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马堡煤业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引 言
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矿井安全生产灾害预防处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时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同时规范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生产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工作,解决目前我公司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我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我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标准,特制定本预案。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公司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科室、区队、到相关要害场所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使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目 录
马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1
附: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26
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27
安全生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30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3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质明细表---------------------------------------32
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 33
马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35
马堡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综 合 预 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本公司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及其它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准确、快速、高效地采取措施,以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矿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1.2.6 《长治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7《程序文件》中《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我公司辖区内所属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1.4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预案体系主要划分为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三部分。
1.4.1综合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我矿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我矿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1.4.2专项预案
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危险源出现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我矿制定的专项预案有:
1)井下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井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井下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井下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锅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矸山滑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供电系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火工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4.3现场方案
现场方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以某一具体现场设施或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方案。我矿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有:
1)井下水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井下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3)井下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4)井下顶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大型固定设备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6)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7)锅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8)地面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9)矸山滑坡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0)供电系统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1)火工品爆炸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2)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5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或灾害,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维护企业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6工作原则
1.6.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要把遇险人员、受威胁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放在首位,不准放弃一丝解救遇险人员脱离险情的希望。同时,要确保抢险人员的安全,不准有新的人员伤亡。
1.6.2 坚持在对灾区人员实施救援时先生存者后遇难者的原则。
1.6.3 坚持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1.6.4坚持保护环境,有利于灾后重建和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三元煤业公司属下煤矿公司之一,现有员工1200余人,其中管理人员160余人,生产工人800人,后勤服务人员24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0余人,大、中专毕业生150人。企业位于武乡县城东北53Km处墨镫乡马堡村,北至左权县城约22公里,东至河北涉县约73公里,S322公路从井田东南通过,铁路专用线已建成投入使用,地理和交通条件十分优越。矿井属于国有企业,隶属于山西煤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我矿始建于1990年10月,2000年投入生产,设计能力为30万吨/年。2004年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行发(2004)808号文件批准建设矿井生产能力由30万吨/年提升为90万吨/年;2009年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9号批复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2010年8月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10]58号文批复同意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的矿井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提升到15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12.8805平方公里,现采8#和15#煤层,可采储量6557.14万吨。
矿井采用混合开拓方式,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安全出口立井。开采水平设在950-1000水平,我矿是8#、 15#联合布置,8# 煤层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8202工作面)、一个综掘工作面(8204回风顺槽)和一个炮掘工作面(8203高抽巷)。15#煤层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15104A工作面)、二个掘进工作面(15108运输及回风顺槽),实现了机械化作业。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我矿进行了危险源辨识、风险因素评价,对水灾事故、顶板事故、火灾事故、瓦斯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大型设备事故、火工品爆炸事故、矸山滑坡事故、供电系统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突发公共事故、地震事故等重大危险源纳入目标、指标管理方案进行重点控制,并制定了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余危险源采用运行控制或培训方式进行日常管理、控制。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马堡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功能部门、救援队伍四方面内容。
1)应急指挥是指马堡公司组建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2)管理机构主要是调度室和各单位值班室,为应急救援的常设机构;
3)功能部门主要是指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各业务科室、保卫科、医院等;
4)救护队伍主要是指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马堡公司矿山救护队、医院急救小组等。
3.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纪检委书记、工会主席、经营经理、后勤经理、销售经理
成 员:调度室、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监控中心、生活科、总工办、安标办、保卫科、财务科、矿医院、行政科、环保科、物流中心、宣教科、销售科、调运科、矿办等科(室)负责人及各生产连队第一责任人。
总指挥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批准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或现场预案);
(4)报告上级机关,与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5)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6)监察应急反应组织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7)决定职工、家属、救援人员从事故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事故受影响区域撤离;
(8)批准新闻发布;
(9)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副总指挥职责:
协助总指挥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协助总指挥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按照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和措施,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在指挥部待命,负责协调救灾所必须的设备和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专用许可证。
成员职责:
调度室职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现场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人员调配。
安全科职责:对重特大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重特大事故进行处理。
生产科职责:负责准备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测量等其它任务。
机电科职责:负责调整主扇的运行方式,并保证其正常运转;负责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通风科职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和参加必要的抢险、抢修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物流中心职责: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救援器材,并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由救护队迅速发往救援地点。
监控中心职责:负责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井上、井下电话畅通无阻。
销售科、调运科职责:负责在铁路行车事故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适时与铁路部门联系请求救援。
医院职责:值班医生、救护车司机接到指挥部命令后,必须迅速按规定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保卫科职责:负责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配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财务科职责:负责保证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
行政科职责:出现锅炉和压力容器泄漏爆炸事故后协助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环保科职责:出现重特大环保事故后协助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宣教科职责:采集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矿办职责:负责为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伤员运输、后勤服务提供车辆保障。
3.3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井下事故)或相关科室(地面事故根据性质决定)。
办公室主任:调度室主任或相关科室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调度室值班主任或相关科室副科长
办公室成员:相关科队负责人
职 责:
1)承接单位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应急救援办公室集合;
3)及时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5)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负责组织安排我公司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以及演习后的总结评估工作。
3.4指挥部下设十个专业组。
3.4.1抢救组
(1)井下事故
组 长:总工程师(负责井下火灾、井下水灾、瓦斯事故及相关事故);或生产经理(负责顶板事故及相关事故);或机电经理(负责井下运输、大型固定设备、停电及相关机电事故)
副组长:调度室主任
成 员:调度室、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总工办、救护队、监控中心、医院及事故连队负责人
(2)地面火灾、火工品爆炸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保卫科长
成 员:安全科、通风科、救护队、通风队、物流中心、工会、环保科、行政科、医院及事故单位负责人
(3)锅炉和压力容器泄漏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
组 长:后勤经理
副组长:行政科长
成 员:安全科、机电科、救护队、保卫科、物流中心、医院负责人
(4)突发性公共事故
组 长:后勤经理
副组长:医院院长
成 员:环保科、质检科、保卫科、生活科、医院、安全科、工会、党办、行政科、车队及事故单位负责人
(5)其它事故
组 长:分管经理
副组长:事故单位负责人
成 员: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人
职 责:
1)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协同现场抢救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2)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3)控制事故现场的事态发展,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
4)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5)协助事故后的现场清除和恢复工作。
3.4.2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相关副经理、安全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基建科、总工办、质检科、保卫科、监控中心及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 责:
1)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总指挥及时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3)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3.4.3供电通讯保障组
组 长:机电经理
成 员:机电科、监控中心、信息中心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现场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
2)负责组织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通讯畅通;
3)按总指挥部命令报警,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3.4.4物资供应组
组 长:经营经理
成 员:物流中心、机电科、财务科、企管科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及时到位;
2)负责抢险救灾资金计划的编制。
3)保证抢救资金及时到位。
3.4.5医疗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经理
成 员:矿医院、行政科、环保科、生活科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院治疗工作;
2)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支援;
3)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4.6交通保障组
组 长:矿办主任
成 员:车队队长
职 责:
1)负责组织抢救时的车辆调配工作;
2)负责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3.4.7治安保卫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保卫科长、党办主任
职 责:
1)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救物资及人员的运输畅通;
3)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协助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
3.4.8接待组
组 长:工会主席
成 员:矿办主任、工会副主席、生活科科长、劳资科科长
职 责:
1)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2)负责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伤亡职工家属;
3)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3.4.9事故调查组
组 长:安全经理
成 员:安全科、机电科、通风科、医院、保卫科、纪检办、工会副主席、劳资科及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
职 责:
1)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2)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3)制定防范措施,监督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3.4.10新闻发布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宣教科长
职 责:
1)组织采访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2)接受媒体采访,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每年年初根据我公司井下实际条件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对评出的一般风险因素通过日常运行来控制、预防,对重大风险因素通过目标、指标方案以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来加于控制。
每年年初根据我公司井上、下实际条件对危险源进行适时监控,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出的瓦斯爆炸等造成后果严重的不容允许的风险,纳入到方针目标、安全费用计划进行重点控制,采用制定目标落实职责、安全教育提高职工意识、文件制度规范现场作业、监督检查排查重大隐患、投入资金实现本质安全等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和危险源控制。马堡公司专项预案、现场预案都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和监控和措施。
各单位定期研究、分析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件、灾难的信息,研究制定解决或控制方案,及时通过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实施预防或控制措施,预防事故发生。
各业务科室在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重大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监督处理,防范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井下各单位跟班负责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要随时观察现场环境,对事故发生的一些预兆要掌握了解。以便于发生事故时能够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自救,第二能够以最快捷便利的方式通知应急救援办公室。(通知方法:如电话、手机。)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发生事故时当班负责人要迅速通知应急救援办公室,并同时通知其他受威胁区域人员。应急救援办公室人员在接受事故报告时要将事故严重程度及受伤害人员的情况详细了解清,并迅速通知值班经理,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要通知经理。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首先要电话通知总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然后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当地安全监察部门。
5.应急响应
5.1接警
5.1.1接井下警
10.1.1.1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灾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员要立即向调度室和单位值班室报告,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10.1.1.2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认真核实所汇报事故的真实性,报告情况属实的,要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天矿值班经理和调度主任汇报,值班领导和调度室正副主任要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10.1.1.3调度室向总指挥请示后,要立即向总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汇报,汇报情况包括:
⑴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5.1.2接地面警
10.1.2.1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灾情后,现场负责人员要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
10.1.2.2应急救援办公室人员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要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立即向科长和分管矿领导汇报,分管矿领导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10.1.2.3应急救援办公室向总指挥请示后,要立即向总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汇报,汇报情况包括:
⑴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
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5.2响应分级
公司事故灾难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响应。
(1) 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3 应急级别确定
总指挥接到事故汇报后,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等级迅速作出判断,确定响应级别,启动矿应急救援预案(Ⅳ级事故时),或向上级汇报启动上级预案(Ⅲ级、Ⅱ级、Ⅰ级事故时)。
5.4 应急启动
5.4.1 当总指挥决定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5.4.2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按“安全生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同时电话通知高平矿山救护队。
5.4.3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应急救援程序有关规定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详细情况报告给总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
5.4.4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矿应急救援办公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并接受总指挥命令,各专业组接受后立即组织分头开始行动。
5.4.5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报警通知企业员工家属(可采用“紧急广播”、电话或手机通知的方式),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技术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
5.5救援行动
5.5.1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第一负责人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矿领导及有关人员汇报详细的事故现场情况。
5.5.2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现场抢救总指挥由分管经理担任。
5.5.3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风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5.5.4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需根据事故灾情制定抢救方案进行抢救,各专业组要按照总指挥和救护队制定的方案依据自己职能进行现场抢救。
5.5.5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等工作。
5.6 扩大应急
5.6.1在事故抢救抢险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灾区人员无法撤离事故现场时,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应急常识,采取有效措施,等待救援;同时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公司总指挥部汇报,由总指挥部向总公司总调度和总公司安监部汇报。
5.6.2由总公司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5.6.3必要时总公司可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或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
5.7 应急恢复
5.7.1 发生事故严重时,除应急启动、救援行动、扩大应急外,必须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处理,以备调查分析。
5.7.2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科必须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8 应急结束
5.8.1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并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公司总指挥部,由公司总指挥部经总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同意后方可宣布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制;(2)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3)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4)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8.2 应急救援结束后,安全科要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根据上级要求有关规定,将事故简要经过、抢救过程、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事故初步原因分析、以采取措施以及需吸取的教训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经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审核批准后,上报总公司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
5.8.3 应急救援结束后,调度室要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对应急预案进行总结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6、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后,由党委书记组织宣教科经总指挥批准后负责对事故发生的部门、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及救援结果进行报道。
7、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要对影响环境污染的物品进行彻底清理、消毒,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专人对事故情况进行有效说明,稳定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由各单位负责人充分利用有效宣传媒体,正确引导舆论,避免群众发生误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或负面影响。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和总公司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同意后,进入生产秩序恢复阶段,必要时可聘请专家进行指导,恢复生产秩序。
劳资科、工会等部门组织善后赔偿接待组,接待和安抚受害职工家属,对受害人员进行合法、合理赔偿同时组织安葬工亡职工。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抢救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组织专家对抢救过程、应急救援抢险能力和应急预案的操作性进行分析和评估,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估报告,必要时提出进行预案修订。
8、保障措施
8.1 预案执行保障
8.1.1 各单位在危险源辨识、风险因素评价的基础上,对辨识出的、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煤矿井下重大危险源严格执行《年度马堡煤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矿区范围重大危险源要求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安全科通过评估,对难以控制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马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8.1.2 矿属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马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抽调一、两个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并且保证演练质量,让所有员工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8.1.3 各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必要地点都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保卫科和医院的电话,并且要保证通讯畅通。任何人只要发现重大危险源的异常情况(事故、事件或灾情),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调度室、保卫科和医院报告。
8.1.4 调度室、保卫科值班人员和医院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经理和本单位负责人报告,迅速进行分析判断,同时向经理汇报。
8.1.5 公司经理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事故预案后,要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救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同时向总公司总调度室和总公司安监部汇报,在总公司成员未到达之前,先按我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抢救方案积极行动,以防事态扩大。
8.2 通信与信息保障
8.2.1 监控中心和信息中心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保证在各种应急情况下都能够通信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8.2.2 矿总指挥部成员要将通讯工具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
8.2.3 调度室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并根据职务及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矿属各单位。
8.3应急队伍保障
8.3.1 高平市军事化矿山救护队与我矿签定有救护协议是我矿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生事故后配合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完成抢救任务。
8.3.2 地面各生产连队洗煤厂井下辅助连队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学习,保证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出色地完成总指挥部交给的抢救任务。
8.3.3 矿医院要制定应急医疗保障措施,保证我矿在各种应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救治各种受伤人员。
8.3.4 保卫科要制定治安管制和交通管制措施,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8.3.5 安全科要对重大事故抢救抢险过程进行监督,把好安全关。
8.3.6 各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对抢救中出现失误的部门或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7 各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8.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1 物流中心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准备,保障我矿在各种重大事故应急抢救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
8.4.2 物流中心的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8.4.3 物流中心在接到救援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总指挥部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指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8.5 应急经费保障
8.5.1 企管科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财务科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8.5.2 财务科必须要保证在矿发生重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必须保证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1.1 宣教科要负责组织本矿职工救援与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使职工知道各种灾害发生的预兆、避灾方法、逃生路线,尤其是佩带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识。
9.1.2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知道应急指挥和常规应急救援常识,知道自己的应急职责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9.2演练
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要负责组织井下职工对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有效的现场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分析总结。
10、奖惩
10.1 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0.2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
10.3 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应急预案管理
11.1 调度室负责我公司各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总工程师每年组织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11.2 公司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或灾情时,公司综合预案与该事故的专项预案一并执行,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各专业组负责做好相关应急记录。
11.3 公司重大事故应急行动或演练结束后,应急救援办公室要对应急救援行动进行总结评审,并提出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意见,必要时及时组织修订。
11.4 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科室、各连队贯彻执行应急预案情况,并将预案监督检查情况纳入安全考核之中。
11.5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本预案解释权归公司抢险救援总指挥部。
12、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编制完毕后,经经理以及各分管经理和相关科(室)队会审,应急总指挥批准后,上报总公司、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工业局备案批准后实施。
13、附件
1)安全生产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
2)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
3)安全生产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
4)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
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物质明细表
6)矿山应急救援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