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科管理制度及处罚
目 录
第一部分 职责范围 7
通风科职责 7
第二部分 岗位职责制 8
一、通风科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8
二、技术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8
三、通风科科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9
四、测风测尘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0
五、通风调度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1
六、仪器维修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1
七、仪器发放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2
八、校准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2
九、主扇司机职责与处罚条例 13
十、瓦斯检查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3
十一、通风队队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4
十二、防尘组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5
十三、瓦检员班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5
十四、监控维修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6
十五、通风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6
十六、测风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7
十七、监控维护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7
十八、隔爆设施安装维护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8
十九、防尘设施安装维护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8
二十、监控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8
四、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22
五、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2
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3
七、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23
八、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26
九、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27
十、综合防尘设施管理制度 27
十一、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28
十二、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29
十三、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29
十四、“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30
十五、 “一通三防”检查管理制度 31
十六、学习制度 32
十七、会议制度 33
十八、通风科内部考核管理制度 33
十九、主扇管理维修制度 33
二十、瓦斯日报审批制度 34
二十一、胶带运输机防火管理制度 35
二十二、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 35
二十三、井下特殊工种交接班制度 36
二十四、风筒管理制度 36
二十五、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37
二十六、瓦斯检查请示报告制度 37
二十七、瓦斯、CO2及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38
二十八、一炮三检制度 39
二十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巡视维护管理制度 39
三十、便携式、瓦检仪管理与发放制度 40
三十一、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维护制度 41
三十二、监控室管理制度 41
三十三、监控室来宾管理制度 43
三十四、监控系统故障反馈制度 43
三十五、监控系统人员请假制度 43
三十六、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44
三十七、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45
三十八、可视监控管理制度 46
三十九、人员定位设备管理制度 47
四十、设备、仪器、仪表台帐管理制度 48
四十一、通信系统管理制度 48
四十二、瓦斯超限报告、反馈和追究制度 48
四十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维护、校验制度 50
四十四、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51
四十五、甲烷传感器效检制度 52
四十六、机电硐室防灭火器材配备管理制度 52
四十七、停电后来电送风制度 52
四十八、日常防火和明火管理制度 53
四十九、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 53
五十、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54
五十一、维护组管理制度 56
五十二、通风科职工奖、罚制度 56
五十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56
五十四、瓦斯检查员现场交接班制度 57
五十五、风门管理制度 58
五十六、牌板管理制度 58
五十七、井下爆破作业管理制度 59
五十八、防治火工品丢失管理制度 60
五十九、盲巷管理制度 62
六十、通风科职工培训制度 63
六十一、资料管理制度 64
六十二、无计划停风停电管理制度 64
六十三、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65
六十四、瓦斯监测监控值班制度 66
六十五、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66
六十六、瓦斯监测监控故障处理报告制度 67
六十七、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67
六十八、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68
六十九、瓦斯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8
七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 69
七十一、瓦斯传感器、监测分站的管理制度 70
七十二、甲烷传感器断电、闭锁失效追究制度 70
七十三、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71
七十四、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 72
七十五、安全装备和仪器、仪表专职保管维护管理制度 72
七十六、防灭火管理制度 74
七十七、矿井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75
七十八、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77
七十九、一通三防会议制度 78
八十、防尘、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79
八十一、防止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管理制度 83
八十二、通风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83
八十三、防瓦斯管理制度 84
八十四、矿长总工瓦斯审查制度 85
三、网络管理员操作规程 88
四、监控维护员操作规程 88
五、甲烷传感器调校操作规程 90
六、甲烷断电测试操作规程 90
七、安全监控员操作规程 93
八、主扇司机操作规程 97
九、煤层注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97
第五部分 生产责任制 99
一、通风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9
二、通风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99
三、通风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0
四、通风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0
五、瓦检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
六、井下监控维护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01
第一部分 职责范围
通风科职责
一、通风科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业务管工作。
二、负责矿井风量和粉尘测定工作以及矿井“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检查落实工作。
三、负责对光学瓦检仪、便携式报警仪的日常维护及收发工作,保证仪器的完好和灵敏可靠。
四、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调度,及时了解、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
五、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有关台账的建立,图纸的绘填,报表及计划的编制,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等工作。
六、负责全矿通风系统的建立风量的调配等工作。
七、负责全矿井瓦斯检查及瓦斯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矿井压风管路铺设工作。
九、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的延伸工作。
十、负责三大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井上、下通风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岗位职责制
一、通风科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矿长和总工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矿“一通三防”方面的一切事务,并对该方面发生的各种事故负直接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路线、方针、政策、指令规定等,积极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一年一度的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处罚科长50元。
4、负责对全矿通风系统及“一通三防”各种报表的检查、审批。报查未及时审批处罚科长50元。
5、负责编审“一通三防”计划,未及时编制计划处罚50元。
6、负责全矿井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的工作。
7、负责全矿井 “一通三防”方面隐患的排查工作。凡有重大隐患未处理处罚100元。
二、技术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审核各种报表。
2、负责组织“一通三防”技术攻关,及时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
3、负责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一通三防”部分的编制,未及时编制计划处罚50元。
4、负责先进的通风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
5、负责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6、参与各种通风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时了解通风工作进展情况。
7、不断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消除隐患,未及时发现者处罚50元,发现未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
8、向科长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进展情 况,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和意见,发现问题未及时向科长汇报者罚款500元
9、完成科长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通风科科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通风科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努力搞好“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工作,当好科长的助手。
2、负责编制本单位的“一通三防”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和“一通三防”仪器、仪表、材料计划。
3、审核“一通三防”作业规程和措施,未认真审核发现问题者罚款200元。
4、协助科长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
5、做好“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分析,资料整理不清楚者罚款100元。
6、参与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负责及时绘制和修正通风系统图、防尘管路图、避灾路线图等有关图纸,未及时修正者罚款50元。
8、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9、负责测风旬报和月报的上报,负责粉尘测定的半月报和月报等报表的上报,未及时上报者罚款50元。
10、负责“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的定期送检工作,未及时送检者罚款100元。
11、不断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展情况,未及时发现问题者罚款50元,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者罚款50元。
12、开展技术革新和推广先进技术。
四、测风测尘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负责矿井风量和粉尘测定工作。
2、负责十天一次的矿井风量测定工作,未准时测量者罚款50元,虚报者罚款50元。
3、负责采、掘、开工作面各工序,矿井各进回风巷道、运输转载点、硐室的粉尘浓度测定工作。
4、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反风演习工作。
5、负责风量、粉尘浓度的计算并及时填写有关牌板和记录,记录要清楚,分析数据变化情况,查找原因并向领导汇报,未及时填写有关牌板和记录者罚款50元,数据异常时未查找原因及时上报者罚款50元。
6、负责矿井“一通三防”隐患问题的检查工作,深入井下了解“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一通三防”问题及时“三定”,并负责复查落实处理情况,填写复查表;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领导。
五、通风调度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及时了解、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调度。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擅离职守者罚款50元。
3、及时接受瓦斯员的检查汇报并做好记录,未做好记录者罚款50元。
4、监督检查瓦斯员填写台帐与记录手册和电话汇报是否一致,有问题及时落实。
5、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熟悉情况,掌握现场“一通三防”状况和瓦斯变化情况,熟悉矿井通风、防尘系统和避灾路线。
6、负责编制瓦斯日报表,并及时发放到有关领导及科室,违者罚款50元。
六、仪器维修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组长的具体领导下,负责对光学瓦检仪、便携式报警仪的日常维修工作,保证仪器的完好和灵敏可靠。
2、对光学瓦检仪每七天换一次药品,每半月换一次电池,未及时处理者罚款20元。
3、对便携式报警仪每七天用0.5%、1%、1.5%(2%)、3%的标准气样进行一次校正,未及时校正者罚款30元。
七、仪器发放工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组长的具体领导下,负责每班仪器的收发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擅离职守者罚款200元。
3、对便携式报警仪每班使用前,必须用1%的标准气样进行报警点的校正,对当班使用仪器在发放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仪器有问题时要及时交给维护工进行维修,发放不合格仪器者罚款20元。
4、负责仪器外部煤尘的清理和交回仪器的完好性检查。
5、负责仪器的充放电工作,违者罚款30元。
6、认真做好收发记录并负责检查每日收发的仪器有无损坏和责任者的落实,未及时做好记录者罚款50元。
八、校准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组长的具体领导下,负责对光学瓦检仪、便携式报警仪等仪器的调试、效验工作,对入井使用的传感器必须用标准气体进行校验,保证传感器的显示准确、可靠,下发问题仪器者罚款50元。
2、对光学瓦检仪每七天换一次药品,每半月换一次电池,未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
3、对便携式报警仪每七天用0.5%、1%、1.5%、2%、3%的标准气体进行一次校正,未及时校正者罚款100元。
4、按规定对使用的传感器进行定期校正,并做好传感器的效验记录,未及时校正者罚款100元。
九、主扇司机职责与处罚条例
1、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有权杜绝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三违”者罚款50元。
2、每班工作要按巡回检查路线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未准时检查者罚款50元,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活上报者罚款50元。
3、司机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结构、性能、安全设施原理;会操作、维修、保养、排除一般故障;
4、认真填写各种班中运转、交接班记录、妥善保管机房的各种工具、配件、图纸;
5、不得随意开停主扇风机,如发现故障需停机应在10分钟内启动另一台备用主扇风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违者罚款100元。
6、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准独立操作;
十、瓦斯检查员职责与处罚条例
1、对瓦斯检查器要管理好、认真操作,不得空班漏检;负责对井下各地点瓦斯的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瓦斯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通知作业场所负责人停止或停电撤人,并汇报调度人员进行处理;未定期、定时、定点检查者罚款100元,发现瓦斯异常未及时处理或上报者罚款200元。
2、 认真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中交接班的规定,巡回检查人员按巡回表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每个工作面必须有公布牌,违者罚款100元。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未严格执行者罚款100元。
4.、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立即撤出停风区所有人员并向通风调度汇报,未及时处理者罚款100元。
5.、负责停风后恢复通风前的瓦斯检查工作,监督局部通风机管理人员对局部通风机的开启,违者罚款100元。
6、 负责经过地点传感器读数的校对和“一通三防”问题的汇报;
7、负责井下全部风筒悬挂及维修,完成好本职工作,听从领导指挥安排;认真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记录台帐,做到“三对口”。每检查一次必须及时向调度人员汇报。
十一、通风队队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通风科的具体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日常调度,及时了解、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
2、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违者罚款50元。
3、及时接受瓦检员(安检员)的检查汇报,并检查落实瓦检员的现场交接班(电话监督核对);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熟悉情况,掌握现场“一通三防”安全状况,未发现通风安全问题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
5、落实“一通三防”三定问题处理情况和“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6、认真填写汇报记录和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违者罚款50元。
7、对“一通三防”各种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对领导的批示必须当班及时办理;
8、发现“一通三防”重大隐患以及“一通三防”事故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违者罚款50元。
9、每天的“一通三防”工作动态、存在隐患、问题处理等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通风科。
十二、防尘组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通风科具体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中防粉尘的具体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一通三防”工作动态;
2、对净化水幕,机头喷雾、隔爆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每十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检查要有检查记录,未及时检查者罚款50元。
3、防尘设施要随工作面的变化及时指派人员及时移动,未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
4、防尘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设,安设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并实行挂牌管理,分区分片专人管理;
5、防尘组长必须经常对防尘洒水工进行思想教育,业务指导,提高职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素质;
6、认真填写当班检查记录和台帐,每天的防尘工作动态,存在隐患、问题处理及时上报通风处,未发现隐患者罚款50元,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者罚款50元。
十三、瓦检员班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在通风科的具体领导下,负责“一通三防”中防瓦斯的具体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瓦斯涌出情况;
2.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擅离职守者罚款50元。
3.及时接受瓦检员的检查汇报,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落实瓦检员的现场交接班情况;
4.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巡回检查,熟悉情况,掌握现场“一通三防”安全状况,经考察不熟悉现场情况者罚款50元。
5.经常检查瓦检员的检查瓦斯情况,记录填写情况,瓦检仪的使用情况及药品更换情况;
6.对“一通三防”各种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对领导的批示必须当班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当班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汇报,对上下级信息未及时传达者罚款50元。
7.认真填写汇报记录和台帐,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十四、监控维修组长职责与处罚条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命令等,违规作业者罚款50元;
2.加强监测监控系统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3.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做到故障判断准确,排查迅速及时,确保装置性能有效发挥,未能及时处理者罚款50元;
4.认真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