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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试题库-填空题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0-30 13: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安全规程试题库-填空题

  一、填空题

  1、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有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 巷道布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 井下运输系统图、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2、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3、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

  4、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45°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5°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0m;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0°,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m。

  5、 采区开采前必须编制采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区设计组织施工。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不得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和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6、 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7、工作面煤壁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8、主要排水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9、综采工作面两出口在 20 M范围内的高度不得低于 1.8 m。

  10、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柱径为 100 mm的,其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

  11、当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25 度时,单体支柱必须使用刚性联柱器

  12、当单体支柱钻底量 超过 100 mm时,必须穿铁鞋。

  13、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14、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15、井下爆炸材料库每个硐室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t,电雷管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电雷管不得超过2天的需要量。

  16、电雷管(包括清退入库的电雷管)在发给爆破工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17、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18、井下无爆炸材料库的矿井内可设立爆炸材料发放硐室,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发放硐室必须设在有独立风流的专用巷道内,距使用的巷道法线距离不得小于25m。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贮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炸药和电雷管必须分开贮存,并用不小于240mm厚的砖墙或混凝土墙隔开。发放硐室应有单独的发放间,发放硐室出口处必须设有1道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19、井下爆炸材料库的布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库房距行人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5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20m。库房距地面或上下巷道的法线距离:硐室式不得小于30m,壁槽式的不得小于15m。

  20、爆炸材料库房与外部巷道之间,必须用3条相互直角的连通巷道相连。连通巷道的相交处必须延长2m,断面积不得小于4m2,在连通巷道尽头,还必须设置缓冲砂箱隔墙。

  21、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砌碹或用非金属不燃性材料支护,不得渗漏水,并应采取防潮措施。爆炸材料库出口两旁的巷道,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支护长度不得小于5m。

  22、煤矿企业必须建立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23、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24、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5、电雷管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6、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m范围内,严禁爆破。

  27、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是正向装药。

  28、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炮眼口的起爆方法是反向装药。

  29、“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 、放炮前、放炮后分别检查风流中的瓦斯。

  30、井下放炮,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 爆破警号 ,至少等 5 秒时间,方可放炮。

  3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 ,然后在外面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 粘土泡泥 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泡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32、采用放炮的方法处理 瞎跑 时,必须在距瞎炮至少 0.3米处另打与瞎炮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33、炮眼深度小于 0.6m 时,不得装药放炮 。

  34、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35、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

  36、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7、煤矿井下防爆型电气设备主要有:矿用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型(p)、充油型(o)、充砂型(q)和特殊型(s)。

  38、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三无指: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指: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挡板和密封圈,有接地装置。

  39、煤矿供电的“三专”、“两闭锁”,其中三专指: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两闭锁是指: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40、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41、变电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对不需从两侧或后面进行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42、采掘电气设备必须采用分相屏蔽的橡套电缆。

  43、井下机电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标识牌:硐室内有高压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部必须在明显地点加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标志牌和“高压危险”标志牌。

  44、井下供电系统一般由输电电缆、中央变电所、分区变电所、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采区配电点及各类电缆组成。

  4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抢救工作具体负责。

  46、矿山救护队值班员必须24h值班,值班员接听事故电话时,应在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险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警报,并向指挥员报告。

  47、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队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氧气压力不得低于18MPa,并按照规定佩带和使用。

  48、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矿灯房应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49、矿山救护队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

  50、炸药爆炸的基本特征:放出热量、生产气体产物、化学反应和传播的高速度

  51、炮眼布置有 单排眼 、 双排眼 、三排眼 三种布置方式。

  52、不打炮眼,将炸药药卷用炮泥糊或不用炮泥直接靠在大块煤、岩石表面上放炮叫糊炮。

  53、炮泥的作用是装药时用来封实炮眼口的,其作用在于增加眼内炸药爆炸时眼口的抵抗力,防止炮眼内炸药爆炸时形成的高压气体从眼口喷泄出来,从而达到理想的爆破效果和实现安全爆破。

  54、雷管是一种提供爆炸能、用来直接起爆炸药或导爆索的管状起爆材料,管内装有引火装置、延期引爆元件、正起爆药和副起爆药等。

  55、影响光面爆破的参数有不耦合装药系数、炮孔间距、最小抵抗线、炮眼临近系数、线装药密度、起爆间隔时间。

  56、光面爆破的质量要求,眼痕率,硬岩不应小于80%,中硬岩不应小于60%,两炮衔接台阶尺寸,眼深小于3m时,不得大于150mm,眼深为5m时,不得大于250mm。

  57、爆破掘进工作面炮眼布置按其用途和位置的不同可分为掏槽眼、辅助眼和周边眼。

  58、在矿井爆破作业中,常常会产生一些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二氧化氮等。

  59、现行《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的。

  6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使用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制定安全措施

  6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62、安全水头值是指隔水层能承受含水层的最大水头压力值。

  63、带式输送机应设置的三种后备保护是指温度保护、烟雾保护、自动洒水装置。

  64、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设置的自动洒水装置,在超温保护报警时或烟雾保护报警时才开启工作。

  65、矿井的备用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

  66、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

  67.井下所有开关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

  68、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伏特。

  69、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0、灯房人员在每班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调度室。

  71、通过人身的安全电流是30毫安。

  72、安全电压在一般条件下为36伏。

  73、灯房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74、接地装置是指各接地极和接地导线、接地引线的总称。

  75、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76、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77、矿山救护队必须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证,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78、矿山救护队员在灾区工作1个呼吸班后,应至少休息8h,才能重新佩戴氧气呼吸器工作。

  79、每个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年产量在60000t以下(不含60000t)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80、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

  81、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

  82、煤电钻在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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