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子煤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三百子煤业公司在基建和井巷工程期间的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切实履行和保证对煤矿建设、生产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组织和协调职责,保证事故发生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控制或消除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后果,并在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状态,维护矿区稳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2.5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1.2.8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1.2.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1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应急【2007】88号文件》
1.2.13《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1.2.14《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晋安监应急字【2007】108号文件》
1.3 适用范围
三百子煤业公司矿井井下生产、辅助系统及地面工广区范围内发生的3人以下的人身伤亡事故和一级及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三百子煤业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包括:三百子煤业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两大部分。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1.5.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5.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矿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在矿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5.4依靠科学,依法救援
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5.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加强以专业救助力量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全体员工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 三百子煤业公司的危险性分析
2.1三百子煤业公司概况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宁武县余庄乡和东寨镇交界处,隶属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行政区划属宁武县余庄乡和东寨镇管辖,距宁武县城约14km。有水泥公路2Km与宁白干线相通,距宁武煤炭集运站23Km,交通极为方便。
公司是由原山西省宁武宝厚煤业、原山西宁武安丰煤业、原山西宁武卧虎沟煤业及以原山西宁武三百子煤业为主体矿井整合而成,整合后的井田面积为9.9276km2。2009年11月27日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该矿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50121,有效期限为2009年11月27日至2011年11月27日。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规模为120.00万吨/年。
本区地处管涔山系,井田地形总体北西高东南低,属中高山区。地表基岩出露较多,河谷内有第四系地层出露。井田内无常年流水,沟谷中的季节性水流在分水岭两侧汇入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系与黄河流域汾河水系的分水岭。本区属温带大陆性高山严寒区-寒冷干燥区气候,气候寒冷多大风,降水量225.1-750.6mm,大多集中在7-8月,年平均蒸发量1711m。本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
井田位于宁静向斜的北西翼,井田内地层呈单斜产出,走向为NE-SW,倾向SE,倾角42~51°。主采煤层为石炭纪2#、5#,属急倾斜煤层,其中2#煤层平均厚度1.27米,属薄煤层,结构简单;5#煤层平均厚度11.12米,属特厚煤层,结构中等。井田无断裂构造,地质条件简单。
矿井属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爆炸指数34.1%),煤层自然发火期为4~6个月。
本矿井今年上半年准备进行阶段性基建施工,预计采用立井—斜井混合开拓方式,布置主立井、副立井和回风斜井三个井筒。本井田5#煤层4 处采空区存在积水,总积水量为22678 m3。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5#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先期开采地段划分为中等。5#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本井田划分为复杂。5#煤层:顶板岩石质量为中等的,岩体中等完整,质量等级为Ⅲ级;底板岩石质量为劣的,岩体中等完整—完整性差,质量等级为Ⅲ-Ⅳ级。 井田水文地质基本属简单型,但随着开采面积的增大,深度加深、产量增加等都会使矿井涌水量增加,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还应注意断层水和老窑积水。该矿井为低瓦斯矿井,属自燃煤层、在区内发现有煤层自燃现象,裸露的煤层形成自燃,且自燃发火期在4—6月,该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尽管如此,本区在今后的施工中,随着采深的增大,地压的加大,不利于瓦斯的疏散,瓦斯含量也会逐渐增加,并有富集的可能;顶、底板及围岩稳定性也会变差,应随时对瓦斯,地压情况进行监测,确保安全生产。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我公司刚刚整合完毕,矿建工程也仅仅只是在计划阶段,但对于非生产期间一切不可预知的风险和事故作出可行性的风险分析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我公司所处的环境和历来发生的事故统计分析,我矿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可能发生的事故主要有雨季洪水造成的泥石堆积和洪水对沿沟公路冲刷造成的公路塌陷、地震及次生灾害事故、地面火灾事故、通讯线路和通信设施事故、电力突发事件及冰雪灾害事故。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3.1.1应急领导小组
为有效实施应急救援,矿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由 三百子煤业有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具体工作。
应急指挥系统图3-1(图略)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 矿长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通风副矿长
救护大队队长
成 员: 综合办主任
生产科科长
地测科科长
通风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调度室科长
基建科科长
护矿队队长
3.1.3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
副主任:
生产调度室电话:
救护队值班电话:
3.1.4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10个组
1、现场指挥组:由矿领导、救护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抢险救灾组:由救护队、矿调度室负责人及护矿队三个分队组成;
3、技术处理组:由生产技术科负责人、救护队技术负责人和有关技术负责人组成;
4、物资供应组:由综合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5、通信信息组:由机电科和通风科部门负责人组成;
6、警戒保卫组:由护矿队和余庄派出所负责人组成;
7、医疗救护组:由余庄卫生院负责人组成;
8、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护矿队部门负责人组成;
9、善后处理组:由综合办部门负责人组成;
10、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科和地测科负责人组成。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张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救援的工作进展情况;
5、根据救援工作的难以程度,协调现场救援力量,并决定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发出请求援助支持;
6、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搭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3.2.2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核批准工作;
2、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矿长未到前,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3、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
3.2.3 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资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用“入井特别许可证”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
3.2.4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4、根据指挥部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规定;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务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3.2.5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指挥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
3、技术处理组:主要负责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主要保证抢险救灾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通讯信息组:主要负责地面和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
6、警戒保卫组: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矿井的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8、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9、善后处理组:主要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10、事故调查组:主要负责事故后事故分析报告,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2.6 各有关成员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 在矿总工程师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制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地监督。
5、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煤矿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煤矿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助和事故吃力。如果与外局煤矿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煤矿救护队联合作战指挥部。由公司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
6、通风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事故地点通风状况,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7、生产技术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并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救援技术性工作。
8、调度室主任:及时向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故处理情况;向下传达矿长命令,召集有关人员或单位到调度室待命,协调各单位处理事故的工作。
9、有关的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内工作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是详细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0、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其他领导和相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11、矿调度中心主任:应根据作业人员在岗情况,查清员工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参加救援任务的所有人员,制止进入现场;必须切断与救灾无关的其它通讯,保证事故现场信息畅通。
12、供销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调整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情况,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4、抢险救灾队队长:配合救护队,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并严格控制其它人员进入现场。
15、卫生院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6、综合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后勤保障、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17、护矿队队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连续监控,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应立即停产整顿,并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4.2 预警行动
1、事故预警条件。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
2、事故预警方式。地面事故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3、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具体的预警方式。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信息报告及处置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本矿事故汇报程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值班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意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抢救。
4.3.2信息上报和传递
事故发生后,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对外发布,事故汇报程序具体见下图:
4.3.3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报告内容
(1)灾害、事故发生地点、具体位置。
(2)灾害、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反映灾害、事故主要特征。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 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应急响应范围为三百子煤业公司矿井井下生产、辅助系统及地面工广区范围内发生的3人以下的人身伤亡事故和一级及以下的非伤亡事故。
5.2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方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
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着“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害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5.3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A)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B)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C)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1、当险情得以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险人员获救后,由总指挥下达终止行动命令。
2、当由于救援中出现其他客观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救援行动时,由现场指挥小组提出中止救援建议,报总指挥核准后,中止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写出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整个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建档。
第六章 后期处置
6.1矿综合办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遇难人员亲属的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6.2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6.3矿安全科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6.4工作总结和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6.5 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凡不履行义务或借故不参加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第七章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矿有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有关单位的调度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讯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讯联系畅通。矿山救护大队、人民医院中建立畅通的应急救援指挥通讯信息系统。随时掌握现场情况。机电科和通防科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7.2应急装备与保障
7.2.1已有救援装备保障
煤矿企业负责应急材料等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
地面应急救援材料库材料明细表:表8-2
7.2.2紧急征用救援装备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煤矿统一进行协调、调配。
7.3救援队伍保障
7.3.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
7.3.2救援队伍由宁武矿山救护大队与我矿兼职煤矿抢险救灾人员组成。
7.3.3每年与宁武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护协议,并及时缴纳管理费用。
7.4经费保障
矿井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门用于事故应急抢险救灾,以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7.5交通运输保障
矿区内部交通运输由保卫科负责,矿区外部交通运输由宁武县公安局负责,保证及时调运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队伍、装备、物资。
7.6救援医疗保障
宁武县人民医院和余庄卫生所负责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
7.7治安保障
由护矿队和余庄派出所组织进行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7.8后勤保障
由综合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食堂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8.1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单位要按规定向全矿员工说明地面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8.1.2培训
(1)矿要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矿各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每年年初应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区队技术人员集中培训和员工自学两种方式,最后由全矿统一组织抽查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避灾路线,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2)及时对后备救援队伍进行培训。
(3)按要求矿长参加矿长资格培训时,必须熟悉矿井应急预案知识。
8.2演练
按照《规程》要求,矿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启动模拟演习。对演习过程中反省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安全科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九章 奖 惩
9.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9.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9.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相应处罚。
第十章 附 则
10.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救援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多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儿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0.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报忻州煤业公司和宁武矿山救护大队备案。
10.3预案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忻州煤业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忻州煤业公司和宁武矿山救护大队备案,并经矿长签署发布。
10.4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
10.5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经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