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管理、归档制度
一、各种生产技术资料应分类编号,专人专柜保管,常用资料由各专业设计人员、使用人员负责保管。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丢失、销毁各类技术资料。
三、资料发放借阅要登记,并按期归还。
四、上报的资料须经有关领导审核。
五、定期检查清理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查出问题及时报告。
六、归档时间与归档份数:
1、基本建设、课题研究、产品试制及其他技术项目,由技术项目人员在任务完成后2个月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工期较长的技术项目,分阶段归档。
2、设备仪器档案开箱后归档。安装、调试中形成的技术文件,由负责人于验收后2个月内归档。
3、各项管理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技术项目人员在第二年上半年内组成保管单位,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
4、归档份数。一般科技档案归档一套,重要的归档二套。有底图的应有相应的蓝图一套,并完全一致。
七、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
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种类、格式等标准。
5、文件材料归档时,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