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煤矿新编2012年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目 录 1
1、总则 5
1.1、编制目的 5
1.2、编制依据 5
1.3、适用范围 5
1.4、工作原则 5
2、危险性分析 6
2.1、概况 6
2.2、生产各系统 7
2.3、矿井灾害情况分析 9
2.4、危险源辩识 10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11
3.1、应急组织体系 11
3.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12
3.3、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5
3.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19
4、应急响应 19
4.1、事故报告 19
4.2、接警 20
4.3、响应级别 20
4.4、应急启动 21
4.5、救援行动 22
4.6、扩大应急 22
4.7、应急恢复 22
4.8、应急结束 22
5、各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23
5.1、瓦斯爆炸应急抢险救援 23
5.2、煤尘爆炸应急抢险救援 25
5.3、水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27
5.4、矿井火灾应急抢险救援 30
5.5、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33
5.6、斜井跑车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35
5.7、地面洪水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38
5.8、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40
5.9、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43
5.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抢险救援 45
5.1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47
5.12、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48
5.13、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2
5.14、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4
5.16、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 57
5.17、井下重特大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59
5.18、矿区地质测量事故应急预案 61
5.19、矿区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62
5.20、辅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63
5.21、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64
5.22、油库事故应急预案 65
5.23、生产技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66
5.24、通讯事故应急预案 69
5.25、职工住宅区应急预案 72
5.26、地面建筑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75
5.27、饮用水超标事故应急预案 76
5.28、供应库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80
5.29、机修车间事故应急预案 82
5.30、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82
6、恢复生产 85
7、培训 86
7.1、培训目的 86
7.2、培训计划 86
7.3、脱产培训 86
7.4、业余培训 87
7.5、培训要求 87
7.6、演习规定 87
7.7、演习实施 87
7.8 救灾演习计划 88
7.9 《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88
8、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评审 89
8.2、管理评审要求 89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防止灾情和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与群众的生命安全,特编制此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抢险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煤矿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矿井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3)矿区重大建筑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及地质灾害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与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成立辅助救护队,并与临汾市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配备救援装备,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以及预案演练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概况
太原煤气化公司安泰煤矿前身为蒲县地方国营席家沟煤矿,1988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蒲县乔家湾乡槐树村。2007年2月省国土资源厅颁发1400000721146号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2月,为六证齐全生产矿井,批准井田面积为5.363km2,批准开采2#、3#、10#煤层。
2009年山西省煤炭资源重组整合,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86号文件批准,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整合蒲县三处煤矿(山西蒲县安泰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蒲县洼里煤业有限公司、山西蒲县东胜煤矿有限公司)为一处保留办矿。矿井名称预核准为山西蒲县华胜煤业有限公司,2009年12月省国土资源厅颁发新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21220047349,有效期至2011年12月。开采煤层增加到2#、3#、9#、10#、11#,生产规模90万吨/年,矿区面积8.9611平方公里。山西蒲县安泰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为华胜井田范围内过渡期生产矿井。2#、3#、10#煤层的保有储量合计为1854万吨,现采2#煤层,可采储量438.5万吨,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属低瓦斯矿井。
矿井为“两斜一立”开拓方式,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立井。主斜井为半圆拱形,断面8.9 m2,倾角170,斜长286m;副斜井为半圆拱形,断面6.81 m2,倾角220,斜长165m。回风立井断面6.5 m2,垂深85m。
2.2、生产各系统
一、运输系统
1、运输设备及运输方式
工作面回采的煤通过工作面溜子,经运输巷超前刮板运输机运至运输巷皮带机,经联络巷皮带机到集中运输巷二部皮带机,然后进井下煤仓,经主斜井皮带到地面煤场。
2、运煤路线
2113回采工作面→2113运输巷→运输联络巷(2115回风巷外段)→采区集中运输巷→煤仓→主斜井→地面煤场
(二)、运料、排矸系统:
1、运输设备及运输方式
需要的材料、设备等物资,采用JD-11.4绞车牵引、矿车、平板车等装运,通过工作面回风巷运至工作面。
2、运料路线:
工作面需用设备或材料:地面→副斜井→井底联络巷→采区集中回风巷→总回风巷→2113回风巷→2113回采工作面(排矸、设备材料回收:反向进行)
二、通风路线:
副斜井→井底车场→采区集中运输巷→运输联络巷(2115回风巷外段)→2113运输巷→2113回采工作面→2113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地面。主斜井→ 井底联络巷→采区集中运输巷→运输联络巷(2115回风巷外段)→2113运输巷→2113回采工作面→2113回风巷→总回风巷→风井→地面。
三、综合防尘系统
1、供水系统:地面净化水→副斜井→副斜井井底大巷→采区集中运输、回风巷→2113运输巷、回风巷→2113回采工作面
四、供水系统:
1、供水路线:
地面净化水→副斜井→井底车场绕道→采区进、回风巷→工作面两道进、回风巷→工作面
2、供水管路为2寸铁管,进风巷每50m、回风巷每100m安设的防尘三通及截止阀和软管完好齐全,供巷道定期冲洗和防灭火及生产用水。
五、排水路线:
(1)、2113回风巷水仓排水点→总回风巷→中央水仓→集中运输巷→井底车场联络巷→副斜井→地面。
(2)、2113运输巷水仓排水点→中央水仓→集中运输巷→井底车场联络巷→副斜井→地面。
六、供电系统
供电系统:矿井供电由两趟工业线供电,一趟乔家湾蛤蟆沟变电站813线路,另一趟蒲县太林变电站860线路。由中央变电所安装高爆开关一台,馈出一趟MYJV22-3× 35+1×16+4×6高压电缆供至(集中回风巷与集中运输巷之间联络巷中的)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在工作面移动变电站安装KBSGZY-500/1.14KVA变压器二台,一台供给1140V设备采煤机、另一台供给1140V乳化泵、喷雾泵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其间电缆型号为MCPQ1140-3×95+1×25+4×6。
2、在中央变电所安装高爆一台,KBSGZY-500/10/0.69变压器一台,供给2113运输、回风巷660V设备,包括运输巷二部皮带机、超前溜子、二台水泵等。
3、运输巷660V总控设在运输巷口,电源引自中央变电所660V移变,电缆选择MY660 3×50+1×25的橡套电缆。
4、回风巷660V总控设在中央变电所,电源引自联络巷660V移变,负荷线采用MY660 3×50+1×25橡套电缆。
2.3、矿井灾害情况分析
安泰煤矿主要灾害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相对而言,煤尘与顶板两大灾害威胁较大。
(1)瓦斯爆炸。虽然为低瓦斯矿井,但更应注意瓦斯情况。
(2)矿井水灾。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主要涌水为顶板砂岩裂隙水,地表水对矿井影响不大,但存在采空区透水的可能性。
(3)矿井火灾。井田范围内煤层属自燃煤层,存在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矿井火灾是威胁安全生产的又一个重大危害因素。
(4)煤尘爆炸。矿井煤尘爆炸指数较高,沉积煤尘地点较多,空气干燥、井下空气中游离的煤尘浓度较高,存在着煤尘爆炸的可能性。
(5)顶板冒落。井下顶板属中等稳定顶板,局部破碎易冒落,由于支护不及时、支护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支护结构不合理,而导致片帮、冒顶事故。
2.4、危险源辩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的辩识方法,矿组织预案编制工作组人员,参照国家标准对全矿开展现场调查和资料评估,辩识安泰煤矿潜在的种重大危险源是:瓦斯爆炸危险源、煤尘爆炸危险源、矿井火灾危险源、井下水灾危险源、顶板事故危险源、运输提升危险源、电气危险源。
具体分布是:
瓦斯爆炸危险源:回采工作面;
煤尘爆炸危险源:回采工作面;运输大巷及转载点。
矿井火灾危险源:外因火灾容易发生的场所:
①井下配电点、水泵房等机电硐室;
②输送机的机头与机尾处;
③采煤工作面。
井下内因火灾容易发生的场所:
煤层巷道或采煤工作面的冒顶处。
井下水灾危险源:采煤工作面及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
顶板事故危险源:采煤工作面及运输顺槽和回风顺槽;井下巷道的交叉处。
运输提升危险源:副斜井提升绞车,易发生断绳、脱钩跑车等事故。采煤工作面采用刮板输送机运输,因而易发生绞人、头尾翻翘伤人等事故。运输大巷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因而易发生绞人、轧人伤害等事故。
电气危险源:井下配电点、水泵房等机电硐房;局部通风机等机电设备处;井下各采掘工作面。
3、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煤矿设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企业的应急组织机构如图所示:(图1-1)
3.2、矿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矿统一带领下,设立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矿长任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各副矿长担任,成员由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总 指 挥:范文选
副总指挥:宋金玉、王英选、郭俊平、张志兰、
刘世江、郭 庆、仇富保
成 员:张启明、杨昌德、祁 力、杨长根、
陈增义、薛武涛、姬华山、吕元和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救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山应急指挥部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请求相关力量及设备救援;
7)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职责: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质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宣传组。
(1) 现场抢救组
组 长:矿负责人
副组长:救援队主要负责任人、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
成 员:救援队负责人、矿有关负责人
职 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 长:集团公司保卫部门负责人
副组长:矿保卫部门负责人
成 员:保卫人员、公安干警、武警、联防队员等
职 责: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3)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 长:集团公司工会负责人和劳资部门的负责人
副组长:财务和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成 员: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医疗机构
职 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安抚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4)医疗救援组
组 长:集团公司医疗机构负责人
副组长:医疗急救组织负责人
成 员:集团公司及地方医护人员等
职 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善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5)专家组
组 长:集团公司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具有丰富救援经验的救援专家
成 员:由集团公司专业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指挥部聘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职 责: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3.3、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预案。
4)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反响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编制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救援工作任务。
6)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7)事故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1)区(队)长、班(组)长对本单位(区、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2)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3)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4)现场的瓦斯员或其他现场的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和班(组)长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
8)关键岗位和个人
(1)现场瓦斯检查。安检员、井下钻探、探水工、电气工、各类司机、采煤工、支架工、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井下通信维护人员等都是煤矿井下作业的关键岗位和个人,以上人员必须编制对应的岗位和个人预案。
(2)发生灾害事故,相关的责任岗位和个人,应承担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义务,判断事故的准确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提出抢救和处置的建议。
(3)根据自身的岗位特点,依靠工作岗位经验,第一时间发现和判断事故预兆,及时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带领人员撤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
(4)发挥自己的岗位技能,协助现场指挥者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完成灾害区域人员的安全的安全撤离。
9)通风部门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专职瓦检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10)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与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1)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订和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安装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障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4)地质测量部门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工作。
15)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16)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7)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8)工会和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矿长负责组织,各成员全力配合。其组成人员和抢险救灾人员责任制待属地政府决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的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卫组、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在集团公司七个组的基础上组成,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其补充和完善方案。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报告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矿调度(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迅速向当日值班的矿领导报告、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
事故汇报程序:
井下现场人员汇报调度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召集各应急救援成员组织人、财、物实施抢险工作。
4.2、接警
矿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立24小时不间断接警电话“9”,并建立接警和事故通报程序,列出所有通知对象的电话号码,将事故信息及时通报给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成员和上级有关应急部门、政府机构、相邻地区。接警时应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和联系方法等。
4.3、响应级别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与事故单位或事故现场取得联系,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作出正确判断,由应急指挥部值班负责人或现场指挥人员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响应级别分为预警、现场应急、全体应急三个级别。
预警(一级):凡井下区队出现下列突发性事件即为确定为预警级: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30分钟以上,提升设备断绳,集中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局部着火,倾斜井跑车,部分巷道冒顶,局部瓦斯超限导致盘区区队停工、停产,矿井中央变电所遭受雷击、火灾导致大面积停电等各类事故事件,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二级):凡井下区队各工作面或井下各个功能巷道发生的突发性事故事件导致数人被围困或伤亡,但威胁程度未超出本单位所辖范围、边界,外邻单位一般未受到事故的直接影响,这种级别应定为现场应急。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工作,但是,现场应急要立即往上报告总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处于预警状态。
全体应急(三级):凡井下区队各作业地点或岗位发生瓦斯、煤尘局部燃烧与爆炸,重大透水或地面洪水淹井事故,矿井重大内因、外因火灾,井下工作面的重大冒顶事故等重特大突发性多人事故事件,急需立即进行抢险救灾。除了往上报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外,并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矿级应急救援指挥部处于主要协同、提供相应情况情报的状态。
4.4、应急启动
应急级别确定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等),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等。
应急响应程序:
接警一响应级别确定一应急启动一救援行动一应急恢复一应急结束。
4.5、救援行动
现场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后,应急救援队伍要按时集结待命,或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进入事故现场,开展或协助专业救护队员进行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工作。
事故抢救程序:
成立抢险指挥部一制定抢救方案一实施抢救方案一善后处理
4.6、扩大应急
当事态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迅速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实施扩大应急响应。
委托抢险队伍: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
救护抢险电话: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0357-8601211
对外救护医院:蒲县人民医院和蒲县乔家湾乡卫生院。
4.7、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4.8、应急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规定程序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关闭)。
5、各类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5.1、瓦斯爆炸应急抢险救援
5.1.1瓦斯防治计划
(1)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格防止电气失爆现象和电气设备防爆失效;定期清处沉积煤尘、按要求安设隔爆水袋;设置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使用炸药和封堵炮眼;保证安全监控传感器的合理安设和使用。
(2)停风的工作面恢复施工前进行瓦斯排放,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防止瓦斯积聚。
(3)保证工作面全负压通风和充足的风量;瓦斯探头合理布设;加强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检查和及时排除;严格杜绝空班漏检。
(4)恢复向矿井供电前必须有主通风机足够的通风时间方可向矿井送电,应保证矿井电气设备的本质安全性能,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失爆。
(5)搞好机电管理消灭失爆;杜绝各类可能产生火花的火源。
5.1.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发现人员应尽快逃离过程中,并就近用矿内部电话拔9,向矿调度台汇报详细受害情况。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呼叫矿调度室、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瓦斯爆炸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写好记录。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1.3现场人员应急反应
(1)矿井发生瓦斯爆炸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卧倒,戴好自救器,待冲击波过后,跟班队长或工长要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展开自救互救工作,在判断无再次爆炸的危险后,迅速沿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地面,井下其他人员要从自己的岗位上,迅速自救互救,在灾害预防和处理指挥部的指挥下,沿指定路线,有组织地撤到地面。
(2)积极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后,应迅速修复被破坏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
5.1.4地面或井下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辅助救护队按指挥部要求协同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营销部提供和保管的应急物资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
(3)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4)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2、煤尘爆炸应急抢险救援
5.2.1煤尘防治计划
(1)设计保证足够的巷道断面;加强喷雾降尘工作和采煤工作面防尘工作。
(2)及时清扫巷道,清扫落尘;加强喷雾降尘的管理。
(3)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防尘规范安设隔爆设施,并确实加强管理。
(4)加强煤层注水;健全综合防降尘措施;采煤工作面加强洒水除尘;
(5)按规定选择有安全标志的电缆并加强管理
5.2.2 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发现人员应尽快逃离过程中,并就近用矿内部电话拔8800,向矿调度台汇报详细受害情况。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呼叫矿调度室、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瓦斯爆炸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写好记录。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2.3现场人员应急抢险救援
(1)矿井发生煤尘爆炸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卧倒,戴好自救器,待冲击波过后,跟班队长或班组长要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展开自救互救工作,在判断无再次爆炸的危险后,迅速沿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到地面,井下其他人员要从自己的岗位上,迅速自救互救,在灾害预防和处理指挥部的指挥下,沿指定路线,有组织地撤到地面。
(2)积极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后,应迅速修复被破坏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烟雾。
5.2.4地面或井下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辅助救护队按指挥部要求协同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营销部提供和保管的应急物资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
(3)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4)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3、水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3.1矿井水灾控制计划
(1)坚决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并根据探测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水灾措施。
(2)搞清本矿井采空区积水情况及地面河流与矿井采区塌陷、裂缝的关系。
(3)对有突水可能的断层、水文钻孔和水体,按规定留设足够的防隔水煤柱
(4)做好防治水计划和措施的编制工作,并组织落实。
(5)认真搞好工人培训,使工人掌握透水预兆,并熟悉避灾路线。
(6)对矿周围的小煤窑开展摸底排查,对有越层越界,威胁矿安全、侵犯矿煤炭资源的小窑,报政府部门处理。
(7)雨季之前,对矿区内各井口、河道、排洪沟等防洪设施及供电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有可能使地表水进入井下的塌陷区裂缝进行及时封堵处理。同时针对汛期,制定防洪防汛工作预案,并成立防汛指挥部,确保安全渡汛。
(8)将水害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最优,严格遵循“有隐患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措施未落实不生产”的原则,采掘过程中应严密观测水文地质情况,全面分析,确保安全生产。落实防治水安全资金的投入,在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的同时,对地表水、小窑和采空区积水实行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的防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质量和数量;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性工作,增补地质和防治水工作人员的数量,适时增加防治水设施、设备及探测仪器,建立水情水害监测和预报系统,不仅做到防治水工作计划到位,更要做到防治水工作实施到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不断提高煤矿全体职工的防治水意识,特别是井下一线生产作业人员的防治水意识;加强防治水安全技术培训,提高防治水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
5.3.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发现人员应尽快逃离过程中,并就近用矿内部电话拔8800,向矿调度台汇报详细受害情况。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呼叫矿调度室、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瓦斯爆炸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写好记录。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3.3水灾现场人员抢险
(1)报警后,所有人员迅速开展自救、互救行动,要团结一致,沿着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水灾线路,撤离作业地点。
(2)如被大水堵截在地势较高的巷道里时,应稳定情绪,选取巷道顶板完整,支护良好的地段或站或躺,保持体力,并用敲击管路的方法向外界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或等待大水退却后,再安全撤离,切忌自恃水性高强,盲目泅渡自救。
(3)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发现突水现象或接到指挥部命令,在五分钟之内将密闭防水闸门关闭,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进入应急救援抢险救灾状态。
(4)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在应急救援期间,随时与指挥部保持联系,将矿井的排水情况每十五分钟汇报一次,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数。
(5)中央水泵房、中央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在不能控制水位上涨时,应及时与指挥部联系,只有在得到总指挥的授权,才能放弃岗位,沿中央水泵房的斜巷安全通道升至地面。
5.3.4地面或井下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辅助救护队按指挥部要求协同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营销部提供和保管的应急物资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
(3)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4)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4、矿井火灾应急抢险救援
5.4.1矿井火灾控制计划
(1)加强通风和瓦斯检测,防止瓦斯积聚;使截齿满足特殊要求并避免强行截割;加强设备日常保养。
(2)胶带输送机安设防跑偏装置和温度自动监测报警装置;定期清扫胶带输送机各处沉积的煤尘和煤泥;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巷道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管路;使工人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井下灭火知识。
(3)编制专门的作业规程和措施,严格审批;完善消防系统;配备灭火器材;利用不燃材料支护。
(4)按规程要求选择电气设备,并必须具有安全标志;加强预防性维修;设置消防工具材料库。
(5)井口附近20m 范围内不得出现火源;井口设置防火门或防止烟雾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6)加强检查电缆管口,不准出现失爆和破口;加强巷道内一氧化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强化闭墙质量并墙面喷浆;加强一氧化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安排灭火措施,杜绝改变火区原风流量。
(8)加强工作面推进速度采取预防措施,停采后按《规程》规定回收、提高封闭质量。
5.4.2 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发现火灾的人员,迅速判明火灾性质后,应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或采取其它可以利用的手段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太大没有能力控制时,就近尽快逃离火灾地点,并就近用矿内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火灾情况。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火灾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好记录表格。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4.3火灾现场人员抢险
(1)报警后,所有人员迅速开展自救、互救行动,要团结一致,抓紧时间和机会,迅速沿着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火灾线路,撤离作业地点。
(2)如被大火堵截在巷道里时,要稳定情绪,戴好自救器,选取巷道顶板完整,支护良好的地段或站或躺,保持体力,并按时敲击管路的方法向外界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或等待火灾扑灭后,再安全撤离。
(3)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探清火区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向其他作业巷道蔓延。
(4)切断火区电源。
(5)切忌盲动。
5.4.4地面或井下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辅助救护队按指挥部要求协同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由总指挥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和范围确定如下通风制度
a、在主斜井、副斜井、井底车场、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时,可采用全矿性反风措施。
b、在进风的运输下山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
c、在采煤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d、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
(3)无论正常通风或增减风、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a、不导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b、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d、 有助于阻止火势的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e、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
(4)通风队消防库中的消防器材、材料要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井底消防库开启,抢险队员装载消防砖、黄土。
(5)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6)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5、矿井顶板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5.1顶板塌落事故控制计划
(1)采取防止支架歪倒措施,加防倒绳。
(2)严格按《作业规程》控制采高,加强顶板支护。
(3)采煤工作面及时进行临进支护和永久支护,加强巷帮支护。
(4)加强巷道的日常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加强矿压观测工作,及时采取采空区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工作面支护强度。
5.5.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发现人员应尽快撤离危险地点,并就近用矿内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受害情况。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水害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好记录表格。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5.3顶板塌落事故现场人员抢险
(1)除报警人员外,所有人员在跟班队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迅速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2)探明冒顶区域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
(3)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对埋压、堵截区域输送新鲜空气。
(4)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的方法,处理过程中加强巷道支护,防止二次冒落,必要时可开掘通向冒顶区域的专用救护巷道。将矿井的救援情况每15~30分钟汇报一次,为指挥部提供决策参数。
(5)遇有大块岩石威胁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6)如被冒落矸石堵截在巷道里时,被困人员要稳定情绪,选取巷道顶板完整,支护良好的地段或站或躺,戴好自救器,保持体力,并按时敲击管路的方法向外界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或等待疏通巷道后,再安全撤离。
(7)被压在煤块(或矸石)下的人员,除了有能力自救才实施自救外,否则不能乱动或强行实施自救,积极发出呼救声(或信号),等待救援。
5.5.4地面或井下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辅助救护队按指挥部要求协同专业救援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2)营销部的应急救援物资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
(3)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4)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6、斜井跑车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6.1斜井跑车事故控制计划
副斜井事故故障类型:副斜井串车提升,主要危险是跑车事故。当发生跑车事故时,对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斜井的设备、设施也会造成重大损害。
副斜井跑车事故触发条件:钢丝绳断裂跑车;连接件断裂跑车;连接窜出脱钩跑车,工作失误造成跑车。
副斜井跑车事故控制计划
a、作业前和连车作业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车辆连接装置、轮结、钢丝绳、钩头、保险绳、连接是否完好;货载捆绑是否牢固。最后由专人检查无问题后,统一指挥,发信号提升。
b、斜井提升运输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内,井下把钩工要设好警戒,下车场不得有人。
c、定期对钢丝绳、连接件、连接销及闭锁装置的检查检测,设专人检查并有记录。
d、提升时严禁超挂车辆和不挂保险绳。
e、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其技术素质。加强安全现场管理,严格把关,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f、工作结束,必须关闭上部阻车器,并锁上上部栅栏门。
5.6.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副斜井上部车场的作业人员,发现跑车事故后,立即用乱铃向井底车场通报,并就近用矿内部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详细受害情况。
① 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受害范围、性质,以及对煤尘爆炸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写好记录。
② 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③ 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④ 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6.3现场人员应急抢险救援
① 副斜井上部车场的作业人员报警后,立即将“一坡三挡”彻底关闭,向井底车场和提升机司机发出跑车信号,处于应急救援抢险状态。
② 副斜井井底现场人员发现列车运行异常或接到通知时,要立即躲进信号躲避硐内,待所跑车稳定后,方可走出躲避硐靠近观察情况。
5.6.4地面或井下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① 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应辅助救护队,按指挥部要求立即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② 营销部提供和保管的应急物资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
③ 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④ 由保卫部门负责井口进行戒严。
⑤ 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7、地面洪水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7.1地面洪水事故控制计划
安泰煤矿坐落在临汾蒲县槐树村,居住区密布的排洪、排水沟基本能满足防洪需求;但也存在雨水进入主、副斜井或冲毁地面房屋的可能。
(1)雨季前,矿井上、下所有作业队组要组织煤矿三大规程中有关防治水规定及避水灾路线的专项学习,并组织全矿人员进行防洪抢险救灾演习,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和损失,保证职工生命的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2)增加井口防水设施。
(3)清理排水渠和河道,保证泄洪能力。
(4)对建房进行加固,增强建房的抗击能力。
(5)加强对雨情雨量的监测。
5.7.2地面洪水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1)每年汛季,下发雨季“三防”(防雷电、防排水、防洪)工作安排,成立雨季“三防”指挥部、雨季“三防”抢险队、雨季“三防”各专业组,每月开展两次检查。
(2)参照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集团公司总调的通知以及当地历年的雨量,密切监视降雨情况,提前进行防洪布置,未雨绸缪。
(3)当发生降特强暴雨持续达1小时以上而降雨仍未停止时,雨季“三防”指挥部和各抢险队,要及时赶往矿调度集中待命。
(4)发生降特强暴雨持续达3小时以上或监测到降雨量达50年一遇的标准而降雨仍未停止时,防汛指挥部发布命令:
① 所有抢险队员、抢险车辆应立即按防汛指挥部安排分组出动,启用防汛物资,在各井口围筑防水设施,防止洪水灌入井下。
②发生连续降小到中雨达3天以上或监测到降雨量达15年一遇的标准而降雨还一时不能停止时,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派出一支抢险小分队,巡查各职工住宅区,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③ 井下皮带工要密切注意西运输大巷北侧,防止地面雨水从风井进入井下;采煤工作面要密切监控迎头淋水,发现有透水征兆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撤出人员。
(5)发生连续降小到中雨达8天以上或监测到降雨量达25年一遇的标准而降雨仍未停止时,雨季“三防”指挥部发布命令,出动所有抢险队员、抢险车辆,在1小时内迁出处于危险地段尚未撤离的人员,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
(6)监测到降雨量达100年一遇的标准,降雨尚未停止时,全矿井下停产避灾,车辆集中待命,抢险队全部行动,根据所辖范围,开展全面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出动所有抢险队员、车辆,全力抢险救灾。
(7)应急防汛物资准备到库、到位。
5.8、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8.1锅炉爆炸事故控制计划
(1)锅炉房要有突然停电时的报警电源,保证全面停电时报警信号能立即报警;
(2)锅炉房报警信号应能保证锅炉房所有作业人员都能立即听到;
(3)加强日常培训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及锅炉房全体员工对处理锅炉重大事故的技能;
(4)保证足够的设备投入,并加强日常检修,使设备不带病运行;
(5)搞好锅炉定检和大修工作,并保证质量;
(6)完善锅炉应有的保护,尤其是三大安全附件必须灵敏可靠,且要定期效验;
(7)认真执行锅炉房规章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
(8)各级干部要加强上岗查岗,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并积极组织排查处理。
(9)完善消防系统和逃生系统,且要有明显的标志,并要求作业人员熟悉这些设施;
(10)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使锅炉处于更加安全的运行状态。
(11)防止超压运行
①保持锅炉负荷稳定,并定期进行手动排汽及自动排汽试验,做好记录,防止骤然降低负荷,导致气压上升;
②定期校核压力表,保证读数准确。
(12)防止过热
① 防止缺水。每班冲洗水位表,定期清理旋塞及连通管,防止堵塞,定期维护检查水位警报器或超温警报设备,使其保持灵敏可靠。严密监视水位,万一发生严重缺水,绝对禁止向锅炉内进水。
② 防止积垢,正确使用水处理设备,保持锅水质量符合标准。认真进行表面排污和定期排污。
(13)防止腐蚀。采取有效的水处理和除氧措施,保证给水和锅水质量合格。加强停炉保养。
(14)保持燃烧稳定,避免锅炉骤冷骤热。加强对封头扳边等应力集中部位的检查,一旦发现裂纹和起槽必须即使处理。
5.8.2 锅炉爆炸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1)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得知准确情况的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a、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火灾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好记录表格。
b、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c、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d、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2)现场人员应急抢险救援
a、现场人员迅速爬下,躲入墙体背后,以躲避冲击波并防止热水、水蒸气等烧伤。
b、沿避灾通道迅速逃离危险区,待撤到安全地点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指挥部),请求救援。
c、现场人员尽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地面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a、接到事故报警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b、指挥部立即派出应急抢险救援各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c、在对爆炸地点实施了降温的情况下,组织抢险队员逐步靠近事故地点,进行搜救伤病员,使他们得到及时的救助。
d、保卫部门设好警戒,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灾区。
e、现场人员及救援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而且要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f、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以书面的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9、地面火灾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9.1地面火灾事故控制计划
为预防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昼夜值班制度;
(2) 检查制度:每月结合生产定期检查,节假日日重点检查,以保证消防措施到位。
(3)例会制度: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持之以恒。
(4)对重点部门(岗位)职工进行经常性教育,并组织演练;从实践出发,抓好防范教育和演练。
5.9.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发现火灾的人员,迅速判明火灾性质后,应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或采取其它可以利用的手段进行灭火。如果火势太大没有能力控制时,就尽快逃离火灾地点,并立即用手机或其他电话向119或矿调度室(指挥部)报警。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火灾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好记录表格。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部长→安监处负责人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9.3火灾现场人员抢险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后,应迅速逃离火灾现场,逃离过程中要开展自救、互救行动,要团结一致,抓紧时间和机会,安全有序撤离火灾现场。
(2)如被大火堵截在房屋里时,要稳定情绪,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选取离燃烧地点较远空气较新鲜的地点,或站或躺,并按时向外界发出请求救援的喊话,或用其他有效方式发出救援信号,等待救援人员的到来或等待火灾扑灭后,再安全撤离。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扑救人员应迅速查明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探清火灾地点、范围和发火原因,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灾向其他地点蔓延。
(4)由指挥部下令首先切断火灾现场的供电电源。
(5)所有火灾现场扑救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部的抢险救援命令,不可盲动。
(6)根据火灾情况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召集应急救援抢险小分队队员,以及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抢险小分队人员,按指挥部制定的扑灭火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行动。
(7)配合消防专业队伍的扑灭行动。
(8)营销部的消防应急物资根据指挥部要求立即到位,抢险队员装载消防砖、黄土。
(9)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后勤部门准备充足的食品食物,向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发放。
(10)在未接到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战人员务必坚守岗位,不得私自脱逃。
5.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抢险救援
5.10.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控制计划
根据矿区公共卫生疫情的传染传播和发生中毒事件事故的情况,分级实施紧急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效果。分级控制措施是以疾病是否传入,是否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和流行病的特征,实行三级临时紧急控制措施。
⑴ 凡发现后确诊为传染或饮水、食物中毒一例时,为一级疫情。
⑵ 凡发现后确诊为传染病或饮水、食物中毒两例时,为二级疫情。
⑶ 凡发现后确诊为传染三例或饮水、食物中毒五例以上时,为三级疫情
5.10.2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根据传染性疾病流行特征及食物中毒的状况,,结合防治工作的需要,要及时掌握可能发生疫情的地点和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
凡发现或接诊传染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矿调度(指挥部)报警。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以及对火灾是否扩大的分析判断,并填好记录表格。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矿工会主席→经营副矿长→矿办公室主任和指挥部其他成员,同时向公司卫生处报告。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10.3疫情隔离
(1)确诊的传染病人、疑似甲类传染病人;
(2)传染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污染的物品密切接触人员;
(3)严重饮水或食物中毒。
5.10.4应急处理及隔离措施
当矿内发生传染病和严重的食物中毒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送乔家湾乡卫生院卫生院进行隔离观察。
5.10.4医疗救治
蒲县乔家湾乡卫生院对传染性疾病不能确诊时,应立即请示到县人民医院就诊,并报集团公司卫生处到现场进行病理分析,确定治疗方案。严格按照传染性疾病的临床诊断标准和国家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病人在院观察期间,要每天向集团公司卫生处报告,及时掌握病人初态、病情状况和变化,必要时请专家会诊。对于食物中毒,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救治。
5.10.5保障措施
(1)人员保障:矿成立以工会主席为组长,矿办公室、政工部、安监处、生产支部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全矿的疫情监控工作。
(2)技术保障:发生疫情后,矿办公室人员协同急救站人员立即奔赴疫区,提供控制和治疗传染性疾病的方法,发布有关信息,保证矿区稳定。
③ 物质保障:矿办公室及时提供所需的消毒药品;对疑似病人或中毒病人送管头卫生院或县医院留观,并为留观和隔离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领导组负责为治疗提供资金保证。
5.11、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11.1道路交通事故控制计划
安泰煤矿区内公路较短,但过往车辆频繁,为了规范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单身公寓门口设置安全标识,并设置减速带,为确保交通安全提供了基本的保障。
5.11.2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⑴ 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立即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同时报告矿办公室主任及交通管理部门。
⑵ 驾驶员发生交通后逃逸的,除按《交通安全法》追究法律责任,按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⑶ 车队、有车单位接到事故报告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后,同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和矿办公室报告。
⑷ 矿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立即将发生事故的车辆、受害人员、财产损失等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并同时与交管部门、医院、保险公司联系,做好善后工作。
⑸ 矿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配合交管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及善后事宜。对交通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并按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办理。
⑹ 交通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区域为乘人、大客车、小客车、矿小车队必须按照矿制定的车辆管理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乘人大客车、小客车的维修保养工作。
5.12、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12.1地震灾害事故控制计划
由于目前地震预报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预报准确率极低。而且多为突发性地震,突发性地震后往往还带有余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巨大,震害难以估计,预防控制性措施难以确定,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和经济损失,采取以下应急救灾措施。
⑴ 加强地震预报接听工作,在生产部的领导下,监视地震动向。
⑵ 加强抗震工作,提高抗震能力。制定下发防震减灾工作安排的文件并贯彻执行。
⑶ 加强地震知识和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地震发生后,为减轻地震伤亡,自救、互救至关重要。为此由矿抗震救灾办公室协助宣传部,利用广播站、闭路电视、黑板等,经常开展地震知识和抗震救灾及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以便在地震发生时让全矿广大干部职工家属能稳而不乱地、自觉地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5.12.2应急指挥方案:
当接到上级和政府部门的震性预报后,矿调度负责立即召集矿抗震救灾领导组成员赶往矿调度室,进入战斗状态,组长全面安排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及时召集指挥基层单位人员投入抗震救灾指挥工作。矿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内,各单位指挥部应按设防要求自行选定地点。
5.12.3应急物资准备方案:
(1)根据人员分布情况,营销部要准备各类临时疏散避灾木板房或帐蓬,并配临时炉灶和简易板床。后勤部门要储备一个月以内的粮食和生活物资。在冬季由水暖科负责设置取暖设施。
(2)动员每户每人做一个抗震自救包,内储三天以上的饮食,一旦发生地震时,可随手随身携带。
(3)对抢险救灾人员,按人数配备安全帽、手电、手套和抢险工具(抢险工具由营销部统一准备管理),辅助救护队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救护伤员担架等。营销部冬季需准备防寒、雨季需准备防雨的保护用品。
(4)地面高山水池要常保持一定水量,当发生地震水源中断以后,可利用上述水源饮用。
(5)汽车队要保证运输车辆及场内机动车辆(装载机、叉车等)处于完好状态,集结待命。当地震发生后,能够及时出动。
(6)急救站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材、药品和床位。
5.12.4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方案:
矿下发《抗震减灾工作安排》的文件,成立抗震救灾抢险队。
5.12.5疏散避灾组织方案:
(1)当发生临震预报后,地面工程停止施工(作业)。抢险救灾队伍进入战斗状态,为地震时能及时投入战斗作好一切准备。应疏散人员按规定全部动员进入避灾棚或有足够设防的建筑物内,疏散安置工作应首先照顾老、弱、病残、伤等人员。
(2)发生强震后,风井主扇可能造成停运或发生其它次生灾害。井下人员可按〈矿井灾害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撤出位置应尽量安置在井下总进风运输大巷避难,主扇一旦停运,就应立即停止井下供电,打开风井井口风门,形成自然风压。
(3)在震前震后都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依靠党团员带动广大群众克服暂时困难,统一思想,为战胜地震灾害而共同努力。
(4)按上级的指示精神,矿保卫部门负责搞好震前震后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进入防区值勤。
5.12.6伤病员的安置方案:首先要求矿区医院做好临震期间的卫生保障,包括:
(1)领导机构的建立,队伍药品的配备;
(2)撤离居民住处的卫生措施;
(3)住院伤病员的紧急撤离等。根据震后的灾情,在灾情严重的抢险地点,要组织就近设置医疗点,开展现场抢救工作,负责轻重伤员的救护工作和对危重伤病员的转送外地治疗工作。地震发生后,对受灾重点区域要报告抗震指挥部选派人员参加现场护理工作。
5.12.7交通运输及通讯对策方案:
(1)地震期间车辆归抗震指挥部统筹调度,以保证救灾用车。
(2)由于强震可能造成矿区通讯中断,指挥中心应准备好无线电通讯(对讲机等),以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5.12.8对各变电所、锅炉房、供水系统、通讯站、仓库、副井绞车等部位,要配备一定的抢险维护人员,坚守岗位,加强昼夜值班,并在震前由主管单位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操作要领,保证在发生地震后能够及时恢复功能。
5.12.9次生灾害防范准备:
(1)井下水灾防范:加强井下涌水点观测、涌水量监测以及排水设备的检查,增设必要的临时排水设备等。实行监测、堵、疏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防范措施,有效地防止地震造成突水淹井事故的发生和扩大。该项工作主要由地测科和负责排水工作的单位组织实施。
(2)火灾及衍生瓦斯爆炸防范:按常规措施加强预防工作,该项工作由通风队组织实施。
(3)地面山体滑坡防范:严重破坏性地震可能引起山体破碎,造成山体滑坡、岩崩。一旦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立即组织地测人员对矿区周围山体实行24小时连续观测,保卫部门、矿办公室协调组织好受威胁地段的人员、财产的疏散安置工作。
5.13、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13.1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控制计划
⑴ 井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
安泰煤矿井下无爆炸物品库,爆炸物品全部储存在地面火药库;地面火药库已经蒲县公安局验收合格;地面火药库要严格按规定数量储存,严禁超定额储存。要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安装监控系统,并作好巡守工作。
⑵ 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
地面由蒲县物资公司专用车送至地面火药库;在每个班前,由专职管理员和巡守使用专用运输车运至付斜井口临时发放点,再由各班专职爆破工领取,采煤队炸药由人工装到专用火工品运输矿车内运至井下使用地点,装专用箱内,雷管装木箱手提至井下使用地点后,放入保险柜;掘进队炸药装专用包,手提至井下使用地点后,装专用箱内,雷管装木箱手提至井下使用地点后,放入保险柜。专用箱和保险柜的钥匙由专职爆炸工保管。
5.13.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最初得知准确情况的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并填好记录表格。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营销部长→生产部长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13.3现场人员应急抢险救援
(1)现场人员迅速爬下,尽可能躲入墙体等背后,以躲避爆炸冲击波。
(2)沿安全路线迅速逃离危险区,待撤到安全地点后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调度室(指挥部),请求救援。
(3)现场人员尽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13.4地面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接到事故报警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2)指挥部立即派出应急抢险救援各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3)在对爆炸地点实施了降温的情况下,组织抢险队员逐步靠近事故地点,进行搜救伤病员,尽快使他们得到及时的救助。
(4)保卫部门设好警戒,防止闲杂人员进入爆炸区域。
(5)现场人员及救援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而且要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6)尽快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以书面的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14、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抢险救援
5.14.1矿井大面积停电事故控制计划
⑴ 加强供电系统的完好检修;
⑵ 加强对供电部门值班员的经常性培训教育;
⑶ 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培训教育,增加其自主保安意识,正确实施应对措施。
⑷ 双回路供电的变、配电所、机房,当一段线路停电,造成本站无电时,而本站无任何短路现象且无任何保护动作则不需拉开出线开关,值班人员立即倒换负荷迅速恢复对设备的供电,并向机电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⑸ 全站(所)由于来自上级变电站(所)供电中断,造成全站(所)无电,本站无任何短路现象且无任何保护动作则不需要拉开进出线开关,应立即报告机电科、调度室和有关领导,等候送电。如停电超过10分钟,必须先断开给井下供电的开关,恢复送电后,先开启主扇,在得到矿调度或有关领导的命令后,方可向井下送电。
5.14.2报告报警应急反应
矿井各供电要害部门的值班人员得知最初的准确情况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作好记录。
(1)矿调度室调度员应详细问清时间、地点、受害范围,并填好记录表格。
(2)矿调度室调度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迅速按下列顺序通知人员到位到场。矿总值班→矿长→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部长和指挥部其他成员。
(3)矿值班领导到位后,首先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初步分级,组建最初应急反应小组。
(4)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到位后,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5.14.3井下现场作业人员应急抢险救援
(1)井下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等候矿调度指示。
(2)等到矿调度的明确指示后,沿避火灾路线迅速逃离危险区,待撤到安全地点后立即清点人数,将受害情况报告矿调度室(指挥部),等候下一步指示。
(3)现场人员尽最大可能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受害情况扩大。
5.14.4地面安全地点的抢险救援
(1)接到事故报警后,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抢险救援行动。
(2)指挥部立即派出应急抢险救援各有关人员、供电专业技术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3)保卫部门设好警戒,防止闲杂人员进入供电要害场所。
5.15、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应急预案
5.15.1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状态下的操作规程
矿井主要通风机不得停电停风,否则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当调度室接到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应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生产部长通知所有的井下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地面;主要通风机房工作人员打开风井行人绕道风门,进行自然通风;在此期间不允许任何人下井,包括自然通风状态下的地点。井口验身人员严格把关;灯房工作人员在此期间没有生产部的命令不得发放矿灯。
(2)当全矿井发生停电停风时,应当作事故来处理。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值班矿领导为总指挥,其他值班人员以及安监处长、通风队长、机电队长、生产部长为成员,组成处理停电停风事故以及恢复送电送风领导组。领导组工作时间,从发现停电停风事故到处理事故完毕。
(3)恢复主要通风机通风时,只有经瓦检员证实矿井总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方可开动主扇。启动主要通风机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主要通风机稳定运行30min后,再开始恢复井下各点局部通风机。
5.15.2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状态下的操作规程
(1)独头巷道的局部通风机必须保持经常运转,临时停工时,也不得停风。如果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风电闭锁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并挂明显的警标牌,严禁人员入内。
(2)停风的独头巷道,每班在栅栏处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如发现栅栏内侧1米处瓦斯浓度超过3%或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应及时予以封闭。
(3)因停电停风后,独头巷道其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恢复通风时必须采取专门的排放瓦斯措施。
(4)排放独头巷道积聚的瓦斯,须先检查瓦斯。当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直接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5)排放瓦斯时,应有瓦斯检查人员在独头巷道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经常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应指定调节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的送入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和二氧化碳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均不超限。
5.16、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
5.16.1井下应急小组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矿井监测装置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后,严禁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严禁解除监控强行送电,严禁未经通风队同意私自调高断电值。非专业维修人员不得私自打开传感器。
(2)监测中心站必须保持24小时运转,每班值班人员对出现超限报警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通风队、安监处,同时通知矿技术负责人及有关领导,还必须通知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
(3)接到超限报警情况时,监测监控组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及时组织瓦检员、通风工等人员进行处理。处理时严格按照《瓦斯管理制度、盲巷管理制度和排放瓦斯管理制度》进行。
(4)接到超限报警情况时,疏散引导组及时组织超限工作地点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地面,瓦斯超过3%时必须组织井下所有人员撤离到地面。
(5)超限地点的人员撤离后,由现场代班长派专人在巷口把守,待处理人员到达后方可离开。
(6)超限地点的监测系统非专业维修人员任何人不得私自断开。
5.16.2监控中心站应采取如下安全措施:
(1)发现瓦斯超限报警,矿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的排查,并立即将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要求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上报,传真必须有矿值班领导签字。同时要在处理过程中每半小时和警报消除后的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备案。
(2)发现系统无数据、瓦斯曲线不正常及主扇停风、馈断电报警等异常情况,矿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矿调度室,由矿值班领导和安全技术人员组织排查,同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
(3)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处理决定书,矿值班员要及时通知矿值班领导,并就处理情况每半小时上报一次,若情况消除则只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4)排放独头巷道积聚的瓦斯,须先检查瓦斯。当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直接向独头巷道送入有限的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的瓦斯,必须使独头巷道中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
5.17、井下重特大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5.17.1 井下发生重特大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窒息)事故时,井下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同时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到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5.17.2调度室值班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事故严重情况,通讯联络组立即与本地救援力量取得联系,疏散督导组通知所有的井下工作人员立即撤到新鲜风流中;停、送电操作组应立即切断井下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切断水管、电缆、轨道等一切通往井下的导体。在此期间除专业装备(带有防毒面具、自救器、隔热服等)的矿辅助救护队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下井,井口验身人员严格把关;灯房工作人员在此期间没有领导组的命令不得发放矿灯。
5.17.3监测监控组应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各点有毒有害气体的具体浓度,为领导组提供有力的数据资料。
5.17.4矿辅助救护队接到伤员后立即对伤员进行急救,急救方法如下:
(1)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2)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3)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正常人每分钟心跳60~80次、呼吸16~18次。两眼瞳孔是等大、等圆的,遇到光线能迅速收缩变小,而且神志清醒。休克伤员两瞳孔不一样大、对光线反应迟钝或不收缩。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心音、脉搏消失、瞳孔完全散大、固定,意志消失)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
(4)对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当伤员出现眼红肿、流泪、畏光、喉痛、咳嗽、胸闷现象时,说明是受二氧化硫中毒所致。当出现眼红肿、流泪、喉痛及手指、头发成黄褐色现象时,说明伤员是受二氧化氮中毒。
(5)人工呼吸持续的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到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当本地专业救护队来到现场时,应转由救护队用苏生器。
5.17.5待伤员全部被救出井上后,监测监控组组织排放井下所有巷道内有毒有害气体,并组织查明有毒有害气体来源,及时汇报领导组。
5.17.6待矿井气候条件正常后,停、送电操作组应及时恢复井下供电系统。
5.18、矿区地质测量事故应急预案
5.18.1矿区地质测量事故控制计划
(1)测量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有关规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做到每项工作有检查,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2)矿区地面控制网和大比例尺地形图每十年必须重测和补测一次。
(3)对于大的贯通工程应做到误差预计,提出合理的限差和测量方案,待贯通后写出总结。
(4)测量所提供的资料、图纸准确可靠,并能及时反应工程进度。
(5)仪器定期检校,保证测量仪器几何关系正确,凡不能正常使用的仪器应及时外修或报废。
(6)测绘人员认真学习业务,提高专业水平,凡不能胜任本工作的应培训或调离。
5.18.2地质测量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地质灾害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义务队员实施抢险救灾并按下列程序操作:
(1)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按照规定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
(2)及时上报矿领导组通知矿救护队进行救援
(3)事故发生后,在总工的监督下进行测量事故分析,由生产部负责检查原始记录、导线计算、起算数据来源,地面标定解算及工作纪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后马上总结和做出处理意见,对责任者要进行批评教育,事态严重的要交由公司审查处理。
5.19、矿区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5.19.1矿区地质灾害事故控制计划
(1)加强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公司职工家属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安全会、班前会、专题讲座、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和手段,对职工和家属进行安全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矿安全。
(2)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目标责任制,细致到本单位各个部门,每个重要部位都要有专人负责,使每位职工都能知道在安全疏散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理灾害现场的职工,立即组织力量参与抢救,指派人员及时报警,组织职工疏散,疏散时要注意不要惊慌,有组织的疏散。
(4)加强日常监控力度,每天有常规巡视检查,每月有一次重大检查,检查有记录,对检查处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复查,知道问题彻底坚决为止。
(5)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求援疏散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疏散方案,使安全疏散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6)对矿区内的裂缝要及时组织人员填平,对岩层松动处要及时处理,予以警示,严控行人通过。
(7)在汛期到来前一定要做好排水工作,对地势低处、排水沟、煤场等存在的问题要彻底处理,对地表塌陷、易滑坡地段严禁行人通过。
(8)加强本单位的日常监督,对违反本单位地质灾害安全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
5.19.2地质灾害应急处理
地质灾害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迅速组织义务队员实施抢险救灾。按下列程序操作:
(1)控制现场,严防不知情着再度进入。
(2)及时抢救能处理的人和物,困难的要求援外界单位,严禁擅自抢救,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
(3)服从调度和指挥,使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5.20、辅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5.20.1辅助运输事故控制计划
(1)加强特殊工种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宣传与教育形式,加强员工的事故逃生能力,通过技能演练,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2)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让每个职工都能够知道自己在事故应急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3)在事故应急中,在场人员,取得指挥者的同意后,积极参与救援活动。
(4)加强日常巡检,并记录好,每月有一次专人负责的全面检查,并记录,如果发现辅助运输设备出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组,并监督至问题解决为止。
5.20.2辅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停运发生事故的辅助运输设备,关掉电源。
(2)指挥组通知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若有人员受伤严重,先在现场进行简单处理,然后抬出井,交与医护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理。
(3)安全引导组指挥其他无关人员撤离现场,以免再有人受伤。
(4)没有指挥组的通知不准清理现场,保持现场,
(5)得到指挥组的通知后,后备物资组配合提供设备、工具和其他物资,保证设备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安全正常恢复运转,以免影响井下正常生产。
5.21、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5.21.1触电事故控制计划
(1)加强安全用电、不靠近高压电不接触低压电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全公司职工、家属的安全用电意识,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对全矿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充分认识触电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与全体职工的安全。
(2)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与安全用电制度,使每一个职工与家属都能够知道安全用电中所承担的责任。
(3)处在触电现场的职工,首先应立即断开电源或用不导电的长工具把电线拨开,切忌因救人心切再触电,在及时汇报上级后对触电者进行简单的救护处理,耐心等待医护人员的到来。
(4)加强日常检查力度,每天对生产用线和民用线进行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对检查处的问题应及时汇报,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5.21.2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程序
触电发生后,事故单位责任人迅速组织人员按下列程序实施救护。
(1)关闭所有电源,把触电者抬放到一个安全地点,对灼烧的部位进行简单正确的处理。
(2)迅速联系上级领导,汇报触电地点和触电原因,同时联系驻矿医务人员对伤者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处理,若有必要,立刻联系就近的医院,做好一切治疗准备。
(3)隔离其他无关人员,以免再次出现同样的事故。
5.22、油库事故应急预案
5.22.1油库事故控制计划
(1)加强油品的管理制度,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多用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
(2)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让油库管理员能够知道在日常和事故应急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处在事故现场的员工,应对油气中毒、烧伤、创伤等人员进行处理急救,待医院的医护人员到达后,送医院救治。
(4)加强日常巡检力度,每次都做好记录,如果由漏油、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领导,给予及时处理,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5.22.2应急处理程序
(1)应急组长组织安全警戒疏散组做好现场警戒,禁止其他无关应急事故人员靠近,防止人员中毒及引发火灾。
(2)在场管理人员迅速组织人员对现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隔离控制火源。
(3)当油品着火时,现场班组人员报警后应立即进行初期的抢险,主要是初期小规模的扑救,停止作业、堵漏、设备复位等抢险工作。
(4)当火势较大自己无力控制时,由应急组长决定立即拨打119与消防队取得联系,请求外部支援。
5.23、生产技术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5.23.1预防和事故报告
(1)煤矿事故预防
本矿必须加强煤矿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矿安监部应当加大对重大隐患的清理排查力度,督促本矿及时整改。
(2)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矿调度室,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经理。公司经理接到报告后,应核实清楚,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经过经理批准后以最快捷的方式,将事故的简明情况(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简要经过、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报集团公司。随及在6小时内,将事故的具体情况、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发生事故安全评价等级、持证情况、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总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集团公司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以传真方式书面上报。
(3)事故跟踪
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掌握事故抢救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
5.23.2确定施救方案
(1)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2)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实施抢救
由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质“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害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4)医疗救护
由矿医务室负责组织对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抢救和转移治疗。
(5)通讯信息和电力保障
通信、电力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通信畅通和电力保障。
(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遇难人员情况清楚,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23.3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发生煤矿重大事故后,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赔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停产整顿),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灾及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2)保险
煤矿发生事故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重特大煤矿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凡不履行义务或借故不参加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5.23.4保障措施
(1)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队要强化实战演练和按规程规定配备救援装备,熟悉掌握矿井通风图和避灾路线图,进行图纸交换,为煤矿开展应急救援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保证事故发生时能按时按质完成救援任务。
(2)培训和演习
要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煤矿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各煤矿每年必须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3)责任与奖惩
对在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煤矿事故或者在煤矿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24、通讯事故应急预案
5.24.1报警
发现事故或征兆者,应立即向通讯调度和应急预案指挥小组的成员汇报,并在指挥小组成员的指挥下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消除故障。
5.24.2接报应急预案指挥小组的成员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挥值班人员采取相应措施或通知有关专业人员迅速赶到处理。
5.24.3救援行动
(1)发生在运行主设备及系统上的事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事故,并启动相应事故处置方案。
(2)重大事故在指挥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救援决定,根据需要启动紧急疏散、灭火、现场救护等方案。
(3)当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及设备抢修组两个专门工作组,并相应开展工作。
5.24.4现场处置,结束应急行动
(1) 事故处置结束后,按指挥小组下达的指令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如下处置工作:
⑵ 对设备及系统的后期继续处置,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⑶ 对现场进行清洁工作。
⑷ 恢复环境、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5.24.5处置措施
(1)电源中断:
a、设备电源故障后应首先检查交流电源是否正常,如不正常检查保险是否完好;如果交流保险完好,立即通知电气检修人员。
b、整流器交流接触器由于长时间工作,接点老化或损坏,容易造成断路,整流模块应有备用,一旦整流模块不工作,应立即投入新模块工作。
c、如交流正常,检查整流器备用蓄电池是否启动;
d、值班人员密切监视蓄电池电压、电流是否满足供电需要;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告警;
e、恢复供电后,检修班人员应观察交流电压、电流是否平稳和蓄电池电压上升(充电)情况。
(2)光端机主机架告警
a、先查看单板告警情况,并向省公司通调汇报;
b、SCC板、STG板、GTC板、PL1板、SL1板、SL4、SL64板红灯常c亮告警,表示单板损坏,更换备板;OHP板红灯隔1秒闪2次表示单板损坏,更换备板;
c、SL1板、SL4、SL64等板红灯闪亮告警,请示通调采取光纤远端环回、近端环回判断故障环节,然后进行收发光信号测试,如发生断纤则更换尾纤或申请更换至备用通道;
d、系统恢复后,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运行
(3)光端机PCM告警
a、检查PCM后50针插件是否松动。
b、如无松动,查看PCM机柜内单板有无告警,并向省公司通调汇报。
c、按通调指示配合更换单板或与对端机共同更换单板。
d、如修复时间将很长,应把重要通道从交换机配线架跳到备用话路上,具体通道请示公司通调批准。
e、系统恢复稳定运行后,请省公司通调批准,把转移的用户还原到原通道。
f、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运行情况。
g、系统恢复后,值班人员应继续密切监视运行情。
(4)交换机故障
a、我矿有两台交换机,如一台交换机故障,应把一些重要用户移到另一台交换机上,使矿区通信不会瘫痪。
b、每台H3C交换机的公共控制部分都是冗余的,所以一套公司控制部分不工作,可倒换到另一备用部分,如单层机架告警,可测试各线路板及电源部分、话路滤波器等,利用备件更换即可,也可通过测试端口组板PSL1恢复正常。
c、如2M中继板告警,应先与公司总调和电信局联系,确定是通道,不是终端设备故障,也可能2M板或PLU信令板故障所致,立即更换新板。
5.25、职工住宅区应急预案
5.25.1应急事件报告和处置
(1)矿各部室、部门,发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要立即报告矿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组长时,报告副组长。
(2)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安排先期处置,封闭现场,排除隐患,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根据事件严重程度。
(3)领导小组成员和责任处室、部门相关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应急事件的性质,做出应急反应。
(4)善后处置
应急机制领导小组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及时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研究处理,重大事件的处置善后情况向上级部门作出报告。
(5)信息发布控制
重大突发紧急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信息发布由矿办公室统一负责,其他部门不得任意对外发布信息;矿办公室要根据组长指令对外发布信息。
5.25.2应急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运输、通讯等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1)队伍保障
矿保安队员、水、电、木、餐饮服务人员是实施应急处置的主要队伍。其他与应急事件有关的人员,按照有关预案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物资和生活保障
按照平时分开管理、用时统一调度的原则,用于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消防器材和保安器材,由保卫处负责筹备、管理;水、电、木、餐饮用品、防汛抗洪物资,由综合处负责筹备、管理;其它生活用品由矿办公室负责筹备、管理。
(3)通讯保障
通讯处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通讯与机动通讯相配套的应急通讯系统,明确应急处置专用接转热线,保证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讯联络时刻畅通。
(4)医疗卫生保障
建立与医院处的应急联络通道,保证医疗救助的及时、得力。
(5)运输保障
矿统一安排班的车辆为主要应急保障车辆,矿现有车辆均属于应急处置征用范围,有关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
建立与交警部门的快速联络通道,必要时请交警部门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运输畅通。
5.25.3培训、责任追究与管理
(1)培训
矿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公司办公区、住宅区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对应急处置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组织评估和总结,提高整体应急能力。
(2)责任追究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对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或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有其它违反应急处置要求的行为,由矿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节轻重照章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26、地面建筑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5.26.1应急救援程序与要求
(1)指挥部在接到建筑物倒塌等突发事故报告时,立即按本预案主持抢险救灾工作。
(2)指挥部立即布置抢险队,采取抢险救灾的具体方法、措施和步骤,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迅速组织本部门抢险人员进行自救,控制危害和损失的扩大,并随时上报事故情况。
(3)指挥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立即通知抢险队,医疗救治队等各队负责人及有关组成人员和技术专家,布置抢险救灾,确保立即到位,履行抢险救灾职责。通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简单情况,产生的主要危害,抢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体抢救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4)指挥部各队抢险救灾人员,技术专家在接到抢险救灾通知的,应佩带抢险救灾标志,劳动防护用品,携带有关设备、仪器,迅速赶赴坍塌事故现场,参加抢险救灾。
5.26.2发生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应急措施
(1)当倒塌事故现场的监控人员发现土方或发出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并立即下令停止作业,并组织现场人员快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当建筑物发生倒塌后,造成人员被埋、被压的情况下,应急救援指挥部全员上岗,除应立即逐级报告给主管部门之外,应保护好现场,在确认不会再发生同类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受伤人员。
(3)当部分建筑物倒塌时,现场抢救人员可用铁锹、撬棍进行人工挖掘,并注意不要伤及被埋人员;当建筑物整体倒塌造成特大事故时,由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协调作战,保证抢险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要采用吊车、挖掘机进行抢救,现场要有指挥并监护,防止机械伤及被埋或被压人员。
(4)被抢救出来的伤员,要由应急救护组或急救中心救护人员进行抢救,用担架把伤员抬到救护车上,对伤势严重的人员立即进行吸氧和输液,到医院后组织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伤员。
5.27、饮用水超标事故应急预案
5.27.1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体超标事故的报告与评估
(1)报告
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体超标事故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 公司综合办、各相关单位。
责任报告人: 综合办环保专业人员;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报告时限和程序 :
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体超标事故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发生超标事件,应及时向公司综合办报告。
公司综合办接到报告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报告内容及形式 :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可用电话或者直接报告;确报可用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职工队伍中造成不良影响。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确报是指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2)评估
组建由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环境评价、危害化学品、环境评估、防化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环境事件评估咨询组。根据环境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开展事件快速评估与决策咨询。
评估内容:明确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环境事件的需求等。
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环境事件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决策咨询: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理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做出决策咨询。
5.27.2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体超标事故通报与信息发布
建立应急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建立准确、透明、适度、科学的事故信息发布制度。
公司综合办负责向公司领导和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环境事件的情况,有关环境事件的信息。
5.27.3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体超标事故的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的条件
a、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
b、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再发可能;
c、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d、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应急终止的程序
a、对事故现场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环保部报告;
b、接到应急终止通知后,公司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c、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应急行动后的评估,编制应急评估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5.27.4饮用水源地和饮用水体污染事故的应急保障
(1)组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公司设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环境事件应急准备的各项协调工作。
(2)后勤保障
a、物资储备
综合办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环境保护局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战时两级。
b、装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需要,建立和完善环境、生态、放射环境安全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c、经费保障
计财部应保障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污染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公司预算。
5.28、供应库房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5.28.1火灾防范预案:
(1)库房严禁烟火,因工作需要必须动火时,应上报主和部门批准,并要有严格的安全措施.
(2)库房内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3)储存化学物品,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按要求摆放.
(4)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并不得保用超过60W的灯泡,灯头和物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
(6)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杂物要及时清除.
5.28.2发现火灾后:
(1)人员发现火情,立即报告调度室负责人,并使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如果是电器起火,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扑救。
(2)调度室负责人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扑救。其他办公人员听到火警通知后,应立即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
(3)到达现场后,火势较小的,马上进行扑救,火势较大且已开始蔓延时,马上拨打“119”火警电话,告之起火方位、地点、起火大致原因。有人员受伤时,请附近医院急救。
(4)调度室组织现场人员撤离现场100米外。
(5)调度室安排专人负责指引消防车进入现场。
(6)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人应将火灾基本情况和楼内人员情况告知消防人员,协助进行火灾扑救。
(7)当下班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人首先报119火警,同时报火灾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时,首先督促其立即向119报告,在奔赴火灾现场时,同时通知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奔赴火灾现场,全力组织抢救,把火灾损失降到最小。119赶到后听从其指挥。
5.28.3失盗防范预案
(1)库房工作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进出库房要随手关门.
(2)定期检测防盗门窗,定期更换库房门锁,做到有备无患.
(3)库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绝不允许任意游窜.
(4)非工作人员和无关领料人员,严禁任意进入库房,如因公事做到出入登记.
(5)严格交接制度,本班发生或未处理完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薄,向轮班人员交代清楚.
5.28.4发现偷盗事件
(1)一旦发现偷盗事件后,迅速报告调度室相关负责人,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
(2)迅速拨打电话110,等待警力人员.
(3)清点相关财物并上报,提供相关线索,力争及时破案,尽可能将损失到最小.
5.29、机修车间事故应急预案
5.29.1机修车间事故控制计划
(1)加强车间的日常管理,防止因维修工作引起的火灾和触电事故。
(2)定期对机修车间的物资和用电线路进行检查,预防漏电或明火引起事故。
(1) 处在事故现场的人员,经领导组同意后,积极参与抢险活动。
5.29.2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迅速联络与组织人员开始初期抢险。
(1)断开车间的总电源,以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2)迅速联络领导组,汇报事故发生地点、原因和情况。
(3)若发生火灾,先用灭火器和沙子把火势控制住,等待救护队到来。
(4)若有人受伤,先对伤者进行简单、安全的处理,待医护人员到来后交与他们抢救。
5.30、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预案
5.30.1事件处置
(1)群体性事件发生以后,公司事件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按集团公司《分级标准》立即如实向上级和集团公司报告,重大事件最迟不超过I小时,其它事件不超2小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经过、参与人员数量等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预测;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等。应急处置过程中,随时通过电话口头报告事态情况。事后及时报送书面报告。
(2)处置程序及要求
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后,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接到指令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按工作职责开展先期处置_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发生赴省、市、集团公司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按下列要求开展工作:
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司主要负责人、事发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赴现场;发生较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司分管领导、事发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在接通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发生一般群体性上访事件,公司事发单位分管领导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劝返。了解引发生事件的起因和有关情况,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尽快平息事态;对群众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责成有关单位或部门研究解决;对确因决策失误、工作不力而侵害群众利益的,据实向群众讲明情况,公开承认错误;对群众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讲清道理,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引导和教育职工群众知法守法。
发生重大、较大进京群体性上访事件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及时带事发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接返。
到达现场的时间要求:
赴京省、市、集团公司接返的,按通知要求时间到达。
(3)过激行为处置
对于群体性上访事件中出现违反《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治按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应急领导办公室及事发单位部门要坚持做好疏导教育和劝离工作,努力促使上访的职工群众停访息诉,对不听劝阻批评教育,长时间滞留在机关单位和公开场所缠访闹访的,立即上报集团公司,公司保卫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后期处置
事件平息后,事发单位部门要继续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对职工群众现场提出的要求,已明确答复的要立即着手解决;未明确表态的应急领导组要明确分管领导,责成相关部门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事发单位和责任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剖析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报告上报公司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经应急领导组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
5.30.2事后奖罚
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以下情况给与相应处罚和责任追究:
(1)对有关政策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操作不规范,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级的;
(2)对本单位部门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渎职,甚至怂恿职工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3)因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职工群众集体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不当,甚至压制不报情况的;
(5)凡事发单位和相关单位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未按本规定定要求到达现场接返或劝返的;
(6)对接返后稳控不力、应该解决的问题而没有解决,导致职工重复上访的。
6、恢复生产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抢险行动结束后,指挥部确认灾情得到完全控制后,迅速派遣通风区相关的检测人员,对矿井内空气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只有在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允许值以下时,才能派出先遣人员进入受灾区,从事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先遣人员的监测汇报情况,才能作出现场恢复工作指令,其他具体恢复工作由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尽快把被事故破坏的巷道、设施等恢复,将事故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但是,受灾区域的监视检测应连续进行,不得中断。
宣布应急救援抢险行动结束后,及时做出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
7、培训
7.1、培训目的
应急培训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全矿入井人员的安全意识、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响应人员所具备的行动能力,确保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达到迅速有序、高效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的目的。
7.2、培训计划
每年年初,矿属各井下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发生事故的特点,从不同层次考虑,确定培训需求,并按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交安监处技术科和教科中心。
7.3、脱产培训
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安全矿长牵头,矿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对象为矿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抢险人员、各单位的物资保管保障人员;井下各生产单位及生产科室配合。培训对象为所有井下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
7.4、业余培训
为认真搞好脱产培训的同时,井下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会等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抢险和预案的业余培训。
7.5、培训要求
a、矿人力资源部要针对体系和预案的具体内容,起草被培训人员的教程、教案。
b、矿人力资源部和安监处要对体系和预案的培训情况建立培训档案。
c、各单位要针对体系和预案的具体内容,制定详细的业余培训计划,由单位技术人员组织落实,并做好相应的业余培训记录。
7.6、演习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矿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抢险演习,具体规定如下:
瓦斯或煤尘爆炸应急救援抢险演习每12个月进行一次;矿井水灾应急救援抢险演习每年雨季进行一次;矿井火灾应急救援演习每12个月进行一次;矿井顶板塌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演习每12个月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7.7、演习实施
主要在于检测应急管理系统的充分性和保证所有反应要素都能全面应对任何应急情况,提高救援抢险队伍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协同救援抢险水平和实战救援抢险能力,检验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和动作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提高应急救援的实战水平。
应急救援演习由各重大危险源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
凡进行过的演习,组织部门、各个参演单位都要写出总结,找出差距,备案备查,为下一年度的预案修改提供参数。
7.8 救灾演习计划
1、井下通行线路及井下避灾线路通行指示牌要健全、明确,此项工作由通风区负责。
2、指挥部在2011年二季度要组织一次救灾演习,三季度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立即纠正。
3、地面和井下抢险队伍由调度室组织。
7.9 《计划》的贯彻和要求
1、本《计划》在2011年初由各部室区队负责贯彻执行,各部室、队组安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在组织安全活动时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贯彻本《计划》,并对职工进行培训考试,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及不熟悉本《计划》有关内容的职工一律不准下井。
2、本《计划》贯彻后,各部室、队组应有计划地组织职工熟悉避灾线路和安全出口。
8、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评审
8.1、管理评审职责管理
评审由矿长主持。
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协助组织和实施管理评审。
安监处负责组织收集管理评审相关资料,落实评审所提出的修改、纠正和预防措施。
矿生产部负责提供已实施或演练过程中的不符合情况。
相关单位或部门提供已实施或演练过程中的不符合情况。
管理评审结束后,由安监处编写体系管理评审报告。
8.2、管理评审要求
管理评审以会议形式进行。
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书记参加管理评审会议。
管理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间隔不超过12个月。但矿长认为有必要或演习(实施)过项预案后,进行具体操作性管理评审。
由安监处派员进行管理评审的记录。
备注:因我矿现不涉及掘进,所以掘进方面内容在本制度不存在。
附表一:与应急救援有关的单位、人员通讯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