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安全风险抵押考核范围
1.井下单位班组长;
2.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等关键岗位员工(以下简称“三员”)。
二、安全风险抵押金额(月抵押金标准)
1.直接单位班长300元/人;
2.直接单位组长、辅助单位班长及“三员”每人200元/人;
3.“三员”的班组长,在“三员”的基数上增加50元/人;
4.辅助单位组长100元/人。
三、安全抵押风险考核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冲销安全风险抵押金。
1.本班组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或隐瞒上述事故不报的;
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严重违章的;
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严重违章的,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严重违章的;“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严重违章的。
4.因本班组责任,当班出现重大隐患或工程质量低劣,被公司或上级部门责令停产、停运的头面或设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
1.本队当月发生重伤或一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的;
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出现较重违章的;
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较重违章的,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人次(含二人次)以上较重违章的;“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较重违章的。
4.本队月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5.当月出勤工数低于15个的;
6.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不会岗标、不掌握操作规程或不持证上岗的。
(三)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兑现计算方法
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每月兑现金额为:
月兑现金额=(考核分数÷100)×抵押金额
(四)考核内容(详见附表)
1.工伤事故
①班组长本人是否出现轻伤及三级责任事故;
②班组内是否出现轻伤及三级事故;
③有无隐瞒事故不报的现象。
2.违章违纪
①班组长本人出现一般违章;
②本班组员工出现严重违章、较重违章、一般违章。
3.隐患整改
①出现被矿停产(运)的头面(设备);
②本班组当班发生的责任隐患情况;
③当班应整改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4.工程(设备)质量
①工程质量旬出现不合格品;
②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③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合格。
5.现场管理
①每月以法定工作日为准,考核出勤;
②班组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③班组长是否无措施施工;
④班组长是否按措施施工;
⑤班组员工是否按措施施工;
⑥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瓦斯超限的;
⑦探头吊挂位置是否正常,监测系统是否正常;
⑧当班发生空顶或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头超前支护是否按规定使用;
⑨不按“规程”规定打眼、装药、放炮的;
⑩抽放钻场、通风设施及新安装的设备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6.安全培训
①所在班组员工掌握岗标、掌握规程措施应知应会的情况;
②所在班组员工有不持证上岗的。
四、考核依据
1.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隐患通报情况表;
2.公司两个小分队安全检查记录;
3.公司及矿井停产通知书;
4.矿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记录;
5.矿井安全小分队下井安全检查记录;
6.矿井安质科、调度室事故追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