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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管理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1-02 09:4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工伤医疗管理规定

  一、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矿山部安全室负责,在两天内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写出事故经过、划分事故责任比例,报人力资源部。

  二、 工伤人员在矿休养期间或在哈密治疗方案后,必须有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和休息时间,安全室方可按规定对当事人打考勤。

  三、 工伤人员在治疗期间必须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如不听医嘱,病情复发的,后期治疗费和后果有本人自负。

  四、 工伤人员在没有片得医生和同意下,擅自去他处检查治疗,一切费用自负,因医生治疗不当,后果由医生承担。

  五、 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工伤,医务室根据安全室划分的责任比例,核算清本人应承担相应比例的医疗费,月底转矿山部财务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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