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电焊工技术操作规程
选煤厂电焊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操作场地应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要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或乙炔发生器5M以上,严禁在附近吸烟。
二、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带电设备、以及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焊接、气割。
三、对在存放过汽油、煤油、硫磺、甲苯、酒精等易燃物品和情况不明的容器进行焊割时,应采取清洗,灌清水或置惰性气体等防爆措施后方可操作。
四、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工作时,应设有专人监护,行灯变压器不得带入,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应穿干燥工作服和胶鞋,严禁将漏乙炔气的焊炬、割炬式乙炔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五、氧气瓶必须有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
六、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压力表、安全阀。
七、各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等,不许沾染油脂。
八、各气瓶不许在露天曝晒,冬季各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等被冻住,只许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九、电焊设备工具,必须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不得用路轨、钠丝绳、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十、工作完毕或暂停工作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