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安煤炭有限公司防灭火责任制
后安煤炭有限公司防灭火责任制
一、各级生产组织要做到“四个落实”:
1.落实第一责任人,集中精力负起防火的第一位责任,使“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各个部门、各个区队、各个班组的工作之中,真正做到防火占首位、不移位、不动摇的超前意识。
2.落实“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的管理思路,实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 、强基达标、有序受控”的总体目标。
3.落实防灭火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保证防灭火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规程和施工作业标准化来减少事故率的控制措施。
二、矿长灭火职责
1.对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及生产经营全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矿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负责人的消防保卫责任制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生产中消防技术规范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度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各队组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三、生产矿长防灭火职责
1.指导本矿的防灭火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煤矿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颁发的体系文件、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3.主持召开交接班会,并同时部署防灭火的有关事项。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总工程师防灭火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灭火工作,对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技术人员开展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教材)技术时,负责组织制定“四新”技术安全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参加防灭火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7.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五、机电矿长防灭火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主办并组织编制本矿机械、电力、动力设备和物资储运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协助有关部门对大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机电/物资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3.负责制定机电设备及进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制定大型进口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4.负责机械设备使用维护和材料装卸,储运管理过程中的危险辨识。
5.对各使用机电设备,材料储运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参加安监科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分管的有关工作。
6.处理有关重大的物资事件。
7.负责对预防物资的采购和管理。
六、安全矿长防灭火职责
1.安全矿长是矿长的得力助手之一,受矿长领导,分管安全工作,行使矿长的安全管理职权,副矿长要敢于负责,对分管的工作主动向矿长提出改进意见。
2.在本职能范围内,协助矿长做好全矿的安全工作,负责全矿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安全、通风、瓦斯检查、防尘等工作。
3.组织落实“三大规程”,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的指示决定和本矿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组织职工及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工作。
5.负责上级主管部门“三定表”上整改意见的落实,并如期汇报。
6.经常深入井下,排查隐患。
7.处理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三违者”有权作出明确处理。
8.定期召集各部门安全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的文件、政策、指令、规定。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
9.对于安全工作所用的一切原材料准备和安全仪器的管理负责。
10.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存在的隐患和下一步的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七、矿长助理防灭火职责
1.在矿领导的领导下,领导有关人员负责本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做好总结工作。
3.负责组织矿井、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矿井配风方案,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有关“一通三防”的规程和措施的审查。
4.亲自组织瓦斯超限巷道、工作面的排放工作,监督瓦斯的涌出量,制定有瓦斯涌出可能的特殊地区的瓦斯管理办法。
5.负责制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测风情况及测风瓦斯日报月报工作。
6.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配合上级进行季、年检和不定期的检查。
7.监督通风工作,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8.组织实施一年一度的反风演习和定期的矿井主扇特性试验工作。
9.组织每月一次的月末工作总结会议,听取通风队长的工作汇报,对本月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通风队的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
八、生产岗位员工防灭火职责
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矿的防灭火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保证防火。
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严格执行“三工制”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
3.接受本单位防灭火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发生事故,应积极进行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5.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灭火设备。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
九、安全科防灭火职责
1.监督检查各科室、区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防灭火、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本矿规章制度的情况。
2.监督检查各科室、区队防灭火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3.负责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矿长的防灭火管理会议。
4.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5.主持本矿防灭火活动,对防灭火中的先进经验和突出的事迹进行总结、交流。
6.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7.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根据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8.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9.落实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