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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虎沟煤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0-21 21:46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目 录

  薛虎沟煤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3

  一、工作例会制度 3

  二、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4

  三、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6

  四、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7

  五、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8

  六、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10

  七、应急培训制度 12

  八、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 14

  九、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 14

  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17

  十一、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18

  十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9

  十三、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 20

  十四、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22

  十五、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23

  薛虎沟煤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为更好的学习、贯彻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应急救援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应急救援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二、组织单位:应急救援机构

  三、主持人:应急救援机构总指挥

  四、参加人员:应急救援机构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应急救援各专业组负责人、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

  五、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2、通报矿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3、由应急救援机构对一个月来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汇报。

  4、对本阶段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对下月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六、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向主持人请假。

  2、与会人员手机必须设为震动,并做好会议记录。

  3、应急救援机构负责点到,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4、要求各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及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及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应急救援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 “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并落实“一岗双责”。

  四、检查内容:

  1、指导、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 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通报本矿灾害发生情况,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3、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建立本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系统,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指导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6、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7、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地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信息,定期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源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的防范和监控措施

  8、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9、建立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平台,并对收到的举报进行登记。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有关部门应当为举报者保密。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的,应当对举报者给予奖励。

  10、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事故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协调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11、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保障体系,完善预警机制及平台,按计划组织演练。

  12、检查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核对应急物资、设施、设备数量及存放地点是否相符。

  三、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和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责任制为手段,坚持“全面排查、分轻重缓急治理,解决与监管并重,程序化管理”的原则,突出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安排、加大投入、严格考核,全力解决当前“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等方面威胁矿井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二、矿井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责任划分

  1、矿井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的责任主体,矿长是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者,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

  2、矿井各分管领导及助理是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本系统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工作。

  3、矿井安全生产口各业务科室的科长是本专业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排查治理的具体责任者,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方案论证、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并按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科室其他管理人员按照矿井安排和科室业务分工,负责本岗位范围内隐患认定和排查治理。

  4、安全矿长、安监处长对全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及排查治理负全面监督把关责任,具体负责重大安全隐患的统计 汇总、建档、上报,并按照计划安排对各项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行过程监管和结果验收考核。

  5、矿井财务科负责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费用的核算统计、上报,并按照下达的安全费用计划对各项设备工程实行“三定”逐月逐季进行统计通报并考核。

  6、各施工单位对施工的重大安全费用工程,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并按照“三定”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四、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制度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

  2、生产单位负责人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3、具体管理措施依照《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制度》执行实施。

  4、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资料,要求配置相应的应急器材。

  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

  6、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7、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

  8、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

  9、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单位将给予奖励,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

  五、预防性安全检查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加强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在预防性安全检查、重大隐患排查中的作用,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促进各类风险隐患的深入排查治理,超前防范事故;各级应急救援队伍根据所在区域主要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特点,熟悉救援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有序、有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要下达整改指令,督促其及时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登记建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

  2、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应急救援队伍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主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图纸资料和规章制度,对应急救援队伍的检查不得拒绝和阻挠。对查出的问题和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及时解决问题和消除隐患。

  3、各应急救援队伍要通过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熟悉矿井生产和救援环境,了解企业的主要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定科学的应急救援与处置方案,配齐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救援能力。

  4、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和总结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和完善检查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预防性安全检查的效果。

  六、应急宣传教育制度

  为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内容

  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我矿财产安全。

  1、以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矿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面临的安全形势,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应急预案进行深入宣传。各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

  (2)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全国煤矿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介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职工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进一步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

  3、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二、工作要求

  1、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

  (1)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

  (2)多形式宣传教育。利用班前、报刊等多种形式,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

  (3)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健全应急管理宣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

  (4)动员职工积极参与。

  2、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每季度进行一次回顾和检查,对宣传教育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情况作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3、提供专项经费保障,确保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七、应急培训制度

  为促进应急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能力,促进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

  2、坚持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

  3、坚持集中培训与在岗自学相结合的原则 ;

  4、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 ;

  5、坚持教学相长、保证质量的原则 ;

  6、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 。

  二、安全培训中心负责本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和考核工作。

  三、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志愿者。

  四、所有应急管理专职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五、培训对象在参加上级组织的集中脱产培训期间,享受在岗同等待遇。

  六、培训的主要内容。重点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分析本矿应急工作形势任务、了解兄弟单位应急管理经验、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学习运用应急指挥新技术设备和指挥手段等。

  七、各级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机构除组织或参加上级集中脱产培训外,还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1、以岗代培。通过参加工作实践和接受指导,提高应急管理的规划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学代培。大力倡导和鼓励工作人员自行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通过自学不断更新观念、强化内在素质,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组织各种研究活动,安排有关人员参与,提高工作水平。

  八、安全培训中心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制订计划和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九、将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和规划,必须在预算中列支开展应用培训的所需经费,保证培训工作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

  十、建立应急管理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年度考核。

  十一、加强培训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如实记载培训工作和受培训人员情况。

  十二、教育培训档案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工作的相关制度、培训工作计划总结、教案、培训考勤登记、考卷、考试成绩单、各期培训人员花名册。

  八、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应急预案体系动态管理。根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体要求和部门机构调整变化情况,对应急预案适当进行类别、结构调整,使应急预案体系适应安全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2、应急预案修订完善。针对应急管理工作中情况的变化和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应急管理专家对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后,要总结实战经验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3、应急预案审核、印发和发布。对应急预案及时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组织印发、公布。

  4、预案培训。将各类应急预案有关内容列入每年应急知识宣教培训计划,以涉及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为重点开展宣传培训,增强职工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5、应急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九、应急预案演练与评估制度

  为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评估应急准备状态、应急能力,发现并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按照规定编写本单位应急预案。当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编制完成或修订完善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修订后,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实施的应急预案应每年评审一次。

  3、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总则、危险性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4、预案评审的主要效果应包括:评估预案描述的应急准备状态是否满足要求,提出应急预案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评估预案确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机构、组织和人员的职责,改善不同机构、组织和人员之间的协调问题;评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是否可行可靠,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最终达到确保应急预案的充分性,确保应急设备的保障能力。

  5、针对已批准的应急预案,各单位应编制对各类专业应急人员、企业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职工应熟悉避灾路线,掌握危险自救和互救知识。特殊作业人员(如救护人员、特殊环境、关键岗位人员等)在学习和考试后,应进行相应的训练和演习。应急预案如有修改补充,要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6、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习。应急演习可采用包括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模拟演习在内的多种演习类型。

  7、成立应急演习指挥策划小组,根据选定的演习类型制定应急预案演习方案,演习方案包括下列事项: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演习方式,确定演习现场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编写书面报告,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8、应急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演习评价总结,并编制演习评价报告。应急预案的演习检验下列效果:人员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参与人员的反应能力与处理能力,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应急设备的充分性、可用性与有效性,应急预案的组织协调性,外部机构响应的及时性,应急预案的经济性及有效性。

  9、应急演习结束后,演习指挥策划小组应对演习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习发现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10、演习结束后,各单位要依据演习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保持应急预案的持续改进。

  十、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综合实战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救援小分队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2、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3、加强协同配合,完善应急队伍运行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每年都要制定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计划,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应急人员,进行集中讲授和现场培训,开展相关应急管理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要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条件,建立或确定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采用实战演练、桌面推演、跨区联合演练等方式,积极开展多种应急队伍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5、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支持应急队伍建设与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落实应急救援队员的医疗、工伤、抚恤、保险等制度,以及应急车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免交过路费等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标准,建立企业应急队伍的征用补助制度。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发挥典型引导作用,不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十一、应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原则

  1、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3、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

  4、科学实用;

  5、分级响应。

  二、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1、安全培训中心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动员全员有组织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财务科要保证所需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3、供应科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医疗卫生保障,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出动矿应急医疗组,同时立刻与签订应急救援预案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

  5、交通运输保障,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人员防护要指定或建立与人员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十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处于完好状态,为发生突发事故救援时提供物质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非事故情况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特殊情况须经应急救援机构总指挥同意方可使用。

  3、定期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清点、检查,装备带金属的部分要亮,带尖的工具要尖锐,带刃的工具要锋利,装把柄的工具要牢靠、稳固。对达不到要求的应急救援物资及时进行更换、维修、保养。

  3、库房须设专人管理,保持库房清净卫生,设备存放整齐,准确掌握在用、库存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状况及数量,并认真填写登记,做到 “账、物、卡“三相符”。

  4、发现应急救援物资毁损、丢失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十三、应急救援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是企业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见证,它记录了一个企业的发展历程,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文字依据,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是企业走向规范和成熟的重要条件,为加速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进一步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应将文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列入各部门科员的职责范围。

  二、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价值的本单位正式收文、发文、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

  2、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与上级领导部门间的往来文件,包括请示、报告、项目立项、重要函件、应急救援合同等;

  3、本单位在应急救援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文件材料(即内部文件);如规章制度、调研材料、计划、总结、条例、会议纪要、机构调整、人事任免、部门管理职能性文件、部门岗位职责等;

  三、应急救援档案归档要求

  1、已经办理完毕并有保存价值的文件都应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随意留存。

  2、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包括附件,附图),按照文件形成的先后次序排列清楚,并剔出其中的废稿、重复稿和不重要的便条等。

  3、存档文件必须为原件;

  4、文件归档时要有交接手续;

  5、每年六月份之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向矿档案室移交已归档完毕的上一年的文件材料并办理移交手续;

  6、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和具体办公人员有责任协助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做好文件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四、应急救援档案的借阅

  1、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借阅,并填写利用效果反馈登记簿。

  2、借阅文书档案使用后应及时归还,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天。

  五、应急救援档案的保管及销毁

  1、专职档案员有责任对矿各部门文书档案的归档进行监督指导;

  2、矿综合档案室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所有文书档案;

  3、专职档案员对各部门移交的文书档案按标准进行整理,分类,编目、统计、保管,并进行数据化管理,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定期三种,定期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对保管期满的档案经相关手续后可以销毁,并建立文书档案销毁清册。

  十四、应急救援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

  对于有下列表现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认真贯彻学习集团公司关于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表现积极的职工。

  2、在消除事故隐患或者事故抢险中有功的人员。

  3、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二、处罚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严重违反我矿应急救援管理规定的。

  2、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及对事故调查隐瞒实情或串通提供伪证,情节严重的。

  5、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打击报复的。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是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下,为遇险人员安全避险提供生命保障的设施、设备、措施组成的有机整体。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包括为入井人员提供自救器、建设井下紧急避险设施、合理设置避灾路线、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等。

  2、紧急避险设施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服务区域的特征和巷道布置、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及特点、人员分布等因素,以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人员紧急避险需要为原则。优先采用避难硐室,也可采用避难硐室与可移动式救生舱有机结合的方式。

  3、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矿井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有机联系,形成井下整体安全避险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应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分布和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矿井压风自救系统应能为紧急避险设施供给足量压气。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并为在紧急情况下输送液态营养物质创造条件。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延伸至井下紧急避险设施,紧急避险设施内应设置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5、永久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 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低于20%的。

  6、临时避难硐室应按设计的额定避险人数配备供氧和有害气体去除设施、食品和饮用水以及自救器、急救箱、照明、工具箱、灭火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等辅助设施,备用系数不小于10%。

  7、维护与管理

  (1)、煤矿企业应指派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紧急避险设施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说明,指导避险矿工正确使用。

  (3)、应定期对避险设施及配套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并按期更换产品说明书规定需要定期更换的部件及设备。

  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

  应每3个月对配备的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8兆帕时,应及时补气。

  应每10天对设备电源(包括备用电源)进行1次检查和测试。

  每年对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4)、经检查发现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及时维护处理。采掘区域的避险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时,应停止采掘作业。

  (5)、煤矿企业应建立紧急避险设施的技术档案,准确记录紧急避险设施安装、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等相关信息。

  (6)、煤矿企业每年应将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向县级以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

  8、培训与应急演练

  (1)、煤矿企业应将正确使用紧急避险设施作为入井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所有入井人员熟悉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掌握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方法,具备安全避险基本知识。

  (2)、煤矿企业对紧急避险系统进行调整后,应及时对入井人员进行再培训,确保所有入井人员准确掌握紧急避险系统的实际状况。

  (3)、煤矿企业应每年开展一次紧急避险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演练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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