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采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办法
综采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办法
为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质量意识,实现区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加大职工工资收入与安全风险的挂钩比例,切实体现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根据《城郊煤矿安全结构工资分配办法》,特制定《综采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做到上墙公布、公开。
2、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依照班组中人员出勤情况进行分配。
3、加大职工安全质量结构工资二次分配力度,拉开职工之间工资分配档次,利用经济杠杆调动基层职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提升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态势。
4、根据职工的劳动态度、劳动强度、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量,制定出具体的给分办法,队根据各班组提供个人月实得小分情况核算职工工资。
5、队在对职工安全结构工资结算时,依照各班组当月员工出勤的总分队仅对管理人员工资和各班组的整体工资进行结算,先对班组整体工资结算后作为各班组职工工资分配的基数,职工工资分配按照个人岗效得分和安全质量结构得分对职工工资进行结算。
二、成立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登科
副组长:潘洪臣
成 员:黎矿生 张全如 赵六山 冯文明 张 洋 吕朝阳
赵国军 杨兰宁 常春雷 刘道光 杨富海 陈自愿 李海明 卢世利 周文北
主要负责人:王登科
三、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一)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1、队长、书记及“三大员”(核算员、办事员、材料员)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由矿直接考核结算。
2、副队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办法:
(1)各副队长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由区队采用安全积分方式进行考核,跟班副队长每月采取百分制。
(2)各跟班队干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值=100-跟班期间的安全、隐患、三违、事故情况所积分=队干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数额。
(3)各副队长共分安全效果(40分)、安全生产管理(60分)和加分项目三种考核方式。
(4)安全效果:
①重伤及以上事故1人次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1起,当班队干积30分。
②轻伤1人次及三级非伤亡事故1起,当班队干积20分。
③轻微伤1人次或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1起,工伤休息15天以上,当班队干积6分;工伤休息7-14天的,当班队干积4分;工伤休息7天以下,当班队干积2分。
(5)安全生产管理:
①双基建设:
Ⅰ各队干要对各级安全文件、安全措施内容要熟知。对提问回答不出来的,积1分/次。
Ⅱ对职工的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监督不到位,积跟班队干2分/次。
②工程质量:
Ⅰ跟班工程质量差,造成影响的,积5分/次,
Ⅱ未严格按照措施施工的,积5分/次,在上级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积2分/条。
Ⅲ不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机电设备的,造成机电设备损坏的,积5分/次。
Ⅳ文明施工差,被各级部门通报的,积3分/条。
③生产影响:
Ⅰ影响生产在5小时及以上的跟班队干积3分/次。
Ⅱ影响生产在2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的跟班队干积2分/次。
Ⅲ影响生产在0.5小时至2小时的跟班队干积1分/次。
④三违管理:
Ⅰ跟班期间职工出现 “一般三违”的,积3分/人。
Ⅱ跟班期间职工出现 “严重三违”的,积6分/人。
Ⅲ跟班期间自己出现“一般三违”的,积10分/次。
Ⅳ跟班期间自己出现“严重三违”的,进双轨学校学习。
⑤隐患管理:
Ⅰ各副队长在跟班期间,被各级管理部门及矿以上单位查出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严重隐患、重特大隐患,根据隐患性质分别给予跟班队干安全质量工资考核基准分0.5分/条、2分/条、3分/条的积分。
Ⅱ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积2分/条。
(6)加分项目:
①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隐患大小给予2-5分的奖励;
②具有自主创新项目及成果,显著提高井下施工安全性的,根据使用效果,每项奖励5-10分。
③对我队安全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建议被采纳的,安全效果显著的,每条奖励2-5分。
(7)其他未尽事项,均根据《综采队副队长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及《综采队管理人员动态考核办法》执行。
3、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
为体现和加大各班组对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重视,经综采队双基考核小组研究和计算,根据劳动强度和安全系数进行分配,现特将综采队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各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由队每月进行考核,3个生产班考核基准分为12000分,检修班考核基准分为8000分。
(二)、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值=(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总额-队干及“三大员”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各班组安全质量考核分的总和
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该班组安全考核总分×班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值。
(备注:当月生产班组出勤低于80%、检修班出勤低于90%时,下浮该班组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基准分的10%)
四、班组安全质量考核标准:
1、分配原则
根据矿工资分配管理制度,队根据对各班组安全效果考核基准大分作为队对班组安全结构工资结算的依据进行安全结构工资分配。根据班组对职工的安全效果考核得分进行具体的安全结构工资分配。
2、班组安全考核标准
(1)凡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轻伤以上含轻伤并含二级非伤亡事故),按照城郊煤矿的有关处理办法执行;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责任班组安全结构工资降低50%。
(2)凡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的班组(轻伤以下的安全事故不含轻伤),工伤休息在15天以上的,责任班组的安全结构工资降低30%,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处罚跟班队长500元,班长400元,副班长各罚300元。由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相关人员,追查有记录,并有处罚结果。工伤休息在7--14天之间的,责任班组的安全结构工资降低15%,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处罚跟班队长300元,班长200元,副班长罚100元。
(3)班组成员被矿查出严重“三违”的,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处罚当班跟班队长500元,当班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本班安全结构工资取消30%,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责任人在队里进行停工学习15天,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月出现三违1人/次降低本班安全结构工资的30%,2人/次降低本班安全结构工资的50%)。
(4)班组成员被矿查出一般“三违“的,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外,处罚当班跟班队长300元,并处罚当班班长300元,副班长200元,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责任人并在队里进行停工学习7天;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月出现三违每人/次降低本班安全结构工资的10%,2人/次降低本班安全结构工资的20%,依次类推)。
(5)班组成员被本队干查出“三违”的人员,给予责任人当天的安全得分取消的处罚。
(6)被各级管理部门及矿以上单位查出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严重隐患、重特大隐患,根据隐患性质分别每一条扣除班组安全质量工资考核基准分10分/条、100分/条、200分/条。
3、工程安全质量考核标准
(1)如果班中出现人身、机械事故、上级检查存在安全隐患(两端头支护、打棚质量、支架压力、空顶、支架落差、安全出口、失效柱等),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罚,跟班队长、班长出班后必须追查落实,否则将追究跟班队长、班长责任。
(2)出现大型设备事故影响正常生产的,扣除责任班组1000分,严重的给予2000大分的处罚。
(3)出现大型工程质量问题,影响下班生产的,扣除本班大分1000分,罚本班班长200元,副班长100元。
(4)凡出现电机、减速机、行走部、断底链、35平方以上电缆挤伤事故的,扣除责任班组2000大分,且必须追查、落实记录(跟班队长组织),不追查的处罚跟班队长、班长各500元,根据追查原因,属责任事故、指挥失误,罚跟班队长500元,班长400元,副班长300元。
(5)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扣除本班大分1000分,罚跟班队长、班长各100元,副班长50元,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6)皮带拉衩1米扣班大分100分,拉断一次扣班大分500分,影响生产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班2000分的处罚。
(7)班中压死溜子每次扣100分,交接班超过半小时处理不好由下一班处理,交班死溜子扣300分,下班处理加100分。
(8)工作面因侧护板坏,用收缩梁起支架,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分,班长50元。
(9)工作面拉架挤断电缆一次处扣500分,责任人10分,信号电缆和照明电缆一次扣200分,载波电缆一处一次扣200分,责任人扣10分。
(10)机头机尾损坏电机、减速机及采煤机配件,造成设备更换影响生产超过5小时罚班5000分,责任人罚50分。
(11)上述未规定到得事项参照《综采队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管理实施办法》进行处罚。
五、班组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办法:
(1)各班组长的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由区队采用安全积分方式进行考核,班长按照班组成员人均的1.4倍计算,副班长按照班组成员人均的1.3倍计算。
(2)各班组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所在班组安全结构工资÷所有班组成员安全得分总和)×班组长个人系数×个人“双基”考核得分。
(3)各班组长共分安全效果(40分)、安全生产管理(60分)和加分项目三种考核方式。
(4)安全效果:
①班组出现重伤及以上事故1人次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1起,大班组长积20分,副班长积18分。
②班组出现轻伤1人次及三级非伤亡事故1起,班长积10分,副班长积9分。
③班组出现轻微伤1人次或三级以下非伤亡事故1起,工伤休息15天以上,班长积3分,副班长积2.4分;工伤休息7-14天的,班长积2分,副班长积1.6分;工伤休息7天以下,班长积1分,副班长积0.8分。
(5)安全生产管理:
①双基建设:
Ⅰ各班组长要对各级安全文件、安全措施内容要熟知。对提问回答不出来的,班长积1分/次,副班长积0.8分/次。
Ⅱ对职工的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等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监督不到位,班长积1分/次,副班长积0.8分/次。
②工程质量:
Ⅰ班组工程质量差,造成影响的,班长积1分/次,副班长积0.8分/次;
Ⅱ未严格按照措施施工造成上级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班长积1分/条,副班长积0.8分/条。
Ⅲ不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机电设备的,造成机电设备损坏的,班长积2分/条,副班长积1.8分/条。
Ⅳ文明施工差,被各级部门通报的,班长积0.5分/条,副班长积0.3分/条。
③生产影响:
Ⅰ影响生产在5小时及以上的,班长积2分/条,副班长积1.8分/条。
Ⅱ影响生产在2小时以上5小时以下的,班长积1分/条,副班长积0.9分/条。
Ⅲ影响生产在0.5小时至2小时的,班长积0.5分/条,副班长积0.3分/条。
④三违管理:
Ⅰ班组职工出现 “一般三违”的,班长积2分/条,副班长积1.8分/条。
Ⅱ班组职工出现 “严重三违”的,班长积4分/条,副班长积3.6分/条。
Ⅲ班组长自己出现“一般三违”的,积5分/次。
Ⅳ班组长自己出现“严重三违”的,进双轨学校学习。
⑤隐患管理:
Ⅰ班组被各级管理部门及矿以上单位查出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严重隐患、重特大隐患,根据隐患性质分别给予班长安全质量工资考核基准分0.2分/条、0.5分/条、1分/条的积分,副班长安全质量工资考核基准分0.1分/条、0.3分/条、0.8分/条的积分。
Ⅱ隐患不及时整改的,班长积0.2分/条,副班长积0.1分/条。
(6)加分项目:
①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避免安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隐患大小给予3-6分的奖励;
②具有自主创新项目及成果,显著提高井下施工安全性的,根据使用效果,每项奖励10-20分。
③对我队安全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建议被采纳的,安全效果显著的,每条奖励2-5分。
(7)其他未尽事项,均根据《综采队安全奖罚办法》执行。
六、个人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分配办法:
1、班组长每天根据职工个人当班所在井下的安全表现、安全效果以及施工质量情况进行划分。(根据安全风险的大小,各班组班组长可以根据个人安全贡献的大小,基准分可以上下浮动。)检修班组人员当天安全考核标准按10分/出勤计算,生产班组人员当天安全考核标准按15分/出勤计算。(因二九一六制时间不同,故安全考核分数不同)。
2、个人考核标准:
(1)、安全考核标准:
a、个人出现碰手碰脚现象不影响工作的,扣本人当班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基准分2分;
b、个人出现轻微伤事故的,工伤休息在15天以上的,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由跟班队长、班组长及相关人员,追查有记录,并有处罚结果。工伤休息在7--14天之间的,责任人的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互联保人员当天安全绩效分扣除。
c、个人出现轻伤及以上事故的,扣除个人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
d、个人月度中被矿查出严重“三违”的,扣除个人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30%,并在队部进行停工学习15天。
e、个人出现一般“三违”的,扣除个人当月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的10%,并在队部进行停工学习7天。
f、个人在队内查出的“三违”人员,扣除个人当天安全质量结构工资。
(2)、工程质量考核标准
1、两巷打棚质量差,未按作业规程施工的扣责任人2分/处;
2、支架压力达不到要求,未及时补液或采取有效措施的,扣责任人2分/处;(特殊原因除外)。
3、出现支架落差,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扣责任人2分/处;(特殊原因除外)。
4、出现伸腿柱、失效柱或压力不够,未及时补液或采取有效措施的,扣责任人2分/处;(特殊原因除外)。
5、个人无证上岗或不经允许乱操作机电设备的,按照三违人员处理,扣责任人5分/次。
6、个人操作机电设备出现误操作,造成事故的,扣责任人5分/次;
7、个人在检修机电设备时,没有尽到责任,造成停产或事故的,扣责任人5分/次;
8、工作面在放炮期间,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打眼放炮的,扣责任人5分/处;
(3)、对个人安全质量考核的奖励标准:
1、对发现重大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向队或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的,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职工,给予个人安全考核分50分的奖励。
2、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重大事故的职工,给予个人安全考核分20分的奖励。
3、主动向领导提出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对安全生产有明显效果的职工,每一条给予个人安全考核分10分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