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煤矿安监科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安监人员的责任心、紧迫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抓好现场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矿当前矿安全生产形势及安监科实际,特制订《南山煤矿安监人员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安全员下井必须佩带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下井,不带识别卡下井的,当天工资全部扣除。
2、安全现场员必须按照规定保证每班下井时间,因特殊情况必须早上井和晚下井的,提前和科长请示,否则,发现早上井、晚下井,每次罚款100元,当月出现两次的,每次罚款200元,并写出保证书,当月出现三次的,驱出安监队伍,清理出矿,其它任何工队不得录用。
注:上下班时间以人员定位系统报表为准。
夜班:0.00——8.00
早班:8.00——16.00
中班:16.00——0.00
2、安全员每月必须完成抓三违指标,矿井处于“一停四不停”阶段,全月抓三违指标不得低于1个,正常生产阶段,三违指标不少于3个。少抓一个,扣除100元。连续三个月完不成三违指标,开除出矿。
3、下井必须携带三违人员登记卡,三违单应有违章者签字方可生效。
4、下班后必须到安监科办公室填写当班下井记录,写明当班行走路线、岗位情况、职工遵章作业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每少填一次,罚款20元。
5、发现三违不予制止,每次罚款100元。造成出现事故的,加倍处罚。
6、按时参加各种会议,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无故不参加罚款50元。
7、井下出现安全事故,现场员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故意隐瞒事故真相,包庇事故单位蒙混过关,出现一次,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开除出矿。
8、明确管理区域,在任何安全员片区内因违章或隐患不排除而出现事故的,片区安全员要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事故大小给予经济处罚。
9、严把工程质量关,对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现场文明卫生差,有权给予工队停头停面处理。
10、安全员井下睡岗,出现一次,罚款100元,当月出现两次,开除出矿。
11、执法犯法,带头违章的,一般三违罚款200元/次。并写出书面检查,视其态度给予停班处理,停班期间,正常上班下井,上班不发工资,每天补助生活费10元,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12、安全员自身出现严重三违的直接开除出矿。
13、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有事请假,无故旷工每次罚款100元,多次旷工的开除出矿。
14、安全员片区内发现炸药丢失的,每卷按20元给予罚款,雷管每发罚款100元,造成流失到地面的,直接开除出矿,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5、加强业务学习,定期考试不及格的,每次罚款50元,多次考试不及格,调出安监队伍。
16、不服从管理,与领导无理取闹,辩驳争吵的,直接清理出安监队伍,永不录用。
17、安监人员在工作中出现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或者收受贿赂, 根据数额大小给予500——1000元罚款。
18、对查出重大违章或重大隐患而避免恶性事故发生的安监人员,经查证属实后每次奖励500——2000元。
19、所辖区域安全、质量标准化效果显著,在会议上受到矿及上级领导公开嘉奖表扬的,奖励200——500元。
20、炸药库保管员及井口检身工劳动纪律管理,同时执行以上制度。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南山煤业安全监察科
南山煤业质标办
安检员十盏红灯
1、包庇工队隐瞒事故经过,知情不报的。
2、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抓三违指标,执行力不强的。
3、不服从上级管理,公开与领导对抗的。
4、井下偷剥电缆,损害集体利益的。
5、考勤登记不下井,弄虚作假的。
6、一月内出现两次井下睡岗,不负责任的。
7、执法犯法,带头出现严重三违的。
8、火工品管理不善,流失到地面的。
9、经常无故不上班,随意旷工的。
10、发现违章不制止,滥送人情造成事故的。
(注:违反以上规定一律开除出矿,凡被开除人员,本矿任何工队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