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某矿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山西焦煤某矿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险性分析
1.1矿井顶板
随着矿井开采深度不断深入,以及大面积开采造成的采动影响及复杂的地质条件(断层、无碳柱、复合顶板、采空区等)影响,矿井顶板压力越来越大,受诸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发生顶板事故可能性不断增强。因此,顶板事故属矿井必须预防和控制的重大风险。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以人为本原则。事故处理应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2.2 控制事故原则。应科学迅速地组织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3 保护环境原则。要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内。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中“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信息中心。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
成 员:调度信息中心、生产生产技术科、机运区、安监处、救护大队、
通风区、供应科、劳资科、政工部,事故单位等单位负责人
3.2.2总指挥部职责
组织日常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矿井发生事故后,负责对事故矿井应急救援的全面指挥工作,对事故迅速做出分析判断;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发布应急抢救命令;调遣应急救援人员队伍、物资、装备器材、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决定是否请求外援;上报上级部门等工作。
3.3 各成员单位及部门职责
3.3.1调度信息中心: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全面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协调;负责事故汇报的接收和命令的下达;掌握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保证应急救援期间的通讯畅通;参与对事故的分析调查、评审报告等。
3.3.2 生产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事故现场技术资料和水文地质等情况,对事故现场作出分析报告。
3.3.3安监处;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对事故处理后的调查工作和评审报告工作。
3.3.4救护大队: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负责按照制定的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紧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3.3.5供应科、机运区:负责为事故矿井提供处理事故所需材料、设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到位。
3.3.6通风区: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通风技术服务保障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3.7 医务室:成立事故医疗急救小组,负责对事故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3.3.8 公安保卫:负责应急救援启动后,协助事发单位对事故矿井现场进行交通管制、警戒、现场保卫等有关方面的保障工作。
3.3.9 劳资科、工会、保险公司: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3.10 政工部:负责应急救援行动中的新闻报道、灾情发布、信访接待等工作。
3.4现场指挥部
矿井发生事故后,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应立即转为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抢险方案和现场指挥抢救工作。
3.5 建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矿井井下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救援队伍到达后,应立即建立地面、井下救援基地。
3.5.1 地面救援基地应建在靠近矿井井口且安全的地点,负责救援装备器材、车辆、物资的供应。地面救援基地应有现场指挥部成员、通讯员、气体化验员、仪器修理员、医护人员、汽车司机等人员值班,接受现场指挥部领导。
3.5.2 井下基地应建在尽量靠近灾区、通风支护良好、通讯畅通、运输方便、不受有害气体威胁及爆炸波冲击的安全地点。井下基地应由救护队指挥员负责与地面指挥部、地面基地的联络、协调,接受地面指挥部的指挥,同时直接指挥井下救援人员的救援行动。井下基地应设有待机小队、通讯设备、必要的救护装备、值班医生、有害气体监测仪器和临时充饥的食物、饮料等。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矿井顶板
4.1.1.1 矿井各生产技术单位必须建立各煤层顶板控制、顶板支护管理制度及顶板动态监测巡查分析制度,推广顶板管理先进技术、装备和监测手段,及时搜集反馈和分析顶板动态信息,对顶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隐患和问题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1.1.2 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开工前,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执行敲帮问顶,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人工作。
4.1.1.3 各矿井井下检查管理人员要及时对井下顶板存在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加强顶板支护质量验收,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调度信息中心及上级部门汇报。
4.1.1.4 加强井下职工对矿井顶板知识的培训教育,强化职工顶板支护安全意识。
4.2 预警行动
4.2.1 冒顶预警:当井下发生顶板压力加大、顶板下沉、出现裂缝、有响声、支架严重弯曲或断裂、片帮严重或顶板出现脱层等情况时。
4.2.2 当现场发现以上预兆后,生产队组要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对险情地点重点防控,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动向,并及时向调度汇报。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或处理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时,事故影响范围内应立即断电、撤人,汇报调度,矿指挥部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同时汇报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集团指挥部得到报警后立即进入预警阶段,密切关注事故发展变化态势,随时准备应急处置,决定应急行动。
5 信息报告程序
5.1 报警
当井下现场人员发现一至三级范围内灾害事故时,立即向调度信息中心汇报,调度信息中心接到事故报告情况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总调度信息中心汇报情况。
5.2 接警
调度信息中心值班员接到紧急事故报警时,须问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及人员伤亡、设施破坏情况,以及汇报人的姓名、单位、所在位置,并准确详细记录。之后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当日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5.3 汇报方式:电话汇报。
调度信息中心电话:内线4000、4111 外线0354-7846501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事故预警分级,一级(预警)启动矿(子、分公司)应急预案,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急)启动瑞泰公司应急预案。
6.2 响应程序
6.2.1 现场响应
矿井发生灾害事故后,矿长应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展开事故抢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解救被困人员,撤出灾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
6.2.2 应急启动
总指挥到达指挥部后,果断判断应急级别,凡接警情况在预警二级(现场应急)、三级(全体应急)范围内时,立即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发出应急救援令:
① 召集各副总指挥、全体成员到总指挥部集中待命;
② 各级救援保障机构和救援物资及时到位;
③ 抢险救援专业队伍和其他救援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6.2.3 扩大应急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同现场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出现事故现场情况恶化,应请求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派专家、友邻矿山救护队进行增援。
6.3 救援行动
6.3.1 撤人
6.3.1.1 井下发生顶板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务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时,然后沿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6.3.1.2 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躲至安全地点等候营救。
6.3.1.3 矿调度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升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6.3.2 现场救援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事故矿井应首先立即启动本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以迅速控制事故,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6.3.3 侦察及救援方案的制定
6.3.3.1 应急救援应立即组织矿山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在侦察过程中,救护队员应把救助遇险人员当作首要任务,同时要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内气体情况和通风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6.3.3.2 指挥部应根据侦察结果和其他方面准确信息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定救援方案,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
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把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污染控制到最小范围。
7 处置措施
7.1 井下冒顶事故的救援行动处置措施
7.1.1 侦察措施
7.1.1.1 井下发生冒顶事故后,矿山救护队在简单了解情况后,应立即下井对冒落区域进行全面侦察。
7.1.1.2 侦察前,应认真做好战前检查工作,认真检查处理冒顶事故所要携带的必要装备仪器
7.1.1.3 侦察中应探明冒顶区的范围,被埋压、堵截的遇险人数和位置、冒落区支护情况、冒落区域气体分布等情况。
7.1.1.4 侦察中,应把抢救遇险人员做为首要任务。遇到冒落区域不大,能现场处理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迅速救出遇险人员。
7.1.1.5 侦察过程中,要派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板变化,要遵循“先支护后行进”原则,加固冒落区巷道支护,防止二次冒顶,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7.1.1.6 其他侦察措施执行本预案中“7.1.1.2 至7.1.1.3 ”的有关规定。
7.1.1.7 侦察结束后,应由侦察带队指挥员向指挥部详细汇报侦察结果(包括冒顶区的范围,被埋压、堵截的遇险人数和位置、冒落区支护情况、冒落区域气体分布等情况),以便指挥部采取下一步救援措施。
7.2 处理措施
7. 2.1 根据侦察结果,首先恢复冒落区的正常通风。对恢复通风有困难的地点,可利用水管、压风管或从煤岩中打钻孔等方法,向被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或食物。
7.2,2 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派有经验人员观察顶板的变化,检查瓦斯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
7.2.3 清理堵塞冒落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以防伤害遇险人员。遇有大块岩石、木柱、金属网、铁梁等物压人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液压剪刀等工具,进行处理。
7.2.4 抢救人员时,用呼喊、敲击或采用寻人仪等方法,判断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他们配合抢救工作。对于被埋、被堵的人员,应在支护好顶板的情况下,用掘小巷、打绕道通过冒落区或使用矿山救护轻便支架穿越冒落区接近他们。一时无法接近时,应设法利用压风管路等提供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
7.2.5 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先实施现场急救后,用毯子保温,并迅速运至安全地点,进行输氧或由医生进行急救包扎,尽快送医院治疗。对长期困在井下的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要由医生决定。
7.3 恢复工作
当冒落区恢复正常通风,不存在有毒有害气体,遇险遇难人员全部解救后,由矿方组织人员进行冒落区的恢复工作。
8 应急结束
矿井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结束,救援人员方可逐步撤离事故现场,善后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由事故单位进行。
9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各矿井都要按照要求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10 处理顶板事故所需主要物资、装备
设 备
名 称 矿用多功
能起重器 液压
剪刀 破拆
装置 单体液
压支柱 原木
板梁 吊链 工字
钢梁 铁锹
铁镐 风
镐
单 位
(数量) 5套 2套 2套 100根 20方 10个 50根 各50把 5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