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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煤矿瓦斯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0-18 14:06 来源:煤矿安全网

  四川省叙永煤矿瓦斯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是为了保证煤矿安全和正常生产而进行的对井下有关参数或状态的集中监测,并对有关环节加以控制。为保护和使用好KJ90瓦斯监控系统,充分发挥其安全生产的第二道防线作用,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即时处理瓦斯超限报警,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值班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违者罚款50—200元/次。再次脱岗加倍处理。

  2、值班员在值班室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否则对值班员罚款50元/次﹙检查人员除外﹚。

  3、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如出现无人接班,值班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值班员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在有关领导的指示下进行工作。对因未做到手上交接班制度,下班者罚款50元/次,对接班者罚款100元/次,造成空班者一律就地免职交矿处理。

  交接班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瓦斯变化异常区域及其他参数情况的详细记录,缺一项罚款20元/次。值班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脱岗,违者罚款50—200元/次。再次脱岗加倍处理。

  4、系统在进行正常监控时,严禁在微机上进行其他操作(如打字、打游戏等),违者罚款100元/次。未经允许利用微机上网者,对值班员罚款500元/次。

  5、认真观察计算机显示器上各有关参数的变化情况。凡监视器发现有异常变化或报警,必须做好系统的调度、交班和有关方面的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凡出现瓦斯超限没有及时汇报又无记录者,罚款200元/次;凡出现断线、信号中断、瓦斯数据为零等其它异常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负责人交班汇报,不及时交班、汇报罚款50元/次。

  凡因不及时汇报,瓦斯超限处理不及时等被上级有关部门罚款的,对当班值班员罚款200—500元/次,还要承担上级组织或领导的处罚。

  6、按规定及时打印监测日报表,并做好签字、送审工作,每日的报表必须在9点以前送审,缺一份罚款20元/份。

  7、保持机房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将磁性、带静电的材料和有粉尘的物品放入机房。为保证设备的散热和通风,要经常用干燥的棉布擦拭设备外壳。凡发现设备上有积尘的,对当班值班员罚款20元/次。

  8、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有关领导和组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9、未尽事宜,按照矿、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通风科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瓦斯监控值班员处理瓦斯超限报警

  操作流程

  1、认真监视监控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即时发现各测点变化情况,填写好运行日志。

  2、即时发现各测点变化情况,当系统发出报警异常信息时,首先查清异常地点,瓦斯变化情况。

  3、认真观察瓦斯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立即通知矿调度部门,由矿调度部门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当瓦斯超限时间达到三分钟还不能降下来时,必须向上级网络中心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及原因,同时向矿调度部门汇报。

  3、矿调度部门接到报警、断电、馈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

  4、当系统显示井下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

  5、瓦斯监控值班员和矿调度室值班员都应记录好瓦斯超限处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瓦斯超限时间,当瓦斯浓度恢复正常后即时向相关部门领导和上级监控中心汇报。

  安全通风科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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