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联系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配合煤炭安全生产,实现地质工作业务保安,特制定本制度。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地质工作在安全生产上的全面技术管理。 2、地质部门与设计、施工、生产、安全等部门,应相互配合协作,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制度等进行。 3、各种地质图纸,地质说明书的提交,要严格按照《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管理规定》和地质规程执行并履行审批手续。
打开手机扫描上面的二维码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新手上路
免费注册
热点资讯
网付优惠
支付方式
平台支付
网银支付
现金支付
关于我们
关于资讯
资讯优势
联系我们
商业合作
商家资讯
广告投放
投稿须知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