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组长(质检员)安全流程操作规范岗位安质考核细则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1-20 12:0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监组长(质检员)安全流程操作规范岗位安质考核细则
(1)不按排班要求组织、参加班前会扣2分,不按规定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扣2分/次,交办任务未完成扣5分/次;
(2)安监组长分管区域内发生伤亡事故扣10分,扣质量检查员10分,二级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安监组长5分,扣质检员3分,发生一级重伤和二级非伤亡事故扣安监组长2分,扣质检员3分,发生上级别的消防事故和火工品丢失分别扣安监组长5分和2分,查处三违月不低于5人次,缺1人次,安监组长、质检员各扣5分;
(3)安监组长分管区域的质量标准化,上级检查未达规划等级,采掘扣10分,其它专业扣5分,质检员各专业一项未达标扣5分,采掘头面出现不合格品分别扣安检组长、质检员各5分;
(4)发生重大隐患不督促整改,安监组长、质检员各扣5分,安监组长、质检员每次安全检查后隐患未督促整改或未按时复查一条隐患扣1分,发生事故追查处理不力扣安监组长、质检员各2分;
(5)安监组长对分管队工作检查指导差扣2分,对分管的安瓦员管理考核不认真扣2分;安监组长、质检员对工程质量检查不按标准、不公正,不逗硬考核发现一次各扣10分。