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安检科管理制度汇编
(1)安检科劳动纪律
①点名时间
现场交接班人员每班正点前1小时30分钟点名,其他人员每班正点前30分钟点名,点名前学习各类文件和各项安全措施并签字,一项不签字罚款10元,迟到1次罚款20元,连续迟到3次写书面检查。
②现场交接班规定
a.现场交接班人员必须在每班正点前到达工作地点交接班,并在工作地点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向安检科打电话汇报。否则,视为不交接班,每次罚款100元。
b.下井后2个半小时内,上井前半小时必须在工作地点向安检科汇报当班的安全情况。不在工作地点汇报视为脱岗,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调离本工作岗位。每班汇报2次,少汇报1次罚款20元;发生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安检科值班汇报,否则视为脱岗将严肃处理。
③现场检查和汇报规定
a.安检员要把井下所查隐患填写在“苏家沟煤矿现场安全质量隐患通知单”上,由区队跟班领导签字,一联交给区队跟班领导,一联交到安检科保存;有较大隐患,立即向安检科值班汇报,上井后必须向隐患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意见书由区队值班签字,并负责落实,到期不落实一次罚款50元。
b.安检员提前升井,工作地点发生事故按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于降一档工资一年的处分;工作期间不在岗位或晚下井、早升井、班中睡觉,一次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给于降一档工资一年的处分。
c.对是写过书面检查的人员扣季度各项奖励的20%。
d.上井后所查单位、地点的隐患不填写,每次罚款20元。重大或较大隐患不下达隐患整改意见书、不向科里汇报,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要追究责任加重处理。
e.井下弄虚作假或不下井,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发现二次调离本工作岗位。
f.工作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者,必须向安检科值班或科长请假,升井后写明早升井原因,否则,按脱岗处理。
g.严格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盯住不放。
h.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科室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i.其它规定按质量验收员、安检员管理办法执行。
(2)安检科人员请假休班制度
①休班:休班一天,必须经当天值班人员批准;休班二天及以上,必须写请假条,由科长批准后方可休班;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假期的,经科长批准后方可续假。
②病假:当天病假经值班批准,过期病假按旷工处理(住院病假除外)。
③未经科长同意擅自调班,不记出勤。
④旷工一天罚款50元,月累计旷工三天者,除按旷工规定处罚外,取消当月各项奖励。
⑤职工公休假、探亲假按安检科内部的安排正常轮休,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休假的,必须经科长批准。
保勤期间及节假日休班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安检科大班人员分工及规定
①劳动纪律
a.每天早晨7:30分必须到安检科点名,不得迟到或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否则,迟到一次罚款20元,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无故不上班一次罚款50元。
b.工作期间不能进行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经发现对本人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对态度蛮横者停止工作。
c.要认真完成本人的业务分工和规定下井次数,完不成的要减发季度安全奖,并按规定处罚。
d.安检科人员要团结一致,不能私下搞不利于团结的小活动,一经发现调出本单位。
②值班人员职责
a.负责小班汇报记录,安排小班工作及负责考勤,一人次不填写小班记录或不计考勤罚款20元。
b.参加下午4点调度会议,通报重大安全隐患及严重“三违”情况和有关领导的工作安排,发放各种文件和各项罚款。
c.负责配合分管专业追查发生的事故,并按规定拿出处理意见,较大事故要向领导汇报。
d.必须了解井下采掘维修情况,做到安排工作心中有数,对不了解情况的要给于处罚。
e.早交班保证室内卫生、桌面干净、资料整齐,并保证开水充足。
f.早大班碰头,通报一天安全质量情况,安排布署重点工作及交待任务。
g.负责报表审核签字,填写交接班、及各种事故记录,星期三上午要负责收集整理上一周安全情况及上周安全办公和上级检查隐患的落实情况,以备公司下午安委会上通报。
h.负责接听电话,上级工作或会议电话要有记录,记录要注明来电人员、单位、会议时间、工作安排。
i.早7:30以前必须把基层区队原班主要安全隐患汇总表整理好提供给科长早碰头会通报。
③科内大班人员分工
房本义:(联系方式:15598796999)负责安检科内部全面工作,督促各分管工作的完成情况。分管采、掘、修和标准化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a.按规定下够入井工数,经常深入一线查堵安全隐患。
b.认真做好矿井各项达标规划,特别是每月公司计划的达标
容,负责督促完成。
c.负责组织采掘队事故及“三违”的处理落实,并认真整理追查记录。
d.按鹤蒙公司规定时间上报标准化及各项督察报表。
e.安排每月旬检和月底验收定级,并向分管矿长汇报定级结果和对真实性负责,每旬出一期《质量标准化简报》。
f.负责组织星期五文明生产检查;负责区队、科室百分考核结果上黑板,负责每月出两期安检园地。
g.具体操作标准化、标杆工程的上报报表。
h.文明生产检查汇总和上黑板报,安全质量隐患暴光台和“三违”暴光台上黑板。
i.停工、停产意见书的督促复查。
j.安排小班人员的假期轮休。
k.负责区队、科室百分考核。
l.参加周三安全现场办公和隐患的落实。
m.按规定编写质量隐患总结,做好分管矿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段保华:(联系方式:15134819227)分管技术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和安检科内科资料的管理,主要工作如下:
a.按规定下够入井工数,经常深入一线查堵安全隐患。
b.负责组织机电运输、一通三防事故及“三违”的处理落实,并认真整理追查记录。
c.负责按时上图及各项规程、措施、文件登记学习,按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落实措施的编写、审批、贯彻是否符合规定。
d.负责安检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每周组织学习,每月组织一次考试),要统筹安排安检员参加公司的资格复训;根据采掘变化制定公司、安检科工作重点。
e.负责安检员的百分考核。
f.负责工伤管理的审核及办理,按规定上报隐患、工伤、非伤亡报表。
g.负责每旬出一期《安全简报》,星期二组织召开安全队长会议,给有关单位送达《处分意见书》.
h.负责矿井安全工作,并负责安全罚款的开票、汇总报相关部门。
i.负责井下班组长安全抵押考核,并负责公司领导、科室、区队抓“三违”落实统计。
j.参加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办公和隐患的落实;负责隐患的登记上帐和公司领导隐患到期的督促落实。
k.负责各类汇报材料的编写。
l.参加周三安全现场办公。
m.做好科长交待的其他工作。
(4)安全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鼓励举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有利于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其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②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③举报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举报受理单位: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安检科。
举报电话:6033或18639233393、、
书信举报地址:达拉特旗苏家沟煤矿,邮政编码为0143000。
举报电子信箱:sujiagoudbh@163.com
④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由矿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安检科负责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奖励举报人。奖励金额依据举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300~500元的奖励。
⑤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a.举报煤矿采掘工作面、巷修作业地点、机械电气设备已被公司或上级责令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或运行的;
b.举报矿井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特别是违背国务院第446号令和《煤矿安全规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的;
c.举报隐瞒各类生产安全伤亡和非伤亡事故的;
d.举报矿井违规违法组织生产的;
e.举报各类严重“三违”行为的;
f.举报安全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卡、拿、要等现象的;
g.举报其它事项,经矿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主管单位或煤矿安全检查未被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⑥安检科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接听举报内容,做好记录,核实举报人姓名,并将收集到的有关举报材料当天报安检科领导审核,并按领导安排及时核查、督办、确认举报事项,确保每一项举报均能在15日内办结,以鼓励全员参与,促进安全生产。
⑦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奖励可以平均分配,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60日内凭举报人有效证件到安检科领取奖金,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⑧安检科对举报人的个人情况和举报的内容严格保密,举报材料严格管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为其保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将核查处理结果用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对于因举报人按程序举报事实属实,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由矿门严肃追究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擅自泄露举报人情况的责任者,将给予不低于行政记大过处分,并罚款1000元。
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①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单位和人员的考核。
③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六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
a.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ⅰ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50分;
ⅱ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矿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ⅲ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矿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ⅳ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超公司、矿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ⅴ轻伤事故(含中毒、窒息)超公司、矿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ⅵ隐患自检率及整改合格率超公司、矿下达的考核指标,扣25分。
b.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ⅰ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满分4分。1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ⅱ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记录真实完整,满分3分。1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ⅲ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时,满分3分。每漏报1次扣0.2分,迟报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ⅳ安全教育,满分5分。二、三级安全教育,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培训考核,1项不符合,扣0.5分;按要求进行转岗、复工、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投产前安全培训,1项不符合,扣0.5分;领导及管理人员按要求参加班组安全活动,1项不符合,扣0.5分;班组安全活动符合要求,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c.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10分)
ⅰ按规定的频次和项目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ⅱ对上级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落实“五定”责任制,按计划完成治理,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ⅲ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d.现场(作业)安全管理(15分)
ⅰ严格执行危险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ⅱ作业现场警示标识符合要求,配备了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ⅲ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环保纪律,满分4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ⅳ严格进行检修作业前的安全条件确认及作业完成后的安全验收,并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满分3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e.职业卫生管理(5分)
ⅰ做好清洁文明生产,保证岗位职业有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100%,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ⅱ按要求(组织)参加职业性健康检查,满分1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ⅲ按要求对职业卫生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f.应急管理(5分)
ⅰ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明确职责。按照事故处理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总结,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ⅱ准备足够适用的应急资源,按要求对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设施进行定期检查,落实专人维护保养,满分2分。1项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ⅲ按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对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满分1分。1项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④增分条件
a.风险高、管理难度大的单位可增加1~3分;
b.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经公司确认,加1~3分。
⑤本矿建立两级安全绩效考核机构,即矿级和科室、区队级。
⑥科室、区队级安全绩效考核机构:
组 长:科长、区队长
副组长:分管副科长、区队长
成 员:各班组长
其职责为:
a.按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b.对本单位各级组织和人员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c.将安全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风险奖励和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依据。
⑦矿级安全绩效考核机构:
组 长:主管矿领导
副组长:安全矿长
成 员:财务、安检、生产
其职责为:
a.对各科室、区队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b.将安全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风险奖励和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的依据。
⑧安全绩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a.日常考核:通过日常安全检查,对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绩效进行评价,目的在于促进各级组织和人员自我管理;
b.季度考核:每季度末,对各级组织和人员该季度的安全绩效进行考评;
c.年度考核:每年底,对各级组织和人员全年的安全绩效进行总体考评。
⑨在季度考核时,日常考核情况应占50%,即日常考核和季度考核总分分别折为50分,计算该季度实际得分;年度考核时,各季度考核情况各占20%,综合评定占20%,计算年度实际得分。
等 级
考核得分
优 良
95以上
良 好
90—95
合 格
75—90
基本合格
60—75
不 合 格
60以下
⑩按考核得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
(11)由各级考核组织将考核得出的结果,交该级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奖惩处理。
(6)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①目的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保证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
③职责
矿长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矿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安检科
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监督检查全矿各区队作业生产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对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采取治理措施。
对员工和单位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进行汇总,逐项解决。
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
负责对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状况,进行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和处理。
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督促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生产科
对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进行危害因素评价,并提出整治方案。
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从工艺、技术上加以改进。
对保证职工健康,改善劳动条件的工程项目优先考虑安排。
负责制定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和计划、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等。
负责员工的体检和健康监护。
组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分级鉴定。
按照工作强度、工作性质合理安排人员。
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延长工作时间。
培训科
做好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根据年度职业性健康体检计划,组织员工到本矿职工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精心组织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泄漏;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
员工代表职责
负责收集、反馈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关安全问题。
代表员工提出在安全生产中反映的有关安全问题。
确保员工关心的问题得到积极响应。
保证员工在安全状况异常的情况下拒绝工作而不会受到惩罚。
员工
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治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
④工作程序
员工信息收集与反馈
以区队为单位,做好员工有关安全、健康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收集方式如下:
班组:班前会、班组安全学习、员工汇报、民主生活会;
各科室: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
收集频率:
班组长应将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写入交班记录本,每班班后报送工区(队、段);
各科室区队每月汇总后报送安检科;
各科室区队应及时将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职代会员工代表的提议递送安检科。
员工所提出的安全生产事项,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区队,区队能解决的不推给矿。
安检科应对报送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应进行统计、分析,填写《协商与信息交流表》,会同有关领导和部门制定出整改和解决的方案,并及时反馈给车间。
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关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列入整改计划。
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向矿领导汇报,若本矿无法解决,应上报上级公司。
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员工的权利:
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不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检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员工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要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b.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
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须爱护有关设备、设施,须按规定佩带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c.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
煤矿职工应依法接受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掌握所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d.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
煤矿职工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的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也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有组织地参加抢险救灾。
以下活动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新员工入矿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以及调换工种时未经同一级别安全教育的工人,有权拒绝上岗作业;
特殊性作业或危险作业前,未采取安全措施或未设安全监护人员或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程序、预防事故的方法和措施,无操作证等,其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在各项作业中,凡发现作业指挥者不按安全规定或违反有关规定的错误指挥、错误指令,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凡登高作业(超过地面2米以上),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安全用具不全,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凡各种运转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过载装置等不健全或有缺陷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凡岗位人员有直接伤害人身安全或近期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隐患,经本岗位工人提出,未及时(24小时以内)解决又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岗位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凡大中修作业,原有的安全设施受到破坏,施工后未能恢复,使用单位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现场无照明或有障碍物堵塞安全通道的,对作业人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作业人员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如当班内不能及时解决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及未改善现场条件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对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任何人均有权越级上报直至矿领导;
对于班组长以上干部当班喝酒或酒后上岗,或私自开车,工人有权拒绝其指挥,并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有权要求对其进行违纪批评处理;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员工有权拒绝操作。
当员工做出拒绝操作时,区队领导要立刻重视此项作业,发现作业的危险性,并及时指派相关人员解决,如果单位不能解决,应上报安检科。
出现的拒绝操作,各科室、区队要组织相关人员调查原因,给予合理的解释。安检科与生产科监督此项解释的公正性,填写《拒绝操作调查表》。
员工参与
员工应积极参加下列安全生产活动:
全矿的年度、季度、阶段、安全生产月活动;
区队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周五安全学习;
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意识提升;
应急演练活动。
下列安全生产活动应有员工代表参与
任务分析活动的回顾;
设计与流程变化评审;
当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的变化管理评审;
安全手册更新;
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与外部权力机构沟通安全生产事项;
每年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相关安全过程的行动;
变化管理的评审和回顾;
参与安全问题的调查;
事故、事件调查的回顾。
保障措施
安检科、区队等有关部门对收集的有关安全、健康信息和建议应及时制定出整改和解决的方案,并跟踪落实。
采用问题解决小组的方式来处理安全问题,并对问题解决小组的人员进行培训。
员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安检科和员工代表参加。安检科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各部门和安检科对政工科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各科室应代表员工向单位或有关方反映员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员工的合理要求,单位应当予以解决。
培训教育
培训科应照《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新员工的入矿“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
培训科应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技术发展的需要;
变化管理的要求;
风险评价结果;
相关方的要求。
培训科应定期对员工代表进行相应的培训。
(7)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执行落实上级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行业标准、安全文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①矿设专门的安全机构安检科,具体职责为:
a.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负责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指令、指示、各种会议精神,对全矿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安检科负责每周一次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抓好整改、落实及复查。
c.参加审查工程设计、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安全技措工程、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对采、掘、机、运、通防、巷修等作业规程的审查把关,并监督实施。
d.负责对安检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安全生产。
e.负责调查、分析、处理矿井出现的人身及非人身事故,对事故情况全面细致掌握,并做好登记、建档、存档。
f.负责各种安全技术、安全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各种登记、手册,搞好报表统计,并督促检查全矿有关安全方面的图纸绘制及资料保管工作。
g.负责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规程措施在现场兑现,完善落实施工工艺技术。
h.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有权对其处罚。
i.有权监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
j.有权对安全生产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提出表扬奖励。
k.有权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l.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否决权,有对安全管理方面建议权。
②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委会,由矿长组织、副总以上领导及安检科、生产科、通防科、开拓科、地测科、机运科等有关业务科室和各区队负责人参加,作好会议记录,落实会议决定。
③安检科负责全矿日常检查,检查地点为所有生产地点。生产科、通防科、机运科、开拓科、地测科、调度室在各自的分工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执行落实好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安全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查出的问题负责落实整改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对查出的“三违”负责处罚。施工单位负责问题的整改,对不认真检查和整改而出现安全事故的,按《鹤煤八矿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
(8)安检科科长安全生产业务保安制度
①认真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对贯彻执行不力的要拿出处理意见并强制执行。
②认真制定公司全年和季度安全管理文件,并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③认真组织星期三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不认真的要提出批评或处罚。认真汇总各类隐患,严格对各专业的隐患进行落实,到期不整改的要进行处罚。
④认真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各级干科、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好或没有执行的要进行处罚。
⑤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监督措施的执行情况,参与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提出按要求整改。
⑥督促检查培训部门对新入矿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对没有培训和培训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和处罚。
⑦参加和组织事故追查,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发生较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进行组织抢救处理和监督抢救措施的执行情况。
⑧做好领导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9)安检科副科长安全生产业务保安制度
①参加审批分管专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监督《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情况,要经常深入井下施工现场调查分析分管专业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②督查分管专业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参与研究分析设备管理中的安全情况,针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督促专业制定防范措施。
③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要亲临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协调组织人员抢救,防止灾害事故扩大。要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追查会。
④要经常深入现场督查分管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发现有不符合标准及时责令整改。
⑤经常深入现场督查分管专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无措施施工。
⑥经常深入井下监督检查,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立即制止,上井后对一般“三违”按照公司《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严重“三违”通知其住公司安全教育学习班。
⑦井下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整改并消除隐患。对无人作业场所发现存在隐患,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安排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五定”原则督促整改。
⑧每星期坚持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分管专业为主,监督对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和按照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⑨每次值班要安排好各项工作,井下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赶到现场,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和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⑩配合科长搞好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10)安检科主管技术员安全生产业务保安制度
①对安检科的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参加审批业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监督《煤矿安全规程》执行情况。
②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③要经常深入基层,督查各项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经常深入现场督查各项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无措施施工。
④经常深入井下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必须立即制止,上井后对一般“三违”按照公司《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严重“三违”通知其住公司安全教育学习班。
⑤井下检查发现存在隐患,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整改并消除隐患。对无人作业场所发现存在隐患,要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安排整改,对重大隐患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五定”原则督促其整改。
⑥每星期坚持参加安全大检查活动,监督所查出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和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⑦经常检查培训部门对新入矿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职工安全技术教育情况,对没有培训和培训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和处罚。
⑧值班时要安排好各项工作,井下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赶到现场,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和了解事故现场情况。
⑨配合科长搞好各项工作,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11)安检员、验收员安全生产业务保安制度
①对自己所检头面要按照《三大规程》和各个地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要立即制止,对一般“三违”按照公司《安全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对严重“三违”要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通知其住公司安全教育学习班。
②所检查的头面发现工程质量低劣存有重大隐患要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消除隐患。
③所检头面当班在监督检查时间内发生工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如果监督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给予降级处分。发生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给予200元的处罚。
④在井下检查线路中发现存有重大隐患,现场无人施工或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向安检科值班汇报,并对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按“五定”原则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⑤对安排的检查头面及包括行走路线的安全工作负责,领导安排的需现场交接班的重要头面,没有在现场交接班的,给予罚款100元处分。
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所检头面不熟知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罚款50元。
⑦听从安检科值班领导的安排,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12)安检科验收员、安检员考核办法
①考核内容
以本人的岗位责任制内容为主,实行百分考核,年终累计考核总分作为评先的主要依据。
②考核奖励办法
实行月考核季度兑现,并作为年终奖励的二次分配依据。
③考核标准
a.劳动纪律
1、现场交接班人员必须在每班正点前到达工作地点交接班,并在工作地点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向科值班干部打电话汇报,其他人员正点后一个小时到达工作现场,下班正点前半小时向值班干部汇报。每超过1—10分钟扣1分,超10分钟以上扣5分。
2、旷工一天扣5分,并罚款50元。
3、迟到、早退1—10分钟扣1分,10分钟以上扣5分。
b.岗位职责考核
1、下井后每班向安检科汇报两次本班安全情况,少一次扣5分。
2、安检员在现场汇报后,安检科值班人员要用电话向井下询问情况,安检员不在现场视为脱岗,扣10分。
3、安检科查岗时发现不在现场或晚到、早退,除按规定处罚外,扣10分。
4、对屡次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不做处罚或不下意见书者,一次扣10分。
5、每人每月下一份隐患意见书,否则扣5分,多一份加5分。
6、所查头面、作业现场,安全隐患较大,该停不停被公司、安检科或上级领导停止作业的,一次扣15分,并写出书面检查。
7、对需罚款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现场告知,上井后及时填写,否则一次扣5分。
8、要经常到现场检查,有人汇报或查出不在工作地点检查的,按工作失职处罚,扣10分。
9、填写虚报安全质量记录等,一次扣10分。
10、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情况,弄虚作假一次扣10分。
11、完不成安检科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一次扣5分。
12、参与施工单位或“三违”人员的吃请,被举报到安检科、公司领导,除拿出全科费用外,扣20分并写出书面检查,取消本季度各项奖励,出现两次者调离本单位。
13、每月无故不参加业务培训,一次罚款50元;每月业务考试一次不及格者减发季度安全奖励的10%,并要求补考;每次考试得分在95分以上者给于嘉奖安全奖励的5%。
c.各类事故的考核
1、当班所查头面,作业现场发生死亡事故扣100分,发生重伤事故扣50分,并按规定对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2、当班所查头面、作业现场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扣50分,二级非伤亡事故扣30分。
d.“三违”和罚款的考核
1、每人每月抓“三违”指标为5人次,少抓一人次扣5分;多抓一个严重“三违”根据情况奖励50—200元、较严重“三违”奖励100元;多抓一个一般“三违”加1分。
2、每人每月质量隐患罚款指标为800元,完不成指标每少50元扣2分;每超50元加1分。
3、发现“三违”不制止扣5分,并写出书面检查。
4、本人违章一次扣50分,并写出书面检查。
附表1:安检科工作人员通讯录
姓名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备注
附表2安全监察人员统计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党政
职务
技术
职称
参加工
作时间
调入本单
位时间
文化
程度
何院校
毕业
分管
业务
籍贯
备注
科长
全面
主管
技术员
.
副科长
班长
安检员
安检员
小班
安全检查
安检员
小班
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