训期间罚款的学员,区队对等罚款。
十二、业余培训期间,对于能够按时参加培训的职工,在个人当天小分里奖励10分/次。
十三、培训期间区队不定期抽查学员笔记,对于不做笔记的一次罚20分,少记一次笔记罚5分,记录不规范的罚5分。学习笔记本由个人保存在保管箱内;月底或日常抽查时统一交到区队,一次不交罚20分。对笔记做的良好的学员进行奖励20分。
十四、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培训工资分配。(培训工资分配具体见《综采三队培训考试与安全结构工作挂钩考核办法》)。
十五、每个周二、五为区队集中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时,由跟值班队长、班组长组织,授课教师按时点名。
十六、培训时间及授课教师
培训时间:1、检修班每星期二、五下午5:00-6:00集中学习,生产班组每逢中班学习,上午9:30-10:30学习(为更加切合实际的进行培训工作,学习内容统按培训教案执行)。
培训教师:王登科 潘红臣 张 洋
(根据实际聘任科室管理人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